林达-近距离看美国之四《如彗星划过夜空》摘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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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 452 次阅读  2015-08-04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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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达-近距离看美国之四《如彗星划过夜空》摘抄
制定宪法的过程、媒体如何监督政治

当年马里兰是英王欠了贵族巴尔的摩的钱,就把这块殖民地封给他了,现在美国的马里兰州还有个城市叫巴尔的摩。

美国跟欧洲不同,美洲有的是土地,愁的是没人种。欧洲领主一到美洲就没有贵族架子了,移民们如果对自己的处境不满意,就跑了,他们前方有的是无主的土地。

当时伦敦成立商业开发公司,叫弗吉尼亚公司,在英王批准后,在弗吉尼亚建立了一个自治政府,按照公司章程管理。
美国很多小镇是公司制的,自治,自负盈亏。如弗吉尼亚、马萨诸塞。

英国的专制向民主转化的过程非常缓慢。
1215.6.15贵族跟英王签订《大宪章》。英国王室和贵族互相制约、讨价还价。
契约稳固了,双方尝到了双赢的甜头,契约文化也就形成了。
英国人在北美洲建立殖民地的时候,英国政治制度已经改革了400年,有了三权分立的雏形,是随着私有经济和自由贸易的发展而缓慢生长的。

1607.5.13在弗吉尼亚建立北美第一个居民点和第一块殖民地。后来政府迁移到威廉斯堡小镇,在这里训练了一大批优秀的政治家,如华盛顿、托马斯.杰弗逊、麦迪逊(第四任总统)。

卡罗来纳是英王查理二世封给帮他复辟的八个大臣。英国政治学家约翰.洛克写了《卡罗来纳基本宪法》和《政府论》。
殖民地当时爆发的最大不满是英王征税过度,他们反抗的口号是“没有代表不纳税”。

华盛顿不是一个丰富多彩的人,不能口若悬河,也不是学识渊博,基本上是靠自学。
美国独立后,尼古拉上校建议华盛顿当国王。但华盛顿将军对君主制极为反感。

独立战争胜利后,美国的军人没拿到军饷,大陆议会还没有钱,只能去募捐。军官们要赶走文官,华盛顿制止了。
不要专制,美国独立后,军队、军官、文官散了,建国者们散了,各个州各管各自的日子。
1777.11大陆议会通过《联邦条款》,联邦只是一个牢固的友好联盟,比联合国还松散。联合国有钱,有人办事,当时美国联邦差远了。
美国建国者要的是联邦小政府、弱政府,老百姓自己做地方管理。“政府越小越好,各州组成联邦,各自为政,国会听各州的”。
“除了上苍的主宰,我们无需任何统治者。”
美国政府当时没钱,松松垮垮,欧洲人看不起,认为这个有着一大群野蛮人的国家随时要散架。
当时美国乡下农夫经常赊账,一段时间才结清一次。
1787.1马萨诸塞州农夫暴乱,谢思暴动。农夫谢思领着抗债的农夫动武,试图攻占州政府的军火库,死了三个人。最后农夫被驱散。14名领头者被判死刑,但州长还是赦免了,劝农夫冷静下来,回到合法诉求的道路。

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像一个先知。他是个移民,曾经是华盛顿将军的侍从官。两人都是实干家。他呼吁制宪会议的召开,期待一个有实权的国会、一个强有力的联邦政府。
当年英王偏心,把波托马克河的整个水面划给马里兰州,对面的弗吉尼亚州不能打鱼、行船。
当时州政府很弱,无法调解两个州的矛盾。
1787.5,宾夕法尼亚州的费城召开会议,修改联邦条款。即美国的费城制宪会议。
打完独立战争的时候,1783年,中国还在乾隆年间,全欧洲,包括俄国,也都还在帝制之下。当时世界上皇权还是主要的统治方式,专制也是绝大多数国家的制度。欧洲国家有改革之风,但都拖着沉重的历史包袱,举步维艰。
但美国的建国者并不想专制。
美国革命的结果,是英王离开,各州原有的法律制度一点都没有破坏。民主制度在地方城镇和州一级开始尝试、实施,给国家层面的民主制度的建立垫底。

美国的建国者尊重民众的自由,没有个人野心,不认为“我”有能力为人民“谋”幸福。而是创造尽可能宽松的条件,让民众“自己追求自己的幸福”。
英语里,“野心”跟“抱负”是同一个词,这只是对主观意愿的描述。政治人物有怎样的主观愿望,是善是恶,很难客观评判。做了最糟糕的事情,也可以辩解说是好心办了坏事。人们只能评判客观结果,很难评判一个人的内心。
政治人物对权力的过分崇拜,不论是出于“抱负”还是“野心”,都是危险的。美国的国父们看上去缺乏自信,却正是当时政治家很难得的谦卑。

制宪会议由华盛顿将军主持,这样民众才不会对加强政府的权力感到恐惧。当时华盛顿已经是农民,没有权力。
美国人没有崇拜领袖的总统,但大家都信任华盛顿,估计以后不会再有这样的人。
许多国家有过如日中天的领袖,可以叱诧风云,以号召甚至煽动民众为荣,而华盛顿将军却是美国历史上最沉默寡言、以严谨自律闻名的一个政治家。他最担心的事情就是自己逾越权力的分寸了。他视自身荣誉为生命,和那个时代的很多美国绅士一样,把荣誉和道德人格看成是一回事。
追求荣誉,也就是在道德人格上追求完美。
是麦迪逊劝说华盛顿参加会议。
普林斯顿大学校长John Witherspoon培养了一大批政治家,他的学生中有56个州议员,33个法官,其中3个是最高法院大法官,还有12个州长,29个众议员,21个参议员,一个副总统,一个总统,即麦迪逊,美国第四任总统。
麦迪逊熟悉约翰.洛克和大卫.休谟的著作。
华盛顿打完仗就回家务农,没赚多少钱,也没拿军饷。出门去费城前还向表兄借盘缠。
当时会议的参加者也有不少是借债来开会的,他们半自给自足,手头现金短缺。
制宪会议的55位代表,平均年龄43岁,最年轻的26岁,最大的是富兰克林,81岁,麦迪逊36岁。
麦迪逊是会议的主要发起人。
麦迪逊和杰弗逊都爱好读书,都熟悉18世纪的欧洲启蒙运动。杰弗逊稍年长,长期被美国派驻在法国。他送给麦迪逊很多书,包括狄德罗新出的《方法论百科全书》。
麦迪逊从早到晚读书,看欧洲的政治法律书籍,一天只睡三四个小时。他写了《美利坚合众国政治制度之缺失》。当时流行社会契约论。
现实和历史总是充满了血腥污秽,根本没有那么理性。
麦迪逊赞同苏格兰思想家大卫.休谟的看法,认为人在孤处时比在公共生活中更诚实。“人多时,人们对良心实无期待”。
他认为组成一个好的政府的关键,是控制好权力。
跟文弱的麦迪逊同时代的绅士精英们,长期在欧洲的知识源流中学习、积累、相互交流,也在自己州的建制中实践,为美国的宪政制度做准备。
美国还是殖民地的时候,是行政官+议会的统治模式。
美国的开国先贤并非草莽英雄,他们大多是原来殖民地体制内的政治家。

制宪会议之前,13个州都通过了他们各自的州宪法。1780年,马萨诸塞就采用了州宪法交全民讨论批准的形式,这正是后来美国宪法通过的方式。

杰弗逊和麦迪逊在弗吉尼亚州议会通过了保障政教分离的宗教自由法案和保障个人自由的权利法案。
1776年,在费城市议会大楼,通过《独立宣言》,宣告美国的诞生,这个议会大楼被称作“独立宫”。
制宪议会中,德高望重的华盛顿坐在当中的大椅上,却不发表任何意见。因为他若一开口,别人很可能因为不想违拗他,而不再说出自己真正的想法。

人是很难说服的动物,人不仅趋向于自以为是,而且常有虚荣、固执的一面。明知自己错了,也因为放不下面子,非要坚持自己错误的主张。
讨论时,每个成员跟主席说话,发表比较的意见,避免跟其他人的争吵。主席是中立的。这些规则来源于英国的国会规则,一直在英国保持到今天。
“同等时间”原则,对一个议题,每个人的发言时间是一样的。
委员会制度仍保留着,不同的议员根据自己的专长,内行地讨论,如外交委员会,预算委员会。
让内行的委员会在小范围内讨论出推荐方案,表决通过,再提交大会讨论和表决。
民主制度背后,是一种思维方式。它主张人的平等、宽容,主张一种自由意志和另一种自由意志之间的相互不干预、妥协、礼让、双赢。

制宪会议,因为是要回到各个州执行的,所以都认真讨论,而不是玩政治游戏,有一个议题甚至被表决了70次。
麦迪逊从头到尾记录了会议的发言和一次次表决,还积极参与讨论,白天用速记符号,晚上整理成文。麦迪逊笔记。

麦迪逊他们推出弗吉尼亚方案。
代表们害怕国家权力太大,总统变成皇帝,建议不给总统发工资。
当时除了一个州之外,都不给公职人员发工资。今天美国的一些小镇,镇长都是义务的,没有工资,反而是具体的工作人员有工资。镇长工作量不大,有自己的一份工作。跟高薪养廉相反。
富兰克林说过,我们知道第一个总统会是个好人,可是谁知道后面会选出什么家伙来呢。
詹姆斯.威尔逊主张单一元首,提高效率。
英国的高官没有薪水。他们认为担任供职是荣誉,荣誉终于酬劳。他们认为参政者不会来自底层,不会有养家糊口的问题。
法国三级会议,路易十三摄政王强大,把议会给停了,议会中断了160年。
对议会也要警惕。一些州立欠债者占上风,就通过立法缓偿。

要让行政和立法分支尽可能没有牵扯。在来源上,不是由国会推出总统,而是国会、总统都分别由各州选出。
也给总统以相对行政否决权。总统否决国会的决议后,国会还有一次再否决的机会,如果议会要再次通过,必须三分之二以上,才能压倒总统否决权。
国会为了通过一些立法,就把总统不肯签字同意的立法,跟总统急着需要的立法捆在一起,算作同一个法案,即“猪肉桶”。

总统是最高行政官,有权任命他自己手下的行政内阁官员、各部长、外交大使,但必须得到参议院的通过。
如果总统有叛国、受贿等不轨行为,国会有权弹劾。必须由较为草根层的众议院以多数通过而启动,由更为精英层的参议院模仿法庭形式展开审理,审理过程由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主持。最后经过参议院的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才能成功弹劾总统。
弹劾制的来源是英国,但英国已经废除了这种制度。
美国总统由民众普选,而不是从议会诞生。占国会多数席位的政党,和总统所属的政党,经常不是同一个党。国会和总统有重大分歧不稀奇。
在美国,要求作证者发誓保证证词是实话,否则誓言之下的谎言就是作伪证,是刑事重罪。
克林顿撒谎,作伪证,被国会启动弹劾程序。
费城会议严格保密,怕民众干扰。法国大革命期间,民众经常冲进议会,参与议政,把议会变成群众大会。结果,民众的狂热和激进把一切逼进死角。宪法出来了,却没有效力。

在去分析一件事情的时候,千万不要忘记三大要素:时间、条件、地点。
理论要落到实际才有意义。

费城制宪会议提出要的是共和制,而不是“民主”。这里的民主指的是希腊城邦式的直接民主。过激民主,民众掌握了超越其水平的决策权,几乎是无政府、无秩序、无法律,暴民做主。
法国革命历史让人看到民众暴乱的血腥代价。这样的事情,在各个国家、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一次次地重复发生。

“民主”跟“专制”对立,“共和”跟“君权”对立。
宪政制度分两种,有皇上的叫君主立宪制,没皇上的叫共和制。
英国是君主立宪制,君权逐渐弱化,君主成为一个象征。
如今的英国女王没有任何权力,锦衣玉食,只是个摆设。但民众乐意保持她。

民主制度需要有一个相应的社会文明程度去配合。从专制到民主,是从文明积累最厚实的那个部分开始推动的。底层民众最弱势,最值得同情和关怀,但也是最危险的一个部分。民主的源头发展,是一个自上而下的过程。

民主意识的一个重要来源是人性的觉醒,从而自然地引发出对底层悲惨状况的同情和不平,进而为他们争取权益。这种同情大多发自上级阶层,他们往往美化底层。法国大革命出现了对平民杀贵族的支持,一代代的民粹倾向。

知识阶层的道德勇气,一部分是表现在对强权的批判上,但更为困难的是表现在不迎合、取悦于民众上。前者容易做到,后者很难。对强权和民众,都保持应有的独立和批判。

法国制宪会议和美国费城制宪会议的最明显差别,是美国的保守主义精神。
美国的建国者冷静地与民众保持应有的距离。
罗德岛的议会,一段时间掌握在“农夫代表”手中,流氓行径,规定债主要接受废纸一样的纸币。
无限制的民主也是一种恶政。

一个公平的政府不能只代表社会里的一种利益,必须代表所有的人群和利益。
麦迪逊认为,大多数政府官员应该间接选举产生,使得官员和投票者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从而使得政府不受民众不稳定情绪的操控。

杰弗逊最有“激进民主”倾向,但他在巴黎当美国大使,没有参与费城会议。他喜欢法国浪漫、暴力的革命,喜欢有民众隔三岔五地小叛乱。但老年时反思自己过于激进了。

罗德岛是一个沿海的州,是个走私天堂。
1776.5.4罗德岛第一个宣布不再效忠英王。
罗德岛曾经滥发纸币给农民,无视债权人和商人的利益。

普通法跟成文法不同,是建立在判例的基础上。
法律强调程序公正,“审判必须经过陪审团”。

罗德岛第一个反抗英国,但最后一个正式加入联邦。其立法分支仗着民意的蛮横,使美国一开始就对“多数人的暴政”保持警惕。

司法分支有权利判定立法机构是否越界立法侵犯公民的最基本权利。

国会两院至少有一院直接由选民选举产生。

当时认为有选举权的人是那些有自己的土地和财产的人。权利跟责任相联系。有恒产者有恒心。
美国土地广大,吸引大批欧洲移民。
辛勤劳动者,hard working people,依然是一般美国人对人的最高评价之一。
当时的妇女大多早早结婚生子,跟丈夫政治倾向相同,所以妇女没有选举权也很自然。
制宪会议一时没能通过,罗杰.谢尔曼指出一条出路。他长期担任公职,领取薪酬(当时康涅狄格州跟其他州不同,担任公职有报酬),是罕见的全日制政治家。
一个长期从事公共事务的人,必然是一个很现实的人,能够很好地控制和隐藏自己的喜怒哀乐,懂得怎样引导旁人随他一起思考问题。他懂得可能的目标是什么,怎样让旁人和他一起达到这个目标。
他说“如果你是少数,多多发表意见;如果你是多数,专心投票即可。”
他提出方案:众议院按照人口比例定席位,参议院每州一席。

克林顿在耶鲁大学毕业后,不去华盛顿这样的热闹地方谋职,而是回到落后的家乡阿肯色州,比较有发展机会。

如果国家分裂,必然造成流血,混乱呼唤专制强权,就重蹈覆辙了。
后来决定,参议院每州两席,一个州的两个代表可以有不同的意见。因而削弱了州权在国会参议院里的力量。
1787.7.17这个妥协是伟大的妥协,是大州的妥协。他们一代代教育美国人,让美国人认识到社会各个利益集团往往是天然地相互冲突的,所以要让大家在国会都有自己的代表,把各自的要求讲出来,公开地争辩、讨论,最后各方退让、妥协、达成协议,因为整个社会的成功,还是依赖于各个不同利益集团的合作。

从伟大的妥协这一天起,各州代表认同了合众国的政府,认同了从此他们是美国人。
美国南方富裕,有大量的田地,需要奴隶来劳作。南方的宗教几乎不对奴隶制指责。
南方气候炎热,沿海低地庄园里大规模种植水稻等农作物,是欧洲来的白人农工无法忍受和适应的,只能依靠大量黑奴。
当时联邦没有一分钱,没有经济能力去补充南方因为废奴的经济损失。只能制定管理的框架,为理想的逐步实现创造一个最大的可能。
当时黑奴在恶劣环境下劳动,寿命比较短,需要不断进口黑奴。

美国没有欧洲那样根深蒂固的国王、贵族的旧制度负担。

五分之三妥协。当时统计人口时,把黑人按3/5的比例计入。

美国制宪会议的重要性不亚于美国独立本身。
美国革命以“人人生而平等”为口号,和贵族制度从本质上不相容。
美国宪法规定,废除任何基于身份的贵族制度,政府不向任何人颁发贵族称号。所以美国没有贵族,不以贵族为荣。
但美国有绅士,渴望知识,注重教养,追求荣誉感。对他们来说,荣誉和人品、道德是一回事。荣誉涉及到自己怎样看待自己,怎样寻求自身的人格完整,而不仅仅是名誉,不仅仅是别人怎样看待你。

以前的美国绅士担任议员或公职,当作荣誉,服务公众,不拿薪水。他们自己有产业,不愁吃穿,有闲暇从政。
美国建国初期,远离欧洲漫长历史的、充满阴谋诡计的政治纠葛。新大陆有宗教信仰的根底,又有理性启蒙。当时的美国没有产生政党的需要,绅士们把拉帮结派、政党,看成是类似偷鸡摸狗的事情。
华盛顿将军就特别反感任何私下结派的行为。
麦迪逊认为,结派会导致人的道德水平下降,个人作为个人行动的时候,会对自己有一定的道德要求,会自觉地压抑人性中自私和恶的一面,但一群人一起行动,会互相暗示,自我道德要求就会下降。

制宪会议的代表,在家信里没有谈及会议的具体内容。代表们在会后的私下交流,没有形成小团体、死党,没有搞突然袭击。
费城会议跟其他地方的制宪会议不同,它是没有政党的。它是绅士们的商讨会。
这是一个半神半人的会议。

他们在几十天里达成了妥协,妥协后仍然保持分歧,能够并存。观点分歧,但建立起共同联系的一种平衡状态。“我的真理和你的真理”都容许生存。

美国的国会跟总统可能会独立,因此后来别的国家搞共和宪政时,几乎没有人会照搬美国政府的结构。否则政府太容易瘫痪。

美国政府没有“执政党”跟“在野党”的说法,而是“国会多数党”和“国会少数党。”多数党的多数势力,只到国会为止,多数不等于执政。
总统不是国会多数党任命的,是全民选举产生的。总统须代表全民,就必须淡化自己的党派色彩。
如果国会多数和总统不是同一个党,总统毫无办法。如果国会对总统不满,对总统提交的法案不予通过,总统什么也做不成。
总统无权惩处议员,无权解散国会。相反,总统或他任命的内阁官员行为不轨被抓住把柄,国会可以弹劾。

可是,美国的制度运行两百多年了,政府没有因此瘫痪。

美国宪法设计,总统和国会的两大分支是尽量分开的,而英国这两者有日常联系。
美国的白宫离国会大厦很近,但没听说过总统平时去串门的。
只有总统发表国情咨文时,才去国会大厦见议员,向国会汇报一年的工作,如同管家见主人。
发表国情咨文时,仪式性非常强,大家比较礼貌,会鼓掌。但反对党议员会在会后对总统的发言发表犀利的批判。
美国总统和国会经常互相批判、指责,但都是对公众、媒体说,不会正面对话。
但英国的首相经常被召到国会去接受议员们的质问,经常舌战群儒,很累。
但这样首相和议会的关系更近。英国、澳大利亚等英联邦国家的首相是占议会多数席位的政党推出的。但也没有因此出现行政和立法两大分支勾结。
因为制度的设置只是一半,而更重要的是由实践完成的另一半。他们都在实践中自觉维护、完善制度,而不是拼命钻它的漏洞。也许重要的是他们植根于其中的传统和文明。

英国连现代的成文宪法都没有,但渐进改革,也一样在运转。英国制度渐进改革,岁月漫漫,很多人因此支付了他们的自由、生命。但终究还是走出了旧制度。
法国则是大革命,但革命之后还是需要一个缓慢的渐进过程,依然需要消耗时间和生命,需要经历破坏和重建社会的基本结构和价值观的过程。

1789年美国人口350万。
美国独立战争时期,大陆议会没有有效的征税措施,军队的供给靠华盛顿的老朋友,银行家莫利斯向欧洲借款、向民众发行债券,以未来的美利坚合众国的名义。有时他也自掏腰包。
华盛顿让莫利斯当财政部长,他不干,而是要重建自己的信誉,回到自己的正常生活中去。他推荐了汉密尔顿。
滥发纸币是饮鸩止渴。
汉密尔顿认为帝王政府导致个人专权,贵族政府导致少数人的专权和腐败,而民主政府的结果会是无政府,比较理想的是三种政府的混合形式,即英国的君主立宪制:王室、上议院(贵族院)、下议院(平民院)。
他认为可以设立一个最高行政长官,赋予他相当于国王的权力,而且是终身制,有绝对的否决权。让国家走向强大。
他的观点不被各州代表认同。
1789年,汉密尔顿被任命为财政部长,才34岁。
麦迪逊反对汉密尔顿的方案,不理解以信用、负债经营为基础的城市工业经济。
民主伊始,民众还缺少自律的修养,对他的方案的批评滑向对他的人身攻击,说他非婚生,是杂种。
民主开始实行的时候,民众先是知道言论自由,而要经过很多年,民众和媒体才会理解人身攻击和谩骂,不属于健康的民主生活。
汉密尔顿要国家用税收的钱回收债券,重建信用,才能融入欧洲市场,才能发展商贸。

杰弗逊帮他跟麦迪逊调解,完成了政治妥协,汉密尔顿动员联邦党人把联邦首都建在南方弗吉尼亚附近。
汉密尔顿提议建立一个全国性银行,由私人董事会领导,避免由国家官员领导的银行导致腐败。麦迪逊反对。
汉密尔顿写了《论银行之合宪性的意见》,华盛顿看了表示认同。美国终于建立了第一个全国性银行。
汉密尔顿主张强大的政府,而杰弗逊和麦迪逊反对扩张政府权力。
麦迪逊原本是联邦党人的观点,但后来收了杰弗逊的影响,认为美国要强调民众的自然权利。
汉密尔顿敦促国会发展美国制造业。他要求国会通过法令鼓励制造业,包括保护性的进口关税,免除国内制成品的关税,鼓励新发明,特别是和机器有关的发明。他和财政部的助手建立了“有用制造业学会”的民间组织。
外交上,汉密尔顿主张跟英国建立友好关系,而杰弗逊崇拜法国大革命,反对跟英国结盟。
汉密尔顿让美国经济学英国的道路,走上捷径。
民主社会制度是多数决定的制度,仍然有可能多数人选择了错误的道路。

汉密尔顿建立的银行,以英格兰银行为蓝本,私有公管,1000万美元的股份,联邦政府的股份权仅占五分之一,其中四分之三还是政府债券。
杰弗逊希望美国躲在一个浪漫田园里,维持世外桃源的农业社会,事实上是不可能做到的。
1791年美国出现投机风潮,汉密尔顿利用国家储备使股市回稳。

1794年税收暴动事件。
联邦政府决定偿还债券,就需要增加税收来支付。其中有威士忌酒税法案。
宾夕法尼亚州西部的农夫,交通不便,大规模运粮食来卖几乎不可能,只能酿酒,运酒则大大减少运输量。
酿酒农夫暴动,华盛顿总统招募了一万多名国民兵,由汉密尔顿亲自率领驱散了暴动的民众。无人伤亡,但逮捕了一批人。第二年华盛顿签署大赦令,所有在威士忌事件中被逮捕的人都没有被定罪。
这个税是国会强制征收的。

很多年以后,政府才有经济能力对经济政策中的受害者,由政府出面做出补偿。
1795.1.31,汉密尔顿辞职。他指出对一个年轻国家来说,信用尤其重要。只有建立了良好的信用,国家才能在世界氛围内获得平等的地位。
历史学家认为汉密尔顿辞职是因为薪水不高难以养家,他辞职,重新当律师,有了将近四倍的收入。
华盛顿信任汉密尔顿。
华盛顿去世后,汉密尔顿变得孤立,声誉也在下降。他运用影响力,在政治派系斗争中非常活跃,下笔商人,对亚当斯总统长篇人身攻击。导致汉密尔顿声望、政治前程受到最大伤害。他在1804年的决斗中受到重伤。
除了华盛顿,汉密尔顿对美国的发展功不可没。
如果当时美国走的是杰弗逊和麦迪逊选择的经济发展方向,美国可能完全是另外一个样子。

汉密尔顿的决斗对手是当时的美国副总统艾伦.伯尔。当时纽约州决斗是非法的,所以他们到新泽西州去。
欧洲的绅士重视荣誉,为了荣誉可以在决斗中押上生命。当时的美国绅士们还保留这个传统。
当时如果对方骂自己懦夫,就要提出决斗,否则没有尊严再活下去。汉密尔顿的儿子菲利普曾经为了维护父亲的声誉跟人决斗,重伤死亡,汉密尔顿的女儿受不了打击而精神失常。
汉密尔顿也接受过门罗的挑战,后者后来当了总统。
很多决斗挑战都经过和解而取消,即“荣誉化解”。
在政治上,伯尔和汉密尔顿较劲,互相反对。但他们是独立战争时期的老战友了。
1800年,杰弗逊和伯尔得以入选正副总统,但两人票数相等,形成僵局。汉密尔顿看不起杰弗逊,但更讨厌伯尔,认为他没有好的私德。汉密尔顿动用影响力,让众议员投票给杰弗逊。伯尔落为副总统。

华盛顿没有私心,伯尔私心很重。
联邦政府成立的第一天,尖锐的政治分歧就出现了。结党成为不可避免的事情。当初人们是憎恶结党,但最后都卷入了政党的大潮。
政治对立很容易演化为个人之间的不信任甚至怨恨。
当时美国建国者、政府官员对个人品格十分重视,重视荣誉,所以会有决斗。
其实汉密尔顿和伯尔决斗时,都在政界没有很大的前途。

华盛顿总统完全是一个古典政治中的楷模,他非常不适宜在党派对立的政治生活中发生的种种弊端。他当了第一任和第二任总统,全票当选。

1800大选前,汉密尔顿写出一本50多页攻击亚当斯总统的小册子,在国会的一些议员中散发,导致联邦党人分裂,亚当斯大选落选。
亚当斯没有做任何私下的操纵去煽动舆论反对自己的对手杰弗逊。但杰弗逊就不是这样了。
这一切伤害了亚当斯和杰弗逊从争取独立时代就开始的私人感情。
华盛顿和亚当斯都是古典政治中的好人,宗教生活使得他们一生都在自省之中。他们不断在书信和日记中提醒自己的为人之本:诚实、正直、尽职。他们中庸、克制。
1790.4.17富兰克林去世,众议院通过决议,在议会搞哀悼仪式,但参议院和行政分支拒绝这样做,因为怕不知道怎样制定标准,神秘人才能够享有这样的殊荣。他们对于由官方出面的给个人的“崇拜”,持非常谨慎的态度。

亚当斯1776年写了《关于政府的思考》,指出人民的幸福才是政府的目的,共和制是“法治而非人治”。

副总统的位置是“尽量克制自己”。美国副总统是参议院的议长,是参院开会时的会议主席。只是一个维持会议公平的人。大多数情况下没有投票权,只有双方持平时才可以投一票。
亚当斯当副总统时,为以后的副总统建立了不成文的规矩,即“克制自己的雄心”。尽力支持总统,而不是跟总统竞争。

当时华盛顿是总统,亚当斯是副总统。内阁里面,汉密尔顿和杰弗逊的看法不同,开始激烈冲突。

美国的独立战争革命是在法国的帮助下,从英国手中独立的。
杰弗逊认为华盛顿、亚当斯和汉密尔顿倾向君权,认为美国有君权复辟的危险,于是杰弗逊和麦迪逊组成反联邦主义者的政党,即“民主共和党”(共和党)。

此时法国革命,杰弗逊支持法国大革命,对路易十六被砍头表示支持,而亚当斯对记者说,人类最终会发现,假如大多数人失去控制,他们和不受约束的暴君一样,会变得专制残暴。

法国大革命时,英国对法宣战。
法国使节希望美国支持法国,对付英国商船。而华盛顿总统表示中立。
杰弗逊作为外交部长,观点跟总统差别很大,最后辞职。
美国第二次总统选举时,出现了反对党派,抨击华盛顿总统和他的内阁。
华盛顿坚守古典政治的概念。他连任两次总统后,不再竞选了,两党可以争一争了。
1796年第三次大选,总统亚当斯和副总统杰弗逊的观点南辕北辙。杰弗逊只好像搞地下活动一样反对亚当斯的政策。

当时的媒体批评政府,还没有节制的习惯,往往要么不开口,开口就是攻击。
1798年,美国国会在战时状态、临时措施的口实下,通过了《外侨和叛乱法》(有效期两年半),惩治对政府发表不利言论的人,罚款或监禁。这一系列法律明显违宪,但当时司法分支比较弱,这个明显侵犯人民权利的法律还是出笼了。
这个法律是为了政治乱骂政府的报纸。当时的报纸发表极端言论,对国会议员和总统造谣、人身攻击。后来他们才理解到要有职业道德的自律。
富兰克林的孙子,共和党编辑,以“诬蔑亚当斯”的罪名被捕,引起民众反对《惩治叛乱法》的浪潮。

共和党杰弗逊反对《惩治叛乱法》,他秘密起草了一篇文章,不敢拿出去,一个肯塔基州议会的朋友拿走了,提交肯塔基州议会通过,即《肯塔基决议案》,后来麦迪逊也起草了《弗吉尼亚决议案》,1899年分别通过,都是抗议《外侨和叛乱法》。

美国宪法设计的国家政府,是一个代议制的共和政府,是精英管理的政府。

杰弗逊强调,必须“绝对服从多数的决定,这是共和政体的主要原则,离开这一原则就只能诉诸武力了,而武力是专制的主要原则和直接起源。但是多数人的意见必须公正而合理,少数人也有同等的权利,必须受到平等法律的保护”

《肯塔基决议案》:在权力问题上,不要再信赖人,而是要用宪法的锁链制约他不做坏事。
如果信赖我们自己选择的人,认为他会保障我们的权利,这将是一种危险的幻想。
自由政府是建立在警惕而不是建立在信赖上面。

多数人的暴政,残暴程度不比一个人的暴政减轻。
1803年马歇尔法官判决对违宪法案判定的司法权,上交到联邦最高法院。这样不必通过各州立法来否定联邦立法,减少了各州分崩离析的可能。

亚当斯以极大的政治智慧,避免了跟法国的战争,但《惩治叛乱法》大大损害了他的声誉。
1800年第四次大选,亚当斯落选,杰弗逊和伯尔当选,他们的票数相等。后来杰弗逊当正总统。
1804年,国会通过宪法第12修正案,规定各选举人可以选一名总统、一名副总统,但其中一个必须不是本州人。这样把总统选举和副总统选举分开了,改变了美国民主政治的面貌。以前是选“好人”,现在是政党轮流执政了。这样总统和副总统一般都是同一个政党,不会因为观点不同而内斗了。
“好人政治、绅士政治”这种古典政治的观点结束了。对立党派成了美国政治生活的常态,不再视为洪水猛兽、不道德了,不再试图寻求一致和同一观念下的团结,而是两种观念、两个政党的平衡和制约。
民主的概念,从由一些好人、一些文明进化程度高的人来确定一个社会管理方式和发展方向,变成了民众高度参与的多级选择在竞争。

竞选是理直气壮的事情,美德不再是主要标准,竞选也就不再意味着是绅士的道德自夸,而成为不同的施政纲领在理直气壮地竞争。
现代民主政治的竞争,逼迫政治家的智慧和对管理社会方案的改进,促使大家看到自己注意不到的社会层面的问题。
美国政治保障反对派的存在。任何政治家失去了在道德上贬低反对派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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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弗逊是一个思想产出者,他博览群书,崇尚理性,长于思索,是百科全书式的学者和思想家,继承法国的启蒙精神。
他25岁时成为州议员,提出解放奴隶,虽然他本人继承庄园,有很多的奴隶。
1774年,美国还没独立,他向州议会提交了《英属美洲的权利之总结》,重要性仅次于《独立宣言》。它奠定了这样的思想:人的自然权利是不能侵犯的,在自然权利受到侵犯的情况下,反抗是正义的、合法的。
美国革命的真正起因并不是为了改变统治者,不是权力斗争,而是为了维护自然权利。
1776.6.29,弗吉尼亚议会通过了弗吉尼亚宪法。这个宪法是世界上第一个用成文契约建立自治政府的文件。它指出政府的统治必须得到被统治者的同意。
杰弗逊起草了《独立宣言》,富兰克林和亚当斯做了很小的修饰。提交大陆议会讨论,最后不得不删除谴责奴隶买卖的语句。
《独立宣言》开头的名句:人人生而平等,都有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英国启蒙家洛克提出生命、自由和财产的权利。
杰弗逊将“财产”改为“追求幸福”的权利,是人在人格上的平等,这成为此后美国民众争取自然权利最响亮的口号,从此形成了美国人的平等观:平等并不是均贫富,不是财产的平均,是发展机会的平等,即追求幸福的机会之平等。

以后200年的世界历史证明,平均财产是一切革命动荡的诉求,是发动群众的最便利口号,却也最容易造成灾难。私人财产权是人类社会最重要的制度之一。
杰弗逊不擅长也不喜欢行政事务,更愿意回到安静的读书和思考之中。
他起草了《弗吉尼亚宗教自由法令》。宗教自由是一种自然权利,这种权利,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宗教自由是自由中的自由,是一切自由的根本,那就是意志的自由,精神的自由,人的内在状态的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而宗教也不能侵入政府事务,政教分离。此时还是1781年,美国还没有打赢战争,为了躲避英国人的追捕,他躲在自己家的偏远种植园,写出了《弗吉尼亚笔记》。里面论述了代议制政府优于专制政府。
妻子早逝后,他出山,出使法国,投入政治中。
启蒙时代忌讳政府来预定框框、侵犯人类思想。
帝制必然要给民众的思想套上框框,规范民众思想言论,而共和体质的本意是不给民众套思想框框,尊重民众知道的权利、反对被愚弄的权利。

杰弗逊反对宗教极端主义,因为任何宗教一走极端,必然规范信徒的思想,妨碍探索和思想的自由。
杰弗逊、富兰克林、华盛顿等开明思想家信仰基督教,但不偏执,不狭窄,相信神的存在,但不拘泥于《圣经》的教义。在宗教上,他们更接近自然神论。
杰弗逊曾经把《圣经》里经不起推敲的部分剪掉,只剩下十分之一,被称为“杰弗逊版圣经”。

1789年费城制宪会议一结束,华盛顿、麦迪逊、富兰克林各送一份宪法拷贝给在法国的杰弗逊看。
杰弗逊对宪法有两点不满,一是宪法缺少一份权利法案,即有关个人基本权利的保障。他参与制定的弗吉尼亚宪法都有类似的法案。宪法必须指出什么权利是人民的,不能转变为政府的权力。这些权利就是个人的自然权利,即宗教信仰自由、新闻自由、人身保护令状、由陪审团审判的权利。
权利法案就是人民有权和地球上一切政府相抗衡。
第二点不满,是宪法没有设计出政府官员轮换的规定。规定官员任期不能太长,否则容易腐败。

杰弗逊为法国拉法耶特筹划的改革计划,是保留国王的宪政制度。他认为法国没有美国那样广袤而尚待开发的土地。1789年,杰弗逊帮助拉法耶特起草了法国《权利宣言》的一个文本。
自然权利和民事权利有明确分野。

华盛顿总统内阁中,汉密尔顿最主张集中政府权力,他不信任普通民众,不相信民主能搞好,希望有一个行政主导的政府。他认为理想的目标是建立较为和谐的统治和被统治的关系,而不是削弱和模糊这种关系。他一再使用“政府”这个词。
杰弗逊却认为,理想的状态是宪法所设计的分权制衡的政府,用权力制约权力,避免权力膨胀独大以后侵犯民众。麦迪逊也支持杰弗逊的观点,他指出行政分支不等于政府。
杰弗逊也反对上层精英的小圈子,反对独立战争的功臣结社组成辛辛那提俱乐部。
华盛顿在思想和理论方面重视杰弗逊的意见,在财政、制度建设方面重视汉密尔顿。在务实方面,华盛顿更接近汉密尔顿。

1801年,杰弗逊当上总统,赦免因《惩治叛乱法》而坐牢的人,也废除了造成农夫暴动的威士忌税。
杰弗逊最大的政绩,是在拿破仑打算廉价出售法属北美洲殖民地的时候,非常及时、坚决地购置了这块土地,即“路易斯安那土地购置案”,使美国的土地扩大了一倍。得到了亚当斯的支持。
因为面对移民潮,他非常关心美国是否有足够的土地提供给民众一个“幸福生活。”

杰弗逊坚信并且呼吁:民众有管理自己的能力,让每一个人都能够有权参与。他热情讴歌民众的自然权利,要消除精英们对民众管理自己的能力的疑惑。

权利法案致富乔治梅森、宾夕法尼亚州的威尔逊、亚当斯也跟杰弗逊有类似的观点。
亚当斯提出无代表、不纳税的原则。
亚当斯是美国当时的保守派,而杰弗逊是前瞻的自由派,这是美国至今为止仍然存在的两大政治派别。

杰弗逊热衷于改造人性,对人性的向善存很大期望,而亚当斯认为有必要了解人性,但不认为人性是有可能改造的。
亚当斯的自由平等理论的出发点是“上帝面前人人平等”,他的自然权利的出发点,以宗教为出发点。理解所谓“灵魂被救赎”的必要和艰难。对人性有深刻的怀疑。
亚当斯是智慧的,却还留有“上帝之下”的最后一点愚钝。

而杰弗逊对人性自信,对民众的自治能力、对最广义的民主充满信心。“大多数人的意志才是人权的唯一捍卫者,也许大多数人的意志有时也会出错,但它犯的错误是诚实、个别、暂时的。”

亚当斯提醒大家注意人性的弱点,不加约束和失去平衡的民主会产生危险。

那一代人中,杰弗逊认为大地总是属于活着的一代人,我们这一代人的政治观念和制度,下一代人不必受其约束。土地的用益权,属于活着的人。
因此,具体个人的财产权不是神圣不变的。具体的财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而不是自然权利。
杰弗逊提出,每一代人都应该修正宪法,指出大约每隔20年修正宪法一次。

杰弗逊是属于农业时代的人,他是南方的庄园主,他理想中的国土是农业国,没有预料到工业时代。
但他的“大地属于活着的一代人”思想,为后世政治制度保障的调整社会财富的做法,打开了思路。
高额累进所得税、高额财产继承税,抑制财富过度集中,扶助穷人。可以溯源到杰弗逊的思考。
富人死了不再是富人,不应再占有大地和财产。

但亚当斯指出调整贫富的制度必须小心谨慎,掌握分寸。遗产税仍然是美国在争论的议题。

美国遗产税的开征起点很高,但还是有很多家庭业主无力将企业传给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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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当斯对于民众的态度始终是谨慎的,认为仅仅选出表达民众意愿的立法议会,而没有行政和司法两个分支的制约,是危险的。

亚当斯不能接受“将理性作为一种信仰”的主张。在法国革命发生的时候,他说“我无法理解如何建立一个由1300万无神论者组成的国家”。
人必须有最后的一点敬畏之心,人必须对自己的人性弱点有起码的认识和待救之心。
亚当斯是美国政府中第一个预言法国革命将带来暴乱和恐怖的人。
他因此很少讴歌赞扬民众和自由,却常常发出另一面的警告。

反对派的存在,对立观点的存在,是可贵的,必需的。他们彼此避免对方走极端。如果没有对立派,依靠自身来取得中庸几乎是不可能的。

美国独立日50周年的那一天,杰弗逊和亚当斯同一天去世,成为传奇。他们晚年的通信,预示着美国对立党派此后的关系,他们是一致的,又是分歧的。
他们一致追求人类最宝贵的东西——自治权,都是为了保障《独立宣言》。

要获得多数选票,必须不偏离立国之本(给予不同阶层的每一个人以自然权利)。对立的观点共存和平衡之下,美国得到的收获是“中庸”。

此后美国有奇奇怪怪的激进政党和政治组织,但只要是走得太远的、走极端的,最终只能成为一个弱势党。不是政府在扼杀和限制他们,是民众不认同。

这也是美国政党轮换上台之后,一般都不会发生“翻天覆地”社会变革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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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是杰弗逊总统,在任期内,执政风格也是保守的。
美国宪法是粗线条的原则和规则,它的成功是纸上的制度和实践携手完成的。
宪法实践的最初阶段,是国父们自己在亲手操作、完善、修补它的漏洞,而不是一群不认同宪法理念的、满怀私欲的政客在肆意寻找漏洞毁坏这个制度。
1828年,亚当斯总统的大儿子,也是总统,但在第二次竞选中输给了平民化的杰克逊将军,标志着美国建国初期精英政治时期的终结。

此时大选举团由民众产生,不再由州议会产生。实际上是民众在间接地选举总统。总统候选人必须通过竞选让民众了解自己。竞选亮相、拉选票,成为民选官员的必备功课。
到林肯上台的时候,民主化基本完成,美国从立国初期的精英政治彻底演变成一个现代民主国家。

1860年当选的林肯,是真正出身于社会底层的政治家。
林肯宣扬要为大众说话。
林肯出生肯塔基州的贫穷农家,家里只有三面墙,冻得要死。他干过很多农活,但他不善于干农活,对政治更感兴趣。他25岁当上众议员,刻苦自学,考出了律师执照。

杰弗逊善于想和写,不善于说,他的风格是优雅的,是书面语言的风格。而林肯不是一个善于思想的人,从来不喜欢读很深奥的书籍,但善于演讲、领悟大众心思。大众选票对他有利。

民主深化后,政治家面对大众说话,你无法判断他是在说心里话还是讨好大众、引导大众。政治家和政客合为一体,为politician,从此开始。古典的政治家stateman,开始让位。这是民主时代的必然趋势。林肯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个典型的politician。

林肯是一个天生的政治家,而不是约翰布朗那样的激进废奴主义者。
林肯的夫人出生于殷实人家,有奴隶仆人。林肯是一个富有同情心的人,本性反感奴隶制。
反奴隶制的气候不到,时机还不成熟,林肯就不会表示反奴,否则会断了自己前程。有时候他不得不保持沉默、言不由衷,表现得像一个政客。

宪法在制度上把废奴的时间表给了各个州,承认了原有奴隶制存在的事实。
1817年,密苏里申请以州的名义加入联邦,国会展开激烈争论,1820年达成密苏里妥协:同意密苏里州以蓄奴州加入联邦,北方缅因州以自由州加入,以保持双方在国会的平衡,而以后密苏里州南边界以北加入的州,一律禁止蓄奴。
1850年强化了《逃奴法》,追捕脱逃往自由州的奴隶。
林肯的政敌道格拉斯提出主权在民,当地民众有权利决定是自由州还是蓄奴州。
1854年民主党的道格拉斯发动国会通过“堪萨斯-内布拉斯加法案”打破密苏里妥协。当时的总统无奈地签署了这一法案。这一法案打着民众自决旗号取胜,看起来是民主的胜利,其实是多数暴政的胜利。
可是,美国传统的政治家良知在对抗这种胜利。这一法案萌发了民主党内部的分裂。此时林肯站出来对抗道格拉斯,一改温和的中间立场。
北方民众担心奴隶制在北方扩大。他们反对奴隶制扩张,是担心自己住的地方会出现很多黑人。北方民众很多人不喜欢黑人,甚至恐惧黑人。
林肯提出禁止奴隶制度扩张,而不是全国范围内废奴。

为了讨好北方废奴主义者,林肯一再宣布奴隶制道德上是错误的,宣布他痛恨奴隶制;为了不激怒南方民众,他一再宣称并不主张立即废奴。

林肯当选总统后,还没宣誓就职,南方七个州就宣布分离,国家分裂。
当时国会还通过一个宪法修正案,规定联邦政府永远不能干预州对奴隶制的决策。这个修正案在奴隶制问题上开倒车。

民主时代政治家的特点,就是要做什么,先要有民众支持方能动手。
当时北方跟南方都不想打仗。所以林肯只好让南方先打第一枪。果然,4.12南方炮轰苏姆特要塞,因为它如鲠在喉。
这是南北战争中惟一没有死亡的战斗。
林肯希望的正是这一仗,让民众积累反对奴隶制的民意。南北战争持续了四年,林肯成了一个战时总统,但他生来不是一个军人,也不是一个好战好斗的人。
他的错误是低估了战争,双方伤亡惨重。
战争时期,只要某人被宣布不忠实行为,就可以被总统终止“人身保护状”的权利。总统的权力被扩大了。
南北战争时期,北方政府逮捕了超过千人,从反对派报纸的编辑到民主党的政治人物都有,甚至骂总统“混账东西”的平民。
而在南方,拥护联邦的数千名南方人被军事法庭送进监狱甚至被处死。
战争伤亡大,征兵困难,甚至有把欧洲移民上岸后直接征为北军士兵。
1863.3.3林肯宣布了《征兵登记法》,变成了强制征兵。规定交钱300美元可以免服兵役。

美国是移民国家,社会四分五裂,所谓的核心文化,只存在于中上层,至少是生活基本稳定的民众之中。

1863.7.13民众暴动,烧毁征兵办公室,暴动卷入数万人,大多为爱尔兰移民,他们贫穷,跟黑人抢夺工作机会。
狂暴的民众开始发泄,攻击和私刑处死黑人,甚至焚烧黑人的孤儿院。纽约到处发生纵火、抢劫、谋杀,暴民杀死至少105人。警察和军人无法控制居民,最后从宾夕法尼亚州调来步兵团弹压,才镇压下来。在军队弹压下死亡2000人左右,6000军人在纽约扎营几个星期。
美国只好到欧洲花钱买雇佣兵。其中有一个17岁年轻人,跟继父不和,又瘦又高,无法加入法国军队和奥地利军队,就自己跑到纽约领取300美元,成为雇佣兵。但当时1864年,战争很快结束,他在美国留下来,他就是约瑟夫普利策。他后来成立了美国普利策新闻奖。

好的民主制度,必须保证少数人的自由,保障个人的基本权利。南北战争后第13、14、15修正案保护了少数人的权利。
第13修正案宣布废除奴隶制;第14修正案规定所有公民都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第15修正案规定公民的投票权不受种族肤色和其他因素的影响。
民主也包括“少数人的自由”,不再是多数人的意见。

美国人从小在学校读《公民读本》,了解政府权力扩张的危险性,了解三权分立、政府三大分支制约和平衡的重要性,了解自己的权利。但是在一些情况下,民众非常容易被政治家说服和左右。

民主制度并不承诺永远正确,只是给民众提供了更多机会和可以由自己做出的选择。

南北战争是林肯的战争,即便正确,从民主的角度来说,也很难说是大多数民众的愿望。

现代民主国家,不论是君主立宪制还是共和制,实际上都是代议制民主,基本是民选的、但基本是精英阶层的议员和行政官员在代民议事。反而是一些专权的国家,他们的议会可能充斥着大量底层民众,因为在这里并不需要议员们事实上的管理和判断能力,需要的只是能够控制他们。

代议制民主是一个精英占绝大多数比例的管理阶层,他们把民意咀嚼消化之后,再根据自己对民众利益的理解来决策。

现在美国国会提出议案之后,都公之于众,在表决之前,媒体已经有过充分的讨论,各个相关的利益集团也会通过游说,向国会议员传达他们的意见,强烈反对的人们早就走上街头游行。这样国会通过“坏法案”的机会就有可能减少。
制度必须提供让民众表达发对的机制。

在今天,美国人都知道,他们最重要的阵地就是媒体,最重要的权利是言论和新闻自由。
美国独立的时候,大多民众是文盲。还在殖民地时期,这里的人就意识到教育的重要性。1715年,北美的大多数城镇,不论规模大小,都为建立学校特地留出了土地。但没钱付得起老师的工资、建得起学校。直到1790年,美国的立法机构才立法,免费给儿童提供非常基本的一点教育。1791年,美国包括“新闻自由”在内的权利法案通过。可见美国的国父、各州的精英们,是非常有前瞻眼光的政治家,而当时美国的水平、民众的水平,确实还远远落在后头。
1787年,杰弗逊说“假如在政府和报纸之间只能二者存一,假如让我来决定,我毫不犹豫会选择要报纸。”

当时美国的印刷术还远远落后于欧洲,1816年,大多数报纸还是手工印刷。一张报纸往往传给很多人看。直到1820年,门罗总统的时代,大多数的美国报纸还是每周、每两周才出一次。美国的绅士们主要看万里迢迢船运来的英国报纸。一般民众看不起。

绝大多数当政者都是不喜欢听到尖锐批判的,这几乎是人之常情。所以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要保证新闻自由。
一个整体文明水平不高的社会,媒体滥用自由是一件非常容易发生的事情。
19世纪30年代,报纸能够大量印刷,成本降低,一张报纸只卖一分钱。
1832年杰克逊总统当选,标志精英政治向平民政治演化,竞选时他第一次把底层粗俗的习气带入大选运作,以粗俗的语言对在任的昆西亚当斯总统进行人身攻击。因为当时的美国大众就是粗俗的。
1880年,美国报纸发展到一万多种。
19世纪末美国经济起飞,从农业穷国转向现代化的富国,权钱勾结和腐败开始盛行,幸运的是媒体已经成熟,承担了重要的社会监督和制约的功能,而多年的普及基本教育也使民众的水平提高了。
媒体的进一步成熟,就是脱离它的党派性,从一个个不同政党的喉舌,回到社会的公器的位置。

在美国,报纸脱离党派,一个是因为报业、媒体集团资金雄厚,没有一个党派有能力随意操纵它。
报业本身也曾经大规模制造假新闻、轰动新闻。后来依靠商业竞争、民众对真情实况的需求,才把新闻界拖回了正路。
大的媒体集团可能有自己的党派倾向,但为了商业竞争,必须在最大程度上满足读者的需求,必然会刊登最高质量的、反映不同观点的专栏作家的文章。
美国的政党组织松散,没有强大的党产,全靠从民众中募捐。政党无法从政府、纳税人的腰包里掏钱。

普利策的一生,几乎就是美国新闻业的发展史。
“每一期报纸的刊发,都提供了一个机会,又是一种责任,要说一些给人勇气的真话,要超越平庸与传统,要有勇气摆脱党派的偏见,还要有勇气摆脱大众的偏见。”“要永远绝对的独立,永远不惧怕抨击邪恶,不论作恶的是巧取豪夺的富人,还是故意作乱的穷人。”
1911年,他在死后留下200万美元,建立哥伦比亚新闻学院和每年一次的普利策奖,支持他追求的新闻精神。这样的新闻精神逐渐在美国成为主流,后继者有1933年买下《华盛顿邮报》的尤金迈尔。
他的办报原则包括:报纸的第一使命,是报道尽可能接近被确认为事实的真相。作为新闻的传播者,报纸要如绅士一样正派。报纸将不与任何特殊利益结盟,但是在报道公共事务和公众人物的时候,要公平、自由和健全。

现在观众打电话咨询著名主持人对某个重大事件的看法,主持人的回答通常是:我的工作是尽可能迅速、准确、完整地把发生了什么事情告诉你,结论是要你自己来作出的。

美国曾经是一个纸上的制度远远超前于社会现实状况的国家。美国直到第19个总统才在白宫用上电话。
美国早期是后古典社会,但是自然发展的社会,经济制度、民间社会都没有被政治强行扭曲。
监督、批评公仆的角色是由媒体担当的。200年发展下来,美国政府已经习惯了媒体的社会角色,很少去惹媒体。但60年代越战时期的五角大楼秘密文件案,美国政府和两个大报打了一场官司。
美国国防部长麦克钠马拉,是肯尼迪总统1961年上台后把他从福特公司总裁上找来的。麦克钠马拉参与越南战争政策制定的全过程。有人说越南战争是麦克钠马拉的战争。
美国在越南战争中的失误,麦克钠马拉和当年的肯尼迪总统、约翰逊总统都要负重要责任。麦克钠马拉说“我们错了,可怕地错了。”
冷战时美国人不能忍受极权制度。当时双方都有核武器,都很紧张。
1966年11月,麦克钠马拉访问哈佛大学,和反战师生发生了一次面对面的辩论,给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1967年开始,他对越南战争的激情开始消退,公开反对轰炸北越的人口密集地,但战争越陷越深,难以停下。
美国国内反战派渐渐强大,使国防部长本人产生了怀疑和不安。

1826年,平民出身的安德鲁杰克逊当选总统,他反感精英政治,主张一朝天子一朝臣,新总统撤换以前的官员,大换班,“政治分赃制”。

美国政府立法和行政分支的定期改选,行政官员的轮换制度,使得美国政府的政策永远处于动态之中,美国没必要提倡改革,因为它永远在改革。
尽管人员更替,但美国的内外政策,相比其他大国,却是相对最稳定的,因为民众价值观的稳定,通过选举表达出来,决定了美国政府政策的相对稳定。

麦克钠马拉很想知道美国为何陷入越战。回过头去看,美国对越南和印度支那的政策,源于二战后期的杜鲁门总统时期。
麦克钠马拉成立了越战历史专题组,研究以前对越南的政策,相关资料。
动用了几十个优秀工作人员,用了2年时间。1969.6才搞出最终报告,共7000页,47卷,即被称为“五角大楼文件”的越战历史文件。
文件指出,二战结束时,杜鲁门主政的白宫就忽视了胡志明要求美国支持的呼吁。
当时的美国政府官员持“多米诺骨牌理论”,害怕东南亚国家一个个变色。但中央情报局一次次地告诉总统,这个理论站不住脚,不必如此紧张。中央情报局很早就明白,美国应该撤出越南,这种声音却被历届总统当作一般的反战声音而忽略了。

美国宪法规定,只有国会有权对外宣战,白宫和五角大楼只是执行机构。两次世界大战,都是国会宣布参战,美国才正式派出军队。
肯尼迪总统和约翰逊总统阳奉阴违,以向海外派出士兵不需国会批准为理由,逐渐战争升级,把对越政策搞成了未经国会宣战的事实上违宪的战争。至今仍有后患。
五角大楼文件收集了大量在越战上主事官员个人的笔记、会议记录、电话记录、备忘录等个人文件,反映了人的弱点,由人组成的政府的弱点。扫描了白宫和国防部里形成的僵死的官僚主义文化氛围,一个声气相投的小圈子互相庇护、互相呼应,控制了决策过程。反对的声音、正常的理性和常识往往受到压抑。
“过去的四分之一世纪里,已经形成了一种用保密作为盾牌的脱离美国人民影响的国家安全文化。”
1969.6,五角大楼文件装订成15套,列为最高机密,麦克钠马拉已经离任去当世界银行总裁了。其中2套麦克钠马拉指示当时的助理国防部长送给民间智囊机构兰德公司。
兰德公司长期为美国政府出谋划策。
艾尔斯伯格认真读过五角大楼文件。他是游离在美国政界、军界、学界的精英分子。从鹰派转变为鸽派,成为热情的反战分子。
艾尔斯伯格哈佛大学毕业,参与了兰德公司的半职研究工作。当时兰德公司是美国空军的民间智囊机构。
他在南越到处走动,接触下层,广交朋友。发现美国的所谓太平村计划根本不太平,腐败的南越官员制造假象,向美军虚报成果,美军自欺欺人地把这些成果报告给国防部和白宫。
尼克松主政的白宫,仍然深陷越战泥潭。他向总统、基辛格等人发表反战、质疑观点,没人听。
于是他和兰德公司走向媒体。
艾尔斯伯格在阅读五角大楼文件时越来越怀疑美国介入越南事务的合法性。所谓北越入侵南越,不成为美国介入的理由。越南人自己会解决他们之间的分歧。

按照美国宪法和法律,议员在国会的言论有立法豁免权,随便说什么都可以,法律不能追究国会议员立法活动中言论的刑事和民事责任。于是国会的日常活动,如果不是涉及国防外交机密的闭门会议,就都是公开的,不仅向新闻界记者开放,也向民众开放。国会议员在言论中,也有责任注意保守国家机密。

美国的邮局是不检查邮寄的印刷品内容的。
美国的法庭一向避免涉足国防和外交领域。但是一旦法庭认为有理由启动程序,别的政府部门通常尽量避免公开对抗法庭命令。法庭是平时权力最小的分支,一旦动起来,威力最大。

1970.5,美军入侵柬埔寨,国内反战示威骚乱中,肯特大学的四个学生被维持秩序的国民卫队枪杀。

艾尔斯伯格试图通过美国政府的正规途径发表五角大楼文件,屡遭挫折。因为国会议员受严格的保密规则制约,他只好走言论自由途径,走新闻途径。
很多人认为美国是由于不了解情况,粗疏而误入越南的泥潭。但艾尔斯伯格通过对五角大楼文件的研究,认为二战后历届总统一步步踏入越战是因为不想在自己手上认输,不愿意在下一次大选前表现出失败。

美国新闻界“刺探”政府机密来做有新闻价值的报道,这有着长久的传统。
新闻界有义务保护消息来源,这种保护是道德的。
有些政府官员故意泄露一些机密,“泄密”有时候成了一种政治游戏。
法庭要求记者交出信息来源,记者为了保护告密者而拒绝,会被判定藐视法庭罪而入狱,一般入狱时间不会太长,审判结束,对证据的需要消失,也就放出来了。
1971.5.13,《纽约时报》开始连载五角大楼文件。选在星期天发表,这样政府官员都在家里,反应就慢了一拍。
美国的国防部是对外国防,不能对国内的事务随便说三道四,更不能动武,不能抓人。
1971.6,基辛格在巴基斯坦政府的帮助下,安排秘密访华。
尼克松跟苏联成功谈判了限制战略武器,深知谈判成功有赖于保密做得好。
美国新闻自由的规则,对媒体是不能做预先检查的。
在历史上,报纸是地方的报纸,具有欧洲自由城镇的文化基因,说什么是无所顾忌的。
南北战争时期,北军的谢尔曼将军曾经命令将纽约的《先锋报》记者抓起来当间谍毙掉,幸亏林肯总统施救。
如果媒体确实泄露而损害了国家利益,政府可以起诉媒体,追究法律责任,但必须是事后由法院认定。
现在新闻报道也有限制,否则报道军队行动会被敌方军队收看。
《星期六新闻》是一份反犹太人的报纸。
休斯大法官认为,不能预检新闻,除非是严重到涉及部队征集日期、人数的新闻。
美国新闻界和联邦政府亦敌亦友,互相依赖,互相警惕。
战争时期二者关系就很好。比如二战时期罗斯福总统是轮椅总统,不想让民众知道,新闻界就帮忙保持秘密,没透露他的瘫痪状态。
新闻从业人员由于职业和见识的缘故,总体上比较自由开放,比较关心下层民众的疾苦。民主党比较容易和新闻界建立良好关系。
政府要让民众理解他们的政策,必须利用新闻界的报道和分析解释,因为美国政府没有媒体。法律禁止政府用纳税人的钱在民众中搞宣传、推销自己的主张。
白宫记者如果和政府意见太贴近,是不符合专业形象的。他们必须形象上保持中立,在行动上显示客观,取一种批判的态度,这样才能获得读者或观众的信任。
所以一般情况下总统是尽可能避免批判新闻界的。
尼克松的副总统阿格钮跟美国新闻界关系不好。
一个新闻集团可以有几个团体,但他们的作业是独立的,不会听从于所谓的大老板。
美国读者和听从不在乎报纸的老板是谁,他们在乎的是舆论是否一律。听到总是有不同的声音,他们就比较放心。
欧洲的传统,报纸是自由城镇内部公共空间的事,国外不能干涉,没有干涉报纸的规矩。
但是电台和电视必须接受频道和波长的管理,必须有秩序地瓜分电波空间。办电台和电视台,必须先取得政府管理部门的许可证,每年要复审。因此比报纸更谨慎、胆小。
法院判决《纽约时报》延迟发表五角大楼文件,《华盛顿邮报》就接着报道。

坚持报纸有发表权利的唯一办法就是发表。
《华盛顿邮报》大老板娘凯瑟琳的三个儿子,一个在越南战场服役,一个在街头反战,一个在家里吸毒。
凯瑟琳坚持主编负责制。
报纸的编辑应该有自主权,这样才能办好报纸。
凯瑟琳最终决定还是要发表五角大楼文件,冒着破产的风险。
哪个法官主持听证还是有区别的,因为有的法官是保守派,有的是自由派。
美国反间谍法的本意从来也不是要提供一种对新闻界实行预检的标准。
法官格赛尔表示法庭不能发出禁制令。
美国新闻自由,并不是“无边的自由”,它是有约束的。这种约束,首先来自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的自律。美国法律为保障新闻自由,规定不能对媒体预检,但是也不意味着对于真正伤害国家和民众的违法行为就不予以惩罚。
它只是事后惩罚。判决的标准不是政府的行政分支决定,而是独立的司法分支。
宪法第一修正案不仅仅保护社论作者或者专栏作家的意见,它保护的是信息的自由流动,从而工资可以了解政府及其作为。
真正危及国家安全的机密,其危险状态通常只有几个小时或者几天,过后虽然还被看做秘密,但已经不会危及国家安全了。
《纽约时报》和《华盛顿邮报》被暂时禁止发表五角大楼文件,其他报纸蠢蠢欲动。
波士顿有哈佛大学和麻省理工学院。波士顿有自由派气氛。《波士顿环球报》找到了艾尔斯伯格,要到了1700页五角大楼文件复印件。也被禁止发表了。
1953、1957年,有人想把《反间谍法》扩大到新闻界,都遭到了国会的拒绝,认为这是宪法所不能接受的。
美国的法庭、联邦最高法院会在法庭上让民间组织出席,提供“司法之友”的陈述。
海明威失窃的手稿不是可以随便发表的,发表了就是违反版权法。
上级法庭比下级法庭更多地考虑程序性问题和合宪性问题。
在美国的法律传统下,从理论上讲,消息到了报社手里,那就是报社的事情,政府要保密,只能小心管住自己的文件。
报社坚持认为,能不能发表,该不该发表,媒体自己说了算。
司法部列出哪些部分不能发表的清单,几乎囊括所有五角大楼文件,因此两家报纸都不合作,都责备司法部。
媒体从民众的角度来看机密,只要民众知道了不会出大事的就不是机密,民众有权知道的就不是机密,需要保密的那一刻过了就不是机密。
政府部门的保密分类标准,是1953.11.5艾森豪威尔总统发布行政命令颁布的,政府说了算。这个制度没有受到制衡。
美国法庭的规矩,任何一方向法庭提供的证据、证言、证人名单,必须预先告之对方,以便对方有准备做反诘。证据必须向对方公开。
政府是强大的,而新闻界只有宪法第一修正案所保证的力量。对新闻界的压制和削弱,最终必然伤害到宪法第一修正案。
国会1950年已经明确点明,不能用《反间谍法》来限制和预检新闻界。
后来法院解除禁制令。
梅莱惨案。
大法官指出,唯一真正能够对强大的行政权力有所约束的,是经过启蒙的、获得充分信息的公民大众。只有获得充分信息的持批评态度的大众意见,能够保护民主政府的价值体系。

没有一个自由的、获得了充分信息的新闻界,就不可能有脱离蒙昧的人民。
国父们确立宪法第一修正案,就是为了防止有权势的人,利用早期反碘伏、反诽谤的法律来惩罚信息的传播。
政府内部的秘密性,本质上是反民主的,是在维护官僚系统的过错。

参议员每州2人,比起众议员,更为精英。

美国参议院的filibuster程序很有趣,就是在议案预定要表决以前,某议员可以要求发言,他一直有话可说的话,表决只能推迟进行,这个议员就可以继续说,直到表决时间过期,或者参议员们决定不再表决,放弃这个议案。
要拼体力。某个参议员为了对抗民权法案,连续讲话24小时19分钟,途中不能吃饭、上厕所。他讲的内容无所谓,可以念电话号码本,甚至唱歌。
这个程序可以避免国会多数派通过令少数派绝对无法接受的法案。
人们很少使用这个绝招。
参议院才有filibuster,众议院不能使用这个。
参议员有豁免权。
某个参议员反对征兵制度,反对战争,就在国会上启动filibuster,念47卷的五角大楼文件。
美国陷于越南战争是因为政府偏执地恐惧共产主义。
砾石参议员在家里做准备,让医生保证他能连续不断读30个小时,还要在裤子里装一个小便器。

美国国会的议事大厅,议员发言的时候,其他议员不一定在场,可以远程联络、投票。
现在filibuster的启动要60%的参议员同意。
砾石参议员的filibuster程序被黄了,参议员有的没到场。于是他通过不相干的建筑和土地的听证会来发布五角大楼文件。
听证会内容是公开的,因此记者可以索要五角大楼文件复印件。
美国的秘密文件是很容易泄露的。
美国人在安全与自由面前,依然选择自由。
恐怖分子使用核武器的可能性?

跟美国相比,制度转型较晚的国家,制度转型需要漫长的时间,可是,在新制度完善之前,政府能力已经非常强大、制约很困难了。社会失去了一个制度生长、政府生长、民间社会生长,三者同步生长和磨合的过程。

华盛顿总统说,美国最忌讳一面反对某些国家,一面又和另外一些国家过于亲近。尽可能扩大贸易关系,尽可能避免政治结盟。但150年之后变了。二战改变了美国的自我孤立。
如何应对恐怖主义,是美国建国者们没能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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