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达-近距离看美国之二《总统是靠不住的》摘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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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 600 次阅读  2015-05-26 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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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达-近距离看美国之二《总统是靠不住的》摘抄

美国的平民都是自己管自己过日子的,很少有什么来自外部的压力。他们只要交税、不犯法,根本没有人管他们,也不可能有人管得了他们。

总统和国会的决议常常不一致,让人以为美国政府言行不一。

美国人不叫“克林顿政府”,而是“克林顿行政机构、行政分支”。
总统只是政府“立法、司法、行政”三个分支中“行政”分支的主管。

中国人翻译的“美国政府”大多时候指的是总统的行政分支,有时候指的是包括立法、行政、司法三大分支的联邦政府。
美国人常常感慨总统是“可怜的家伙”。
总统处处受到监督和限制。

新任总统提出手下候选人,都必须国会批准,严格审查。国会听证会是全国实况转播的。有争议的时候,跟法庭没有区别。美国审查提名人就跟审贼似的。美国人看听证会如同看连续剧一样,守着看进展。

美国行政分支下也有司法部,是行政机构,不是法院,跟司法权分立的司法分支(法院)不同。
司法部手下的基本队伍是一大群检察官,向刑事犯罪行为提出调查要求,在得到法院核准之后着手调查。
司法部长管治安,治安有无改善是总统一大政绩。
在一些可进可退的边缘情况,司法部对于总统是否被调查至关重要。
某司法部长候选人因雇佣无合法工作身份的墨西哥小保姆而被国会否决。

美国社会规定十二岁以下儿童不得孤处,所以父母不能照看时要请保姆,最低工资是每小时4.25美元。

美国人的“家”连带花园的特别大,家务活很多。
大量非法移民来当保姆,比较便宜。
移民局不能为了查有没有非法移民、非法工作的保姆而私闯民宅。
雇非法工作保姆的一般都是收入较高的工薪家庭。

美国人对曾经是英国殖民地没有耻辱感。他们认为殖民时期只是一个历史的客观存在。大大小小的殖民总督和殖民者的名字还是许多城市和街道的命名,铜像还在美国各地。
美国独立宣言就是要生命权、自由权、追求幸福的权利。

美国成立后没有什么主义、理论,搞不清国旗国歌,民间挂着各式国旗,直到1912年才统一了国旗,国歌也是1931年才确定。

美国人喜欢摇滚乐,不喜欢乡村音乐。

收银机铛铛的铃声,可以自动计算价格、找零钱。“响了一声铃”代表“做了一笔买卖”。
 收银机是美国人发明的,但他早早就以很便宜的价格卖掉了专利和生产权。

美国人遇到一件棘手的活儿,会先花90%的时间去发明一个机器,然后在剩余的时间里用这个机器把活儿干完。

美国人更信赖机器或一种机制,不太愿意轻信人。因为人总是会犯错误的。所以美国没有什么可以“拿一把”的“老师傅”,只有配方、程序办事的人。

1787年制宪会议。
美国人没有一个建设共同理想社会的奋斗目标,没有什么类似的好东西在指引着他们。没有什么某某主义的社会标签,他们将来走向何处,他们心中也没有数。
美国人不会从小就知道目前处于社会发展的哪一个阶段,他们不做什么目标规划。
当初的建国者没有以为自己是高于美国大众的一群“领袖级人物”,他们只是被本州老百姓推出来的人民代表。

英国革命时,克伦威尔从国会议员成为将军,组织无往不胜的军队,反对国王,革命获胜后他很快把握军权实行独裁统治,成为另一个暴君。

美国宪法里没有什么立国之本的大道理,没有华丽漂亮的说词,而是大白话。

他们不光三权分立,各州、市、县、镇都有自己一套完整的权力构架,没有上下级关系,都是独立、各自为政的。
联邦法院对地方法院没有领导关系。各个州有自己的州宪法。
州一级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不是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任命的,而是当地老百姓选举产生的。

权力切割的原则就是,宁可切得支离破碎,自相矛盾,也不要全面统一、高度集中。

英国的政治闹剧是权力分支经常膨胀,行政跟国会互相推翻。

军队、行政大权在总统手里。

富兰克林在独立战争时到法国为美国募捐。他说过一句话:我们知道我们自己选出的第一个总统是个好人,可天晓得以后会出来些什么货色。
权力是强腐蚀剂的代名词。
即使选上来的确信是个好人,如果没有监督机制,依然不能保证在权力的腐蚀下不发生变化。

往往参众两院好不容易通过了法案,总统也好不容易签字同意了,但最高法院宣布此法案违宪,就这样作废了。
美国最高法院有权“司法复审”,是分权与制衡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
美国的分权与制衡已经渗透到了社会的各个方面。
美国的国父有55个,不止华盛顿一个,华盛顿却自己交出军权回家了。
美国的制宪会议没有论资排辈,没有为今后的政府席位作出任何安排设想。

罗斯福总统连任三次,三十年代他每天在收音机里主持“炉边谈话”,给困难中的百姓带来极大的精神支持。

美国人还是担心总统权力过大,1951年宪法第22条修正案规定一个人在总统的职位上只能任职两次,因为“人是不可靠的”。也防止民众被高明的政客灌了迷魂汤,一直要选他当总统。当权者是不可靠的,选民也是不可靠的。

美国总统为军队总司令(因为当年华盛顿是独立战争的总司令),宣战权在国会手里。
美国宪法两百年来一字不改,稳定地进行政权交替。
华盛顿是开国元勋,但在连任两届总统后就辞职回家。
但尼克松对宪法作出最大挑战。
美国规定,当过总统的人去世一年后才能发行纪念他的邮票。
美国的居民会在各自草地上挂“某某,治安警官”、“某某,参议员”的牌子,自发地为他们支持的候选人做宣传。
邻里支持的候选人可以不同,但他们都友好相处,谁也不会在意。
美国的政治家必然一个个都是演说家,才能说服大家选他。
美国的政治家一生中有大量的精力消耗在竞选上。

副总统在美国相当轻松,没有什么实权,只是美国国会参议院的议长,在立法和行政之间联系。副总统平时在参议院没有投票权,只有投票持平陷入僵局时才有。如果他不投票,法案会被否决。
副总统的角色是象征性的、礼仪性的。但是任满之后待遇很好。
副总统不用担当什么大的责任,但有充分的机会表现自己,提高知名度,因此大多副总统想以后当总统。

1960年,47岁的尼克松竞选总统,败给43岁的肯尼迪。肯尼迪比较开明,而尼克松极右。
一般总统和副总统是平衡,政见不同,很少亲密搭档。
中期选举(两次总统选举之间),各州必须改选全部众议员和国会中三分之一的参议员,确保权力中心在不停地换人。
各州州长选举时间不同,有的在大选年,有的中期选举,州长任期也是四年。
1968年,尼克松再次竞选,险胜了。因此下次竞选他没有信心,才有水门事件的发生。
约翰逊总统当时不提前结束越战,民众不满,所以选了尼克松。
1968年,民主党在芝加哥开大会,反战抗议游行队伍跟警察在会场外严重冲突,而民主党内部主站与反战两派激烈争执陷入混乱。
尼克松总统小心地结束了越战。外交上他也十分老辣,打开了中国的大门。
美国民主党总部当时在某个水门大楼(夜间只出不进)租了办公室。
美国的政党组织非常松散,一个人同意一个政党的观点,就可以宣布是某某党了,不必申请入党、批准入党。想脱党就自动脱党。
民主党、共和党的总部并不戒备森严,也就在普通的办公大楼租用一部分,跟一般的公司、律师事务所差不多。

尼克松手下的人去安装窃听器,想听民主党总部的电话,知道他们的选举意图动向。
但是这帮手下不专业,安装的窃听器一个失灵,一个质量有问题。
手下的那个现场指挥急功近利,再搞了一次,被警卫发现报警了。
手下的人干的事,尼克松总统自己也不知道。

美国人选总统,不是在选一个完人,而是在选一个理念。候选人提出一个理念。
美国人重视家庭理念,所以候选人都会标榜自己有一个完美的家庭。
水门事件一出来,美国坚信制度是可靠的,只要有问题就会去查,并不是坚信尼克松的为人。
美国的政党都是乌合之众,他们对党员不审查不控制,个人的行为都是自己负责的。任何一个政党出现一些行为出格的激进分子,都不稀罕。
在美国,党政分开,总统无权动用国家行政机构的财力人力来搞竞选。

水门事件问题出在当时蹲在对面旅馆里指挥的两个头儿是尼克松时代白宫里的雇员,一个叫亨特,一个叫李迪,都有情报工作背景。
总统在白宫办公,可以任命一些人,为秘书、安全、旅行安排,为私人班子、亲信,也拿一份薪水,但他们没有什么权力,人数也不多。他们被任命为白宫助理、白宫顾问。

李迪是保守派。
在美国,有一系列保护环境的法律与土地所有者的利益有冲突。

尼克松讲究实效,但是不择手段。他内心深处没有作为一个美国总统必须具备的起点:对宪法的敬畏。

尼克松1969年上台打算撤军越南,但开始受挫,就下令轰炸柬埔寨,怕国内民众抗议,为白宫最高机密,当时越南、柬埔寨、中苏都保持沉默。但是这样的消息还是从白宫泄露了出去。尼克松想在白宫安装窃听器,但必须有司法系统的窃听许可证。尼克松说服联邦调查局在没有司法许可下,偷偷安装窃听器,钻了法律漏洞。

中央情报局是对付国外的,直接对总统负责;联邦调查局的指责是调查国内(跨州)的犯罪活动,理论上是在行政分支的司法部之下。它们都不真正属于总统行政分支的管辖,而是独立的。它们的章程必须国会通过,运作也必须受到国会的监督。

1947年国家安全法规定中央情报局不能进行国内情报活动和干涉国内事务。总统不能利用中央情报局调查国内事件。他要用联邦调查局,也必须有司法的许可。

五角大楼秘密文件案。当时报纸揭露了越战档案,尼克松以国家安全为理由要求报纸中断发表,最后法院判决新闻界赢了。

在美国,保密工作比其他国家要困难得多。因为各种机密计划及国防工程都有大量的民间企业和机构的参与。里面还有大量的新移民和外国人。
美国的间谍罪判得很重。
艾尔斯伯格是理想的反战主义者,复印了大量政府秘密文件给新闻界和国会参议院。
在执行总统的公务时,美国人都必须以自己的行为对法律负责。

中央情报局和联邦调查局在历史上,有过相当多的违法操作,美国人对此深感疑虑。美国政府的立法机构对这两个机构的立法和监督都在逐年加强。

尼克松让联邦调查局帮忙调查艾尔斯伯格,调查局不肯,只好让白宫里的人私下去做。尼克松手下的李迪让艾尔斯伯格的心理医生交出他的资料,遭到拒绝。因为心理医生像律师一样,必须为客户保密。李迪曾经派古巴民工去心理医生的办公室偷资料,未果。

美国总统是被允许在白宫里雇佣有限的几个亲信的。这几个名额有限的“顾问”“助理”,是被视为政府雇员的。但是白宫和总统的费用,国会可以审查。

在美国,各个政党的竞选经费都来自于政治捐款,政治捐款的用途也受到国会越来越多的监督。
在美国的制度下,很难让一大笔钱进出了无痕迹。

美国的政府富有,因为有巨大的税收。但美国的政党是穷的,因为活动经费全靠捐款。国会对捐款的监督没有对政府的钱(税收)那么严。但后来也严格了。

法院之下,人人平等。
美国最高法院可以让人随便进去,不用看身份证,不用问姓名。很多人旁听。
因为规定法院为公共场所,必须对外开放。
只有法官和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拒绝公众和新闻记者的旁听。
最后两排听席是给只打算听三分钟的民众的。

最高法院的判例可被各级法院援引,作为判决依据。
国会在建立新法律引起争执时,也是最高法院来判定法律是否成立,以宪法来衡量。

在历史上,司法分支比较弱。
国会规定大法官必须全国巡回审理。因此美国最初的法官一年有半年时间在奔波,那时候没有高速公路和汽车,只能坐马车颠簸。

华盛顿是联邦派,主张增强联邦最高法院的权力,而杰弗逊则是反联邦派,希望各州有真正的权力,联邦政府不要多加干涉。

联邦派亚当斯总统要卸任时让没学过法律的国务卿马歇尔当首席大法官,在今天的美国看来不可思议。建国初期还有战争时期的遗风:人们注重真实才干甚于学历。

当时的最高法院没有地方,国会弄了一个地下室给马歇尔。
最高法院的法官没有总统的兵权,也没有国会的财权。

美国的国会辩论,每个议员的态度是公开的,发言会被记录在案,随时备查,任何一个老百姓都可以查到。没有任何一个人有权利隐去或修改不利于他形象的某个部分或某些发言。

南北战争前三年的1857奶奶,美国最高法院判决黑人不是公民,支持奴隶制,成为南北战争的一个重要起因。

但美国人承认历史局限性,不会给古人扣现代大帽子。

美国当初“平衡和制约”的原则是建国之父们的一个理性设计,远不是今天在美国深入人心。

马歇尔是公认的美国历史上最重要的首席大法官。
宪法规定,只有在涉及外国使节和州为当事方的案子,最高法院才有最初审理权,其余的案子最高法院只有受理上诉权。
他宣布“1789年司法法案第十三条”(最高法院有发强制令让行政机构执行的权力)违宪。
“认定什么是合法,这是司法分支的职责范围”。
但法律是否合法,与立法机构无关,立法机构不得随意立法。最高法院有司法复审权。
从此最高法院不处理鸡毛小案,而是解释和判定法律,对立法和行政制约。

这些权力的分割,在美国,没有充斥私欲私利的权力斗争。
权力是私欲和犯罪的酵母。

尼克松以为水门事件自己管辖的司法部可以搞定,下令“掩盖”真相,让李迪和亨特出国避风,让被抓住的古巴人承担下来。但不敢跟独立机构联邦调查局打招呼,否则涉嫌。
掩盖需要费用,如保释、律师、家属。负责掩盖的是迪恩,筹钱的是尼克松的私人律师,他们只能寻找一些秘密捐款者。
李迪说“若是有必要毙了我,只要告诉我该站在哪个街角上。”他知道白宫高官无权动用特工人员。
但记者们会包抄。
尼克松让中央情报局调查,让他们出面让联邦调查局中止调查。中央情报局接手后觉得而不对,马上刹车了。

23名随机选择的华盛顿市民组成的大陪审团已经对水门事件秘密听证了。他们决定是否要继续调查,是否要对涉嫌者起诉,如果他们觉得不需要,检察官就无法对涉嫌者提起公诉。

政府机构和政府官员通常会产生异化,独立于人民之外,而大陪审团和陪审团是对这种异化的监督限制。
秘密听证是因为涉嫌者还不是被告,必须保护他的隐私权。此时不是刑事审判,因此他不能援引宪法修正案第五条而拒绝回答问题,也不能有律师陪同出席听证会。

在美国,一个案件一旦进入司法程序,它就如同卫星进入了运行轨道,会自动按预想的顺序往前走,再大的官,包括总统都无权让它中止。

尼克松要司法部长拖延调查,但他知道,他必须对美国人民负责,新闻界会包抄,总会被发现。
在美国,妨碍司法(拖延司法)是最明显的刑事犯罪,是重罪。

李迪一直不透露内容。尼克松一直在掩盖,成功连任,但水门事件的阴影挥之不去。
连任后尼克松把与水门事件有关的亲信辞掉。

总统在竞选时,国会议员也在忙着竞选。
美国众议员的任期只有两年。参议院则每两年重选三分之一。参议员的任期是六年,但可以连任。
国会议员是公众推选出来的“专业”监督,对水门事件很敏感,何况新选的议员多是民主党,是尼克松的对手。

美国人非常习惯把行政和立法两个分支交给不同的政党,选民会这样做。所以美国没有欧洲国家的执政党在野党的说法。

只有众议院有提出弹劾总统的权力。

美国的证人在作证之前,都要一只手按在圣经上,一只手举起来发誓以后作证时说的是实话。
如果证人在法庭上出尔反尔,法官可判其藐视法庭罪。
伪证罪属于重罪。

以“不抗辩”交换较轻的判刑。
一个人在任何地方撒谎,只是道德问题,但是在法庭的“誓言之下”的谎言,即使轻微,也是重罪。
如果证人说谎,可能被告,可能进大牢。
管理“掩盖”方面活动经费筹钱的出纳员说出了他们所知道的真相,尼克松瞒不住了。他无法动用国库去拿庞大的堵嘴钱。
只有理想主义者李迪一直保持沉默。
那些涉案的高官也害怕坐牢。
记者有权不交出他和采访对象的采访录音,如同律师和客户、心理医生和他的病人、神父和他的信徒,他们的谈话内容是受法律保护的。
“藐视法庭罪”是法官的权力,不必通过陪审团。被判的人不服可以上诉上一级法院。

美国公民自由联盟专门提供最好的律师,为公民权受到侵犯的平民打官司,经常是免费的。

罪名是否成立,权力在陪审团手里,但刑期长短,法官有权做决定。

在美国,除了少数政治活动家,个人对于一个政党如果产生认同,是观点认同,几乎没有什么组织认同。
西里卡法官是一个共和党人,只是说明他是一个具有非常固执的保守派观念的人,他主张严厉惩罚。
虽然西里卡跟总统都是共和党,但不会在水门事件的宣判上帮助尼克松。尼克松也不敢去打招呼,因为“妨碍司法”是重罪。

一个案子的审理需要大量人力物力,因此一般检方鼓励被告认罪,以减刑作为“认罪”的交换条件。
如果证据确凿无法抵赖,一般被告会“认罪”。
但罪犯“认罪”后有权不坦白与他人有关的全部案情。“认罪”后,继续审理就不存在了,律师不再有机会在法庭上步步紧逼、追出漏洞和其他的作案人。

认罪后,他们从被告成为其他涉嫌者的证人。
国会对证人的调查也是很难对付的。
尼克松把格雷提名为联邦调查局局长,国会审查他的资格,结果水门事件败露。他把负责“掩盖”行动、干涉联邦调查局调查的迪恩(本身并没有参与水门事件)说出来。而迪恩是尼克松的顾问。
报纸也报导尼克松私人律师非法使用款项。
李迪一直不说,但亨特害怕西里卡法官警告的长期判刑。他向尼克松要钱,否则就说出来。
而当时被警察当场抓住的麦克考尔德不想坐牢,即使两年后的总统大赦也不能等。他要求尼克松让他不用坐牢,否则就说出来。他给法官的一封信,法官当庭念了出来,说有其他罪犯,他曾受到政治压力而保持沉默。

国会的听证会是限制官员的权力。
在政府行政机构和官员的行为发生诸多疑点的时候,即使还没够得上上诉的证据,国会就已经可以根据这些疑点要求召开听证会了。严肃性不亚于法庭,而且是向全国转播的。所以官员比普通老百姓受到更多的监督。

但听证会不会判刑,如果有证据,则移交司法系统。
尼克松怕听证会,想直接进入司法程序。因为听证会全国电视播放,影响很大。
而司法程序中,司法部门为了尽快搞清案情真相,会跟证人进行有限度的交易。如让贩毒集团的知情者出来作证,交换条件是不起诉,不追究既往,甚至帮忙他们改头换面在其他地方开始新的生活。否则,很多组织严密的贩毒集团即使警察千辛万苦破了案,也无法说服陪审团将罪犯定罪。
此阶段的司法系统总统还可以干涉,以“出来作证”交换“不起诉”。

但法官西里卡担心白宫的这步棋,先让水门事件调查委员会的顾问,法学教授戴希跟被告谈话。

关注水门事件的记者们写了许多报导。

一般来说,三权分立的三个分支是独立的,互相之间无权干扰干涉。行政部门有“行政特权”,一般情况下国会无权过问他们的工作。

白宫众多高级官员深陷犯罪,不论总统是失职还是涉案,都无法避免被弹劾。
宪法赋予总统有大赦的权力。
迪恩除了尼克松,都招了,想获得赦免,尼克松却公布涉案人员不应享有免于起诉的豁免权,想让迪恩不说出尼克松的事,等待尼克松以后的赦免。
而同时艾尔斯伯格的材料公布,他被释放。

在政府的权力结构中,就个人的权力而言,美国总统的权力是最大的了。但宪法解释权不在他手里。

尼克松模范罗斯福总统,自己说的话都录音,以便将来写回忆录,结果栽在这里了。

调查起诉的权力在行政分支里的司法部,审理判决权力则要靠司法分支里的陪审团,可以避免美国政府官员蓄意迫害平民的可能性。

司法分支无权过问调查起诉。那么,行政高层犯罪就没人管了吗?

水门事件独立检察官也是总统手下的司法部任命的。
独立检察官考克斯却敢跟总统对抗,从法官西里卡那里获取一张传票传唤尼克松带着谈话录音到庭候审。
尼克松说总统不从属于法庭的强迫性程序,拒绝了。
此时由美国人民说了算。
因此,法庭召开一个公开的历史性的法庭会议,让大陪审团判决,“是否要求总统对拒绝交出证据提供理由?”23名陪审员一致认为要求证据。

此时新闻界如同野战军,进行无孔不入的全方位调查。
他们查出总统的丑闻,打击总统的信誉度。又查出尼克松的副总统阿格钮受贿、偷税漏税。

总统出来请求原谅,说那些录音带是私人性的。

此时决定权在有宪法解释权的最高法院手里。

如果总统成功地站到了宪法之上,那么专制对于美国人就不远了。

尼克松想让手下司法部长辞掉独立检察官考克斯。但司法部长理查德森要对法律负责,想辞职了,尼克松就在他宣布辞职之前,宣布他被解雇了。
司法部副部长也辞职了。

考克斯得知后,举行新闻发布会,让美国人民知道真相。但他还是被白宫辞退了。
考克斯的工作人员保存了跟白宫的书信往来,放在一个银行保险柜,然后复印了大量文件,分散到每个人家中自行保管。

考克斯被辞退,全国百姓就打电话给国会表示抗议。

西里卡法官通知白宫律师,如果尼克松不交出录音带,将每天罚款2.5-5万美元。同时,他把陪审团召到法庭。

弹劾针对官员,属于立法分支范围的特殊刑事诉讼程序,而不是司法分支的。刑事诉讼中,弹劾是唯一的例外。
弹劾只针对政府官员,因此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庭,只是一个制约权力的机制。源于英国议会用于去除国王宠臣的有效手段(可能罚款、判刑,甚至死刑)。后来英国国会跟王室的冲突缓解,1806年其就不再有弹劾诉讼。

美国的弹劾诉讼成立,只是判定被弹劾对象撤职,没有更重的处罚。

但美国的弹劾很少出现,因为政府官员都是民众选举产生的,所以很少发生无法解决的激烈冲突,

尼克松是共和党人,但国会里共和党人并不站出来支持尼克松,因为他们在国会里只代表人民的立场,而不是党派的立场。
美国的普通民众,是非常鄙视不问青红皂白的党性的。他们要求他们选出来的代表——国会议员,不论是哪一个党派,他们在国会的立场应该是人民的立场,而不仅仅是党派的立场。否则可能被选民抛弃。

水门一案后,1978年政府道德法规定司法部长在发现行政部门高官有违法行为时,可以要求由联邦法庭来指定一个独立的特别检察官从事调查起诉,保护了特别检察官的独立性。

后来尼克松同意交出录音带,并任命了新的独立检察官加沃斯基,虽然他之前和尼克松关系好,但也保持独立。
但是有两盘录音带和某段十八分钟的录音消失了。

新闻界追查尼克松的财务,让他补交了副总统文件的不正当扣税43万美元,几乎掏空了尼克松的积蓄。
尼克松拒绝了大陪审团要他出席秘密听证会的要求。但大陪审团根据录音带判定尼克松是一个欺骗美国并且妨碍司法的阴谋的成员,是一个不受起诉的共谋者。

尼克松免于司法诉讼,但证据被送到国会,准备弹劾程序。国会要求尼克松交出其他录音带,并警告说如果拒绝,尼克松的第一罪名就是藐视国会。
尼克松不得不交出,但删了很多。

在美国司法程序中,作为人民象征的陪审团,是最至高无上的权威。
在美国国会中,议员的投票是公开的,电视转播的,受到选民的监督。

而最高法院大法官投票,一人弃权,其他八人一致要求尼克松交出其他录音带。虽然其中四人是尼克松任命的。

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是总统提名、国会通过的,一旦当选,除非国会有充分理由弹劾,他的任命就是终身的。

总统不能置于法律之上,这是美国的原则。
但总统现在还是三军统帅。
美国的国防部长只是文官,没有军权也不参与指挥军队调动,与军界有非常明确的界限。
对总统忠心耿耿的黑格想派82空降师保卫白宫。
但犹太裔国务卿基辛格说,坐在用刺刀团团围住的白宫里,是做不成美利坚合众国的总统的。
最后尼克松表示服从法院判决。
后来尼克松辞职,弹劾程序就没有必要了。福特副总统按照宪法程序,当上了总统。他没有经过全民投票选举,是个例外。
福特上台后宣布赦免尼克松。

尼克松辞职后,政界和百姓都没有对他穷追猛打落水狗。

在美国,很容易做到拥有一个面积较大的私人庄园,美国人普遍迷恋大自然,忘情山水,使得退休的政治家更容易还原为原本意义上的常人。

在美国,每个人都必须为他的个人行为负责,无法把责任随意推初期,总会有法律追究的。因此避免了公职人员的任意犯罪,也避免了一种在信仰口实之下的大规模民众犯罪。无法把罪责推给一场民众运动或者推给一个领袖。
尼克松无法把他的罪责推给政党或什么国家利益。
也因此水门事件就涉及那几个人,站在对面的政党无法去试图摧毁整个共和党。也就不会有政党之间的恶行追杀。

李迪被判52个月。
涉案人被判刑后,服刑结束恢复正常生活,受到法律保护,像正常人一样,不受什么追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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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历来有不信任政府的传统。

在美国,学校的教科书再三向学生解释三权分立、平衡和制约,就是基于“政府是靠不住的”这样的概念。

尼克松之后,美国人很少将“伟大”跟“总统”联想在一起,倒是对总统时充满警觉。

里根时代的繁荣是以高国债作为代价的,政府赤字惊人。

共和党的里根当了8年总统,之后布什总统也是共和党,12年之后,美国人民求变,所以选了民主党克林顿当总统。

克林顿是六十年代婴儿潮出生的,那时的年轻人几乎都吸过大麻。
那时候你去教授家拜访,教授请你抽一支大麻跟抽一支烟一样。

但后来大麻成了禁止的,是毒品。
而美国的国家科学基金会建议大麻合法化,因为大麻不会成瘾。适量的大麻也不会比香烟更有害。
在澳大利亚,一个人如果种植或拥有个人使用剂量的大麻,是合法的。

据说烟草公司怕大麻抢走了生意,在国会游说,使得大麻非法。

很多年轻人因为吸大麻而入狱。
有人在家里种了两棵大麻,被判刑10年。
但是到处可见以大麻叶为图案的衣服和饰物,是言论和表达自由的一部分,不会犯法。

有人问克林顿抽过大麻吗,克林顿承认试过抽大麻,但没有把烟吞下肚去就吐出来了。

越战在美国是一个容易使人冲动的敏感话题。
很多越战老兵回来后无法跟反战的同龄人沟通。而年轻人大多反战。

美国实行义务兵役制,如果需要被征兵,是履行公民义务,拒绝兵役是违法的。
克林顿当时不想当兵,就到欧洲读大学,当时还参与了反对越战的游行。
美国的竞选认同正面竞选,不鼓励负面竞选,不鼓励攻击对方的方式竞选。

选总统是在选一个理念,而不是选一个完人。

雄心和野心在英语里是同一个单词。

白宫有一个旅行办公室,负责总统出访期间随行人员的旅行安排,太琐碎,就外包给一些商业性的服务公司去做。

美国的政府机构是不搞经营的,发一个火箭,也不是什么美国政府经营的重点工程,全部零件都会向各个私营公司定制,所有的业务都在私营公司手里。

美国政府机构的浪费问题,远比它的贪污腐败问题严重得多。

美国公务员的待遇不差,福利很好,没必要贪污。
在美国,工作人员拿黑钱的,主要是中央情报局雇员做双重间谍。

七名旅行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被解雇,后被高,请律师,负债累累。
认定证据能否起诉,以及起诉之后能否被认定罪名成立,权力都在陪审团手上。

陪审团的个人资料是保密的,不会存档。
总统是可以靠不住的,但是制度必须靠得住。

各个分支都有一定的特权以保证正常工作不受其他分支的干扰。
白宫可以引用行政特权,不想交出文件。但也抵挡不了多久。因为最后在藐视国会罪的威胁下还是交出来了。

联邦独立机构如联邦调查局是国会批准成立的,章程也是国会制定的,解释的权力也在国会手里。

白宫和联邦调查局走得太近是大忌,美国人担心这种勾结会使美国成为一个危险的“警察国家”。

侵犯个人隐私权,就是侵犯公民权的违宪行为,这是每一个美国人都知道的常识,是美国长年累月教育的结果。
美国电视台的新闻中心都是私营的。

克林顿任命的司法部长同意对档案门(不利于白宫、克林顿)的调查,虽然可能导致克林顿不能连任从而自己也不能连任。

美国联邦政府官员上任后个人经济活动受到严格规定,不能买股票,必须出空。

白水门。早期克林顿夫妇投资“白水”房地产。
美国总统要面对一大堆官司,要维持内政外交,要有政绩争取连任,还有繁重的竞选任务。

在其他国家,国家首脑不管繁重的事,所以设立了总理,但美国人比较务实,没有总理,总统全包揽了。国务卿只是外交部长,只管外交。

塔克(当过州长,克林顿夫妇早年白水投资的合作者)被判欺诈获得房地产贷款,被判4年监守行为、近30万美元赔款、25000美元罚款。同时身为州长知法犯法,法官令他向中学生演讲,谈论价值观等主题。

地方法官有权利下一些小小的惩罚命令。如某法官判处一个小偷后,下令受害者到小偷家里随意拿一件东西,让小偷体会下心爱的东西被人拿走的心情。

苏珊拒绝跟陪审团的合作,拒绝回答问题,被判藐视法庭罪,在正式判刑之前,就开始坐牢了。

银行家海尔认罪,说克林顿当州长的时候向他施压要他做出不适当贷款。可能是以证词交换减刑,但如果是伪证,则有判刑很重的伪证罪。

选举只是反映了选民当时一种迷迷糊糊的感觉判定。
总统夫人希拉里账册的神秘失踪和神秘出现,让她被传唤到陪审团前作证。

在白水门的调查过程中,有个作家写了《血腥游戏》,对克林顿不利,但克林顿无权干预出版,他可以自己也写一本书。但他的书卖得不好,出版社只好削价处理。

有两个银行家被控不当地输送银行资金给克林顿竞选州长时的竞选帐户。

最让克林顿头痛的,是前阿肯色州的州政府女秘书琼斯控告克林顿性骚扰。她要求索赔70万美元。民众对此将信将疑。
为了应付这个官司,他请了最好的律师,每小时475美元。后来克林顿开始欠债,建立支持辩护基金会,向民众募捐,但每一笔捐款都被限制在一个不大的数额上,以防违规。

上诉法院说,宪法并没有创设一位君主。克林顿不能以事务繁忙为由等总统期满再出来应诉性骚扰案。

一般来说总统绝对豁免于指控其官方行动的民事诉讼,否则因为总统的官方行动、决策使某人感觉受到伤害,就要使总统去应付一场民事官司甚至巨额赔款时,总统工作就瞻前顾后,无法正常履行职责了。

美国人却认为如果审理一再拖延,证据可能消失,证人的记忆可能模糊,证人可能死去,损害了原告的公民权利。

1940年军人救济法案规定现役军人可以暂免民事官司缠绕。

美国独立后,威望最高的华盛顿解散了军队,他对士兵说,国会没有恶意,但是美国没有钱,士兵们就两手空空回家了。

华盛顿打下了一场美国革命,杰弗逊思考了一场美国革命,独立宣言是杰弗逊起草的。
杰弗逊设计华盛顿将军权交给国会议员的仪式:华盛顿对议长鞠躬,但议长(曾经是华盛顿的军中部下)只需手触帽檐还礼,不必鞠躬,表示国家武装力量对文官政府的服从。军队要服从于国会,枪必须交还给人民。

仪式一结束,华盛顿就回家了。他可以镇住全美国人,但他不想去统一思想、统一行动,什么让国家迅速强大。

美国人不会去期待、寻找一名伟人,而是推选一个称职的管理者,限制他的权力,使得总统和政府无法干涉人民的生活,使得人民自由自在。
如果总统要镇住大家,大家会感到自由受到威胁,会请他下台。
在这个概念下诞生的国家,最不担心总统突然发生意外的。
美国人发现,十全十美的总统几乎找不到,也根本用不着。但是可以基本胜任这个工作的人实际上很多很多。

美国法律规定军队不得干预国内事务。
五角大楼里都是军人。国防部长是军队和政府的中间人,使军队得到政府的指挥,保证军人在五角大楼之内不越界。他是一个没有军职的文官,是总统的国防秘书。

美国的军界非常稳定,军人是绝对不参政的。没有人会担心军队会成为一个政治变量。军队与党派活动隔离开。

美国总统是三军总指挥,他通过国防部长跟军队保持一点联系。总统从不干预军队的具体操作,只是有权下令向国外派出军队。但一般也得有国会的批准。
军队不得用于对内,这是已经有一百年之久的法律明文规定。
只有国会才具有正式对外宣战的权力。

总统的政绩,一方面表现在任期内通过的立法的质量和数量。
总统如果要推行新的政策和改革,必须向国会提交提案,并说法国会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下来。
总统只是一个公仆而已,他对于国家走什么方向只有一个建议权,愿意不愿意这么走,得看大家的意思。

独立宣言: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如果总统给民众带来好运的时候,大家就愿意放弃自己的判断,完全被动地接受强权的安排,那么,他们从此也必须接受强权有可能给他们带来的厄运。
 
西方政党组织基本上是应西方议会民主的需要而产生的。在雅典直接民主时期是没有政党的,都有全体公民广场民主表决。
现代议会民主下政党开始于英国,17世纪末议会的力量足以跟国王分庭抗礼。辉格党主张权归议会,托利党反对削弱国王权力。
美国独立时,辉格党站在美国革命这边。

美国革命初期是没有政党组织的,华盛顿告诫美国人民反对任何宗派。
联邦主义者亚历山大汉密尔顿认为,宗派是必须永远予以防范的邪恶。

但是代议制民主的形式注定了政党组织和活动的必要性。
从1787年开始,主张有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的人自称为联邦党人,而聚集在托马斯杰弗逊周围的反联邦主义者自称为民主共和党。
从那时候开始,美国政党就承袭了代议制民主制度下组党的传统:政党是个人表达政治观点的地方,不必要也不应该有严密的组织。
他们重观点而轻组织。
黑手党不是政党,是有组织犯罪。
有着广泛结社自由的美国人对任何较严密组织的社团都心存疑虑和警惕。
无论民主党还是共和党,都没有党营事业,连电台电视台也没有,竞选广告只好出钱让民营的电台电视台代劳。他们甚至连一张党报都没有。

美国众议院共453个席位,按人口数量分配。
大约20、30万人就能选出一个议员,众议员只对所在选区的选民负责,不代表全国人民,也不代表全体州民。他根本不用考虑全美国人民怎么想,只要顾及他的那个小小选区的民意得以表达就可以了。如果这些选民满意,他以后照样会被选上来,照样在国会上班,甚至连任。
而参议院100个席位,每州2个。参议员是全州人民投票选出来的。

各个州的州政府跟联邦政府没有上下级关系。
人们希望各种意见都得到一个渠道表达出来,因此有时候有非常异样观点的议员照样会被选上来。

最开始总统的选举是大选举团来投票的。
有总统在大选举团那里当选,但全民投票的时候却不是多数。
美国其实是美利坚合众国,各个小国家合在一起。翻译为州不妥,美国的州跟中国的省完全不同。翻译为“邦”比较合适。
随着历史的变化,联邦政府的权力在增加。以前联邦政府完全不干预经济生活的。

三十年代经济大萧条时,当时政府很弱,无权干预经济,所以也没有失业救济。
1937年开始,美国最高法院同意联邦对经济有管制的权力,从此福利和税收都在同步增加。

以前美国养老靠自己和子女,现在靠国家,子女不再承担父母的生活。
如果雇员没有错,却被老板辞退了,雇员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雇主是否雇佣雇员是他的自由。

联邦政府干预经济,改善劳方待遇,使得劳资关系变得缓和,发生冲突的时候,有了更多更成熟的取得妥协的方式。
法律保障工人组织工会、罢工的权利,可以有组织地和资方谈判。法律也规定雇工和升迁方面不能歧视,工人的安全健康要得到保障。
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几个月一次宣布利率的升降,影响全球股市波动,比总统还威风。
美国人对任何中央垄断机构深感疑虑,所以美国的中央银行系统没有中央银行,而是分散在全国12个联邦储备区的12个联邦储备银行。美元是不同的储备银行印的。
共和党倾向于缩小联邦政府权限,而民主党更倾向于“大政府”的作用。

各州有自治权。

美国人是美利坚合众国的公民,也是所在小国(州)的公民。同时是两个国家的公民。
但有一些非常基本的问题被确立为联邦法律,如一夫一妻制,犹他州的摩门教允许多妻,但他们必须遵守一夫一妻制。
有些州的人民投票反对设立赌场,宁愿平静的生活。

南北战争以来,没有一个州愿意独立,因为它们可以自治,基本上按照自己的意愿和方式生活,又能够得到合众国联合和强大带来的利益。

众议员、参议员都是全民选举的,这样国会“永无宁日”,永远有不同的意见在争辩,会为了共同的利益协调和妥协,但还是有新的矛盾,新的妥协。

总统对国会自行提出通过的法案有否决权。但这个否决权不是绝对的。总统否决之后,国会还有一次机会强行通过这项法案,但是必须有三分之二的赞成票。第一次通过提案只需要一半的赞成票即可。
国会和行政分支如果经常冲突,关于预算无法统一意见,国会不通过,可能导致“政府关门”。但美国人习惯了,对此处变不惊。

国会和白宫都有自己大量专家组成的预算委员会。

政府关门时国家公园、国家博物馆全部关闭,领事馆签证停止,影响商人出国经商,停止签发出口许可,造成出口商巨额出口损失。

新闻界此时竭尽全力向民众解释双方分歧,报导谈判进展。
有时共和党党性太强,不通过预算,导致政府关门,民众就堤防它的党性,对它的支持就下降。

在发达国家中,美国的福利一向是低得出名的,但也是美国充满活力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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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是一个除了遵从法律,不要求任何思想统一的国家。

美国一般的教会对自己的信徒没有什么控制,不强迫他们。

美国有很多宗教,基督教浸信会就有75个派别。

40%的美国科学家认为自己是信神的,而且这种信仰帮助他们的科学生涯。

往往是美国人自己在宗教或人生信仰上的一些思维定向决定了他们选谁当总统。
堕胎问题也是很多人争议的。

美国的民主党和共和党不是政敌,不存在重大分歧,他们的根本理想是相近的,只是在一些问题上有差异,比如是否支持堕胎。失去大选不意味着失去了江山,他们之间根本不存在“你死我活”的斗争,他们都认同宪法,都崇尚这个国家最根本的自由理念。
共和党基本上为保守派,是“强烈的爱国主义者”,但是他们爱国家,不适爱“大政府”,国家跟政府完全是不同的概念。民主党为自由派,但二者无褒贬之意。
就是同一个保守派,也有激进与不激进之分,激进也有程度之分。

总统竞选之争说到底还是一个理念之争。

保守派反对自愿堕胎。

美国士兵成为战俘后,大家会关心他的生命和处境,当战俘回国后,不会有灰溜溜的感觉,会受到英雄式的欢迎,跟得胜回朝的将军一样,因为美国人尊重生命。
美国人承认,人有害怕和恐惧的权利。
美国人很重视儿童,有的会领养一个残疾儿童,伤害儿童会判很重的罪。
反对堕胎的人,是认为胚胎、胎儿也是生命。
美国现在的法律是允许堕胎。

美国有的不允许割掉千年红杉树卖钱,但有的红杉树是在私人的领地上,主人有权利处理他的财产。
美国有大量的沼泽地,美国政府禁止土地所有者改变湿地,为的是保护生态,但土地所有者放着那块土地,就损失价值。

美国规定私人土地上禁止焚烧垃圾,为了保护环境。

美国的环保教育是从人与自然的亲和力着手的。人只是自然的一部分。
他们看到蛇不会打,而是放到树林里。
年轻人不会觉得人类对自然可以为所欲为。
最容易获得美国年轻一代捐款的,就是一些与环保有关的组织了。

美国人60%拥有房地产。
极端的保守派是爱国反政府,呼吁缩小联邦政府规模,把权力还给州、各个百姓。
保守派喜欢用国旗标志作装饰。

共和党认为,高福利是有毒的糖果,看上去是关心穷人,但从长远来说,在损害经济发展的同时也损害了穷人的利益。

民主党一向被称为是穷人的党,他们主张政府干预经济,提高福利制度。

不是说保守派都是富人而自由派都是穷人。

保守派的美国人一般生活比较稳定,行为方式中规中距,穿着比较规整,上教堂的比例更高,他们很难接受近几十年来生活方式发生的剧烈变化。他们必须习惯六十年代以前的平稳的生活方式。
他们感情上无法接受高离婚率、单亲家庭、同性恋、触目的女权运动、震耳欲聋的摇滚乐、现代美术、不成体统的服装。
他们有的是很得体的富裕高雅阶层,有的是乡村粗鲁的人,文化水平低,很难接受新的事物。
他们很多人喜欢乡村音乐。

自由派则非常复杂,他们并不是都认同同样的东西。
自由派不是放浪形骸,而是一种新的思维模式,提倡多元文化。
自由派的年轻人对各个国家的文化非常感兴趣,很多宗教。他们会去研究日本茶道、柔道,中国功夫、瑜伽、太极拳。
他们认为没有一种文化是更为优越的,只是价值体系的不同。
这样就比较不会种族歧视。

中国城总是可以发现非常脏乱、不讲礼貌的情况。
有的保守派还是会种族歧视,尤其是在南方。他们的思想体系里没有多元文化的概念。

自由派打破了一些伦理,使得犯罪问题日益严重。
黑人社区青少年怀孕情况特别多,在黑人文化中,14岁怀孕是正常的。保守派反对,因为这些怀孕提前出生的孩子还是要社会、纳税人来承担。

令美国年轻人彻底解脱思想束缚的现代音乐和现代舞蹈,也是从黑人音乐和黑人舞蹈上发展起来的。
从文化倾向来说,大多数美国黑人都是自由派的。而亚裔多为保守派。
自由派一般来说是欢迎移民的。
美国对没钱支付医保的新移民也提供医疗救助。因此有人反对移民。

美国实行义务教育,在公立学校上学,高中毕业之前不用支付费用,学校还有免费午餐,对移民孩子也一样。都是纳税人的钱。

有一些留学生留美后怀孕生小孩,他们不能合法打工,打黑工挣的钱不能报税,但都可以申请到贫困孕妇的社会福利。
而移民的直接亲属可以申请到美国跟家人定居团聚。而美国对65岁以上老人,如果没有一定的积蓄和收入,政府都给予照顾,包括免费医疗、生活费。如果没有住房,可以申请政府补贴的老年公寓。如果是外国人,只要取得永久居民身份5年以上,也可以享受同样待遇。
民主党对移民宽容,亚裔对民主党就支持,投票给克林顿。

支持同性恋的自由派的大本营纽约、旧金山每年都有同性恋大游行。
在敏感的历任总统中,克林顿是第一个公开对同性恋表示理解宽容的总统。

克林顿想解禁大麻,但共和党支持大企业家,支持烟草。
烟草业一直支持共和党。烟草业大量捐款给共和党,从来不是什么秘密。

一般来说,竞选人总是尽一切努力搞好和新闻界的关系,尽量不批评新闻媒体。
在美国,在法律限定的范围内,政治游说是合法的,各个阶层的利益团体都可以向政党和国会游说,

游说严格管理法,政党议员受到什么利益团体的游说也是公开的。

美国的保守派坚持要有比较彻底的拥有枪支的自由。
有些武器公民禁用,如全自动步枪。
共和党的总统有不少是美国最大的民间组织之一长枪协会的会员。

自由派要求全面禁枪的也没有,因为大家知道拥有枪支是公认的宪法权利。

保守派喜欢用国旗图案作为装饰,但自由派美国年轻人喜欢用和平符号。

经济好转,所以美国人选择让克林顿连任。

美国竞选开始时,各党派在各州举行党团会议,投票决定谁为该党的总统候选人。他们内部有两个候选人在竞选。
美国人选总统实际上是在选一个理念。

六十年代以前,美国也是非常保守的,小孩子不好好读书会被老师打手心。
保守派的电台节目总是对自由派的一切愤怒指责甚至破口大骂,但是自由派的电台节目则很轻松,对保守派的愤怒开一些玩笑,甚至自嘲。
在自由派看来,世界的价值观是多元的,他们无意去指责别人的选择。
自由派倾向于由个人决定他的价值取向。也许有些人,他们的价值取向是会通向痛苦的,但这是他的选择,也许他会继续走下去,也许他会逐步转变,但是,这是他自己的事情。

美国的邪教太阳神殿教,年轻人走火入魔,政府无权利管,只要不触犯法律,联邦调查局不能管。这个教派有人自杀后,政府还是不能管,民众也不想让政府管,怕一旦开头宗教自由就没了保障。
杰弗逊起草了独立宣言,也起草了弗吉尼亚州宗教自由法(1786.1.16在弗吉尼亚州议会通过)。这个法案第一次明确要政教分离。然后是政治和意识形态的彻底脱离。政府的功能是受人民的委托管理公众事务,而没有任何权力干预或者指导人民的意识形态。

在新一代的年轻人中间,在大学里、新闻界、知识界、艺术、娱乐界,自由派的比例在迅速增高。

1996年政治捐款门。
竞选的经费高达12亿美元。
联邦竞选委员会负责监督竞选捐款。私人对每一个候选人的捐款以2000美元为限,对政党的捐款以5000美元为限。
没有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不得捐款。
以宗教为目的的机构不得参加和干涉人任何政治竞选活动。违法募款和捐款属于联邦刑事犯罪。
政府公职必须与政治分家的原则。
只要是在联邦政府的建筑物内为政党募捐,都是违法行为。
新闻界也在监督,报告大企业收买总统。
共和党反对政府干预大企业,因而一向是大企业的主要捐款对象。民主党的募捐要困难得多。

德克萨斯州民众支持放松枪支管理,因此他们选出被长枪协会大量捐款的议员。

政治捐款的来源公开,新闻监督、社会廉政中心这样的民间组织、全民直选总统,使得美国总统和国会议员的选举活动,活动金额大,但还能基本维持正常状态,没有触发普遍的民怨。
克林顿竞选时的捐款大户,他们的捐款金额跟所需要的资金相比,还是十分有限的。他们必须广泛征集捐款。
因此政党出现了一些专职募款人。
亚裔政治捐款门。
亚裔捐款,用不同的名字,但开票的笔迹却是一个人的,被退回。

在募款能力上,民主党远远逊于共和党,但在选民的支持上,情况恰恰相反。

共和党候选人杜尔提出大幅度减税,但是美国人吸取了教训。他们知道大幅度减税可能导致政府赤字大幅上升,最后还是要大家承担后果。

此次竞选共和党承认在总统竞选中的失败,但想保住国会的多数席,他们劝告民众,提醒他们“平衡和制约”的原则。

美国的政党是一种理念的集合,在组织上是极为松散的,所以在这里,没有什么党纪处分,没有什么人被开除党籍,因为进来也没有任何手续。每个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只受法律约束。他们加入党也只是相信一个基本理念,还是可以有很大的差异,不必跟所属的党步调完全一致。

杜尔竞选总统失败,说克林顿是他的对手,不是他的敌人。他祝福克林顿诸事顺利。

美国投票竞选总统时,投票率低,但美国社会平稳。
大选之后竞选对手之间互相致敬,克林顿也祝福杜尔。他们并不是你死我活的斗争。
在美国,基本上是有党派但无“党派性”。

在美国,电视播音员是没有什么顾忌的,想说什么就可以说什么。

美国总统的宣誓就一句话:我郑重宣誓我一定忠诚地执行合众国总统的职务,并尽我最大的努力,维持、保护和捍卫合众国宪法。
这是美国人民对于他们选出来的总统的唯一要求,忠于职守,维护与人民的契约。
宣誓之后,首席法官给克林顿的祝福是“好运气”。

参议院以90票对0票,通过拨款435万美元,对“政治捐款”问题进行调查。

总统宣誓就职后,赴国会作国情咨文报告,发表他的施政目标,同时也是美国政府三大分支聚集在一起的时刻。
参议院的议长由副总统兼任。
总统作国情咨文报告时,大法官几乎不起身鼓掌,几乎没有表情,只是审视的态度。议员只有在赞同总统观点时才鼓掌,因此经常有一半人起身鼓掌,而另一半人完全无动于衷。
国情咨文报告都是电视转播的。

主持辛普森一案的两个法官都是日裔,说明他们多年努力后社会地位上升得很快。
辛普森一案,刑事判无罪,但民事判辛普森对受害者的死负有责任,必须付给受害人家属巨额赔款。

在美国,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有本质的区别,可以判决结果完全不同。
刑事审判追求的唯一目标是“正义”,跟受害者金钱赔偿之类的诉求没有任何关系。定罪的结果是剥夺有罪者的自由乃至生命。提起诉讼的一方不是受害者的家属,而是司法部之下的各级检察官。案件的名称通常是加利福尼亚州(的人民)对辛普森,或美利坚合众国对某某。此时被害者的家属仅仅是证人,证人的地位是完全被动的。

在这样的刑事案件里,不论被告是否被判有罪,受害者的家属是不用出一点诉讼费用的。
整个这套班子都是政府工作人员在做,动用的是纳税人的钱。因此人员丰富,经费充足。
这样会不会导致政府迫害某个人?
有平衡和制约的原则,宪法修正案有保护平民被告接受公平审判的权利。

美国的民事诉讼寻求的唯一目标是受害者或家属的经济赔偿,和“寻求正义”的目标有着本质上的不同。它寻找的不是“罪犯”,而是金钱赔偿的“责任承担者”。只寻求经济赔偿。一般案件名称是某某人对某某人。
有些人咽不下这口气,法院就判决象征性“一美元赔偿”。

民事诉讼中,原告要求赔偿,有风险,可能败诉,必须自己支付巨额的诉讼费用。

加利福尼亚州规定民事诉讼必须在案件发生一年之内提出诉讼,否则不再受理。
有些刑事案的受害者或者家属没有提出民事赔偿诉讼,是因为大部分的刑事案的施害人是穷人,根本没钱可赔。

宪法第五修正案规定,重罪刑事案必须通过大陪审团的审前听证,以防止检察官对于平民的无理起诉。如果没有大陪审团的批准,美国政府的行政分支根本无法对一个平民提出起诉。

警察在申请搜捕状之前闯入民宅取证的,一般不能作为证据呈堂,除非以紧急状况为理由得到法官同意。比如辛普森一案。

而民事案件不需要有大陪审团。
刑事律师和民事律师是两套人马,他们隔行如隔山,不互串角色。
刑事案件中,检方必须提供“超越合理怀疑的证据”,证据必须确切,证人必须诚实可靠。证明被告有罪的负担和责任,在检方一边。被告律师不必提出确切的证据证明被告没有杀人,只需要对检方的杀人证据提出合理的疑问。陪审团核议刑事案的时候,必须百分百的陪审团员百分百地坚信。

而民事案件则是证据的衡量,被告原告都提出证据,然后陪审团衡量,不需要陪审团所有的人有一致看法,只要一半以上即可。
在刑事诉讼中,辛普森可以放弃作证的权利,因此9个月的庭审中,没有一个人有权询问辛普森本人有关案情的任何问题。
而在民事案件中,被告没有拒绝出庭作证的权利,只要原告律师提出要求,他就必须走上证人席。

同一个行为,在刑事诉讼中称犯罪,在民事诉讼中则称为“侵权行为”,法官问陪审团,被告是否有责任,要赔偿多少。

民事案件陪审团同意辛普森要给两个受害者家庭各赔偿1250万美元。

所有人都是靠不住的,要靠制度来制约。这就是美国人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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