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心于美貌的感情,不能算爱情——周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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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有 724 次阅读  2016-10-28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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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理论上来分析,爱情到底是个什么东西?爱情是以性本能、性欲为生理基础的,没有性本能就不可能对异性(同性)感兴趣,就谈不上会发展成爱情,所以这是一个前提。有的人说,两个人即使互相没有性的欲望,也可以发生爱情,完全是精神上的爱情,叫做柏拉图式的爱情。其实这种说法我觉得是对柏拉图的误解,柏拉图并没有主张过这种爱情。


    柏拉图是古希腊最大的哲学家,也是最早从哲学上去分析爱情的一个哲学家。他有一篇对话叫做《会饮》,在这本书里面,他并没有否认爱情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有肉欲的方面,有身体的方面;另一方面有精神的方面。当然,他认为精神方面是更崇高的,爱情的目标应该是从肉欲的爱、身体的爱上升到精神的爱,但是他不否认有肉欲的爱,只是认为不应停留在肉欲的爱。爱情包含性欲,但比性欲多,那多出的部分就是爱情的特殊本质,那是一种精神性的东西。


    如果说爱情的第一步是生理需要的话,第二步就是审美情感。从生理需要来说,性欲是指向整个异性(同性)世界的,没有特定的对象,在理论上无论哪一个异性(同性)都可以满足你的这种需要。可是,实际上你必有选择,你会对某一个或某几个异性(同性)特别感兴趣,觉得他或她有魅力。也就是说,他或她使你产生了一种特殊的美感。在这个时候,性吸引就由生理层面进入了心理层面,生理需要上升成了审美情感。这种审美的情感,我觉得是很可贵的。我想我们每一个人在年轻的时候,在青春期的时候,都有过这样的感觉,仿佛突然有一个世界打开了,在你面前出现了一个美妙的异性世界。在那个时候,你会开始注意异性的美,女孩子注意哪个男孩子多么,男孩子注意哪个女孩子多么靓,互相开始被吸引,对异性的美非常敏感了。而在这个时候,你的心里面真是会发生一个变化,真觉得世界太美好了,生活太美好了,人生对你充满了诱惑力。正是在性本能开始成熟的时候,会伴随着这种强烈的美感。


    对于这种情况,就在我刚才提到的柏拉图的《会饮》中,苏格拉底有一个解释,他说这叫做“在美中孕育”。意思是说,性本能是自然之道,为了传宗接代,但是你不会随便找一个人干这件事,只要办得到,你一定要找一个你看得顺眼的人、你觉得美的人干这件事,你要让这件事具有美感。


    当然,这么多的异性(同性),你不会觉得个个都是美人,这个范围已经比性欲的可能对象大大缩小了。不过,你眼中也不会只有一个美人,你看得顺眼、愿意与之干这件事的人完全可能不止一个,这个范围还是比爱情要大,究竟大多少就是因人而异的了。也就是说,某个异性(同性)使你产生了美感,对你有了吸引力,这还不等于你已经爱上了他。在多数情况下,由于主客观的限制,你也就是审美一下罢了,未必能走到爱情这一步。但是,我相信审美是必要的一步,在多数情况下,爱情是从审美开始的。如果看着都不顺眼,不“来电”,很难想象以后会爱上那个人。


   从审美情感再朝前发展,下一步就到了我称之为道德情感的阶段。我所说的道德情感是广义的,不是指我们通常说的道德品质之类,而是指一种精神上的认同和默契。


   在彼此产生好感或者说美感之后,随着了解的加深,双方互相之间,或者一方对另一方,可能觉得这个人不过如此,甚至感到很大的失望,那么感情就不会朝前发展。也可能会热烈一段时间,但因为缺乏精神一致的基础,比如在人生观、价值观上有很大差异,最终仍是分手。能够发展成真正的爱情的,一定是在心灵层面上也相知相爱,就像苏格拉底所说的,从欣赏美的形体上升到了欣赏美的心灵和行为。


   用比较严格的标准来衡量,应该说,仅仅停留在爱美的外貌,这还不能算是爱情。两个人看对方的外貌都觉得顺眼,相处久了,却发现话不投机,就迟早有一天会觉得对方看起来也不顺眼。人毕竟是一种精神性的动物,道不同就不相谋,更不必说要在一起生活甚至生活一辈子了。


   如果说生理基础导致两性相吸,到了审美情感阶段是两情相悦,那么,到了道德情感阶段,就应该说是两心契合、心心相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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