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朋友找到我,他对我说:“我结婚5年了,育有一儿一女,家里经济还过得去。不愁吃不愁穿。今年3月我出轨了。我妻子要和我离婚,认定我是过错方。”他顿了顿。
“继续讲。”我示意他。
“我不觉得我有错。”他有点犹豫地说。
我有些震惊,不过还是平静了下,问他:“为什么?讲讲你的理由。”
“如果我老婆是性冷淡,我能出轨吗?”他反问我。
“我一直觉得,感情是要处于一个平衡状态,两个人的关系才能长久。打个比方,你是个性冷淡,你就得找个性冷淡在一起。你喜欢乱搞,你就找个同样喜欢乱搞的女的在一起。或者婚前沟通好,因为她是性冷淡,所以不能阻止你出轨。这就是所谓的平衡。婚前就应该考虑好婚后的生活,了解彼此的生活习惯以及性格。然后再决定结婚与否,如果是草率地结婚,那这段婚姻本就是错误。如果你认为她性冷淡对你没有影响,你可以出轨满足自己寻求快乐的心理,那你有没有考虑过她?所以婚前沟通很重要,她同意,觉得无所谓,那别人无话可说。但是以你的情况,她认为你是过错方,你们应当是没谈过这个问题吧?”
他:“爱一个人,不就是希望他幸福吗?如果她爱我,就应该放手让我追求我觉得幸福的事。我认为出轨能让我感觉幸福。”
我:“那你爱她吗?”
“爱。”他说。
“那你有没有考虑过她的感觉,你爱她,但是你的出轨让她感觉不幸福。”我说道。
他沉默了一阵子,又抬头说道:“我觉得婚姻这个制度就有问题,它是将人物质化,消除了人的自由意志。外国很多人都是选择伴侣关系而不是结婚。”
我:“那你为什么不选择伴侣关系,而要选择结婚?婚是别人强迫你结的?谁强迫的?你父母,她?她父母?还是你自愿的?选择和她步入婚姻殿堂是你的自由意志吧。既然你不赞同,你就不走入这种制度模式。问题你走进这种模式了,反倒回来批判它抑制你了。这不是笑话吗?”
“如果我老婆和我都出轨呢?”他又不甘心地问道。
“你和你老婆都出轨,都寻找自己的快乐,都自愿,是吧?”我整理了一下思绪,问他。
“对!”他很坚定。
我一笑:“那有啥好说的,祝你们性福呗。你还没开窍,我们现在又回到我们的第一个问题了。恋爱关系中的平衡。两个人是平衡地才能长久在一起。既然两个人都热衷于出轨,那你们观念是相同的,在一起并没有什么问题。你乱搞我也乱搞。这有什么分歧?很和谐。”
“那要是我们一开始并没有想到这些,对爱情的认识也没有到这一步,无法从一开始达到共识,怎么办?像你所讲的,婚前沟通好,只是理想化的恋爱和婚姻关系,很多人做不到这样。我们也是做不到,像我现在,她觉得我出轨是过错方。”他说道。
“那就离婚呗,她不是要离婚吗?你买了一双鞋,觉得它不合脚,你可以退货,可以换,可以扔掉。既然当初选择错了,那就重来。”我觉得这根本不是一个问题。
“我又不想离婚。”他低头说道。
我:“你们之间关系已经打破平衡了。如果你认为出轨无错,那你就找一个认为出轨无错的人在一起。这样你们之间才是平衡的。你妻子认为出轨有错,所以要么你妥协于你妻子,不出轨。要么你妻子妥协于你,睁只眼闭只眼。”
“那意思就是,我和一个认为出轨无错的人在一起,那出轨就是无错的咯?”
我:“对,但是,如果你和你妻子这件事中,出轨还是错的。因为你妻子认为出轨是错,你出轨,已经对她造成伤害了,不管她是不是性冷淡,伤害客观存在了。所以这不仅仅是个选择问题,比如我选择出轨,你不选择出轨,只是个选择问题。但是你一个喜欢出轨的人和不能出轨的人在一起,本身就是错的。彼此观念就不同,能在一起多久?甚至我可以说,在婚前交流过这个观念,你们根本不会走进婚姻。但是你们没交流。”
“那她也没和我交流过出轨这个问题啊。”
“呵呵,既然选择结婚,就代表了要遵守夫妻之间共同的权利和义务。这也就是为什么离婚时也要将出轨的人判为过错方一样。普遍的观念不接受婚后出轨,所以就意味着你想婚后出轨的人婚前不提,就是默认婚后要忠贞,不出轨。”
“法律也有漏洞嘛,比如同性恋婚姻法,这还不是没立?”他道。
“立法本来就有落后性,同性恋婚姻法和婚姻法不可同日而语。别混淆概念。”
其实讲了这么多,所有的问题归结到一点,还是要回到观念问题。以及感情中的平衡。两个人选择厮守的一个前提,就是观念大概相同,感情平衡。前面已经举过例子,观念大概相同,就像出柜的同志,一般也是找出柜的同志作为伴侣;还有也是所谓的出轨问题,如果你伴侣是不赞同出轨的,你出轨难道不会对他造成伤害?如果他不能接受只是他的观念问题,那就说明观念已经不同了,当初为何在一起?观念不同又在一起,这本来就有错。你那么喜欢出轨你和他在一起前就应该告诉他,这也是一种观念的平衡。
419只是个人选择问题,反对别人约炮你是没有权利的。但是婚恋关系中,你是有权利反对的。特别是婚姻关系中,还有法律来保障你。还有一点要提出来说,一夜情和出轨,是两个概念,偷换概念的事,可做不得。说一夜情是自主选择也就罢了,出轨和一夜情概念可不一样。如果他要拿一夜情和出轨放在一起谈,说都是自愿的,看个人选择。那乱伦呢?也好像符合自愿原则。但是这一样吗?不一样?说白了就是在偷换概念。
其实爱情之初,很多人都许下很多承诺,我只爱你一个,我们身心属于彼此,我是绝对真诚认真的,绝对不会出轨。这,或许就是他们在一起前观念的交流吧。只是后来,有的人渐渐忘记了当初的承诺,出轨了,或者不爱了。既然这样,分开或许对彼此都好。而不是强迫别人必须接受你的观念。这对两个人都是痛苦。
至于感情平衡,已经不在今天讨论的范畴了。
最后再讲一下,密陶认为的,两个人在一起,可以各自出轨寻欢,这是爱对方的表现,这是超脱了肉体关系的爱,超脱了皮相。
一边在讲出轨无错,只是选择问题,一边升华出轨的两个人才是爱对方的。“你看,我们已经超脱皮相了。我们才是真爱。你们不出轨的不是真爱,不能接受对方出轨的不是真爱。”
密陶自己的生活方式就是你出轨我也出轨,他是没资格说出轨是对的的人。这就好比一个强奸犯说:强奸是对的。只能说他真的像我前面说的,彼此观念契合。所以如果一个很喜欢出轨的人,选择一个出轨的人在一起,这确实无错。因为你乱来我也乱来,你没资格说我,我也没资格说你,大家一个样,都没好到哪去。更让人气愤的是,你过你的生活也就算了,他还来鼓吹出轨,甚至让一些人拿蜜桃的借口作为自己出轨的理由。
两个人如果不爱可以选择分开。既然选择在一起就要遵守彼此的诺言和承担责任。他多次说到反对出轨禁锢了人性,禁锢了自由。其实这是个很值得玩味的话题。人性中有一些不好的东西,是应该控制和禁锢的,这无错。所以我们有了法律。这是人类文明的进步。人类从最开始的性伴不固定,到一夫多妻,再到一夫一妻,这是人类文明的进步吧?
是吗?
是的。如果你能想通这个问题,他那些言论应该是影响不了你的。为什么法律规定出轨是错?为什么法律改革中对同性恋越来越宽容?而且同志也想争取同性婚姻的合法化。这是很好的一个对比。
同志们,如果爱一个人是想方设法让他幸福,那他出轨了?那你幸福吗?他为什么不想着让你幸福?
你不出轨,他出轨,你想让他幸福,你不说。但是你痛苦,你不幸福。天平已经在这个时候坍塌。
以后大家会看到很多观念的冲撞,其实,保持自己就好,别太受别人不好的影响。别人那些观念,看看就好。
鸡生蛋,鸡也拉屎,但你肯定只吃蛋,不吃屎的。所以,自己学会分辨糟粕。希望同志朋友们都能坚持自己的想法和看法,尽量努力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坚持自己。
某位网友说:“我不知道赞成蜜桃那样的人是否是同志比例中的大多数。或者是有很多人已经通过蜜桃的说辞找到了滥交的理由。”
我认为这是很重要的一点,都是值得思考的两个问题。但是我觉得就从我们的角度出发,应该尽量别受这些人的影响,坚持自己。这也是我写篇文章的原因。很多人观念太不成熟了,谈爱情,我谈过,受伤过,但是我依然没有拿这些原因作为放纵自己的理由。寂寞吗?单身的人谁都寂寞。受伤吗?谁没受过伤呢?别人嘲笑过你的坚持吗?当然有被嘲笑过。可是我还是在坚持自己,我觉得一个人守住本心守住自己的底线很不容易。但是你真正做到了你会很感谢自己的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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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如果不爱可以选择分开。既然选择在一起就要遵守彼此的诺言和承担责任。他多次说到禁锢了人性,禁锢了自由。其实这是个很值得玩味的话题。人性中有一些不好的东西,是应该控制和禁锢的,这无错。所以我们有了法律。这是人类文明的进步。人类从最开始的性伴不固定,到一夫多妻,再到一夫一妻,这是人类文明的进步。
出轨的人都会为自己找理由认为自己没错。犯罪的人都会说我是有苦衷,迫不得已。
出轨的人都会为自己找理由认为自
快去吧,密陶。
所谓的偷换概念也就是这个道理。
快去吧
所谓的偷换概念也就是这个道理。
我觉得这种日志你去评价他反倒火了,所以都是让他沉,但是有的人就会去评价,这次看到这个奇葩文章我也蛮火的,最后忍不住发了这篇文。
这个问题真的不应该拿出来讨论。
你说一夜情是自主选择也就罢了,出轨和一夜情概念可不一样。如果他要拿一夜情和出轨放在一起谈,说都是自愿的,看个人选择。那乱伦呢?也好像符合自愿原则。但是这一样吗?不一样?说白了就是在偷换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