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晨破天荒去吃了次早餐,这是来到学校两年多为数不多的早餐了。我点了早餐加一块红方。单是我不喜欢吃红方的,因为齁的厉害。想我自己也不大清楚,自己何故要点块红色的东西。
他是爱吃红方的,说不上喜欢,每次吃的时候最起码夹两筷子,都能“吃上”。(“吃上”这个词也是跟他学,我老家叫吃不了一般称作“吃不下了”,他,或是他老家称为“吃不上”。)跟他将近两年的生活,平平淡淡。他从褡裢坡到定福黄庄到沙河,距离我越来越远。
真正有自己做饭的地方是在定福黄庄,一套简陋的锅,碗跟盘子是每次逛超市的时候精心挑选的。因为对盛饭容器的执着,以至于每去一个超市我们都会特别逛逛厨房用具那块,有时候会为了今天买不买这个碗那个盘子而起争执,也会为下次来再看不到自己喜欢的盘碗唏嘘。他喜欢的那个放红方的碟子是他坚持5块钱要买下来的,我嫌太贵。
红方的配菜一直在改变,印象最为深刻的是那段时间我们吃馒头就大葱,那个时候两个红方有点不够了,我会少吃点,或者不吃了,因为对那种东西不太感冒。有几次我从家里带来羊肉,他啃得特别香,后来再回家母亲总会安顿我,这回也带些羊肉吧,他因为生病说吃不了脂肪含量太高的食物,其实我们已经分开,联系都没有了。后来他换工作到我学校附近,家却住的远了,很少在我学校吃,他觉得我学校的饭菜不怎么样,远在沙河的家我仍旧热烈不减。每个周末,我们就溜达回家在街上买菜,我洗菜,他做菜,我洗碗。仿佛一切有条不稳。这时候菜的样式也多了起来,偶尔也会改善下伙食,比如排骨烩菜,我是极爱吃粉的,每次他做的时候我恨不得把买来的粉全部放进去,他偶尔会不高兴,因为家里的锅不是不粘锅,好几次我们吃到的都是糊了的排骨烩菜,看我吃到我喜欢吃的粉他还是会露出笑脸,问我好不好吃,我就自顾自在那里吃粉,他会夹起又齁又咸的红方放进自己嘴里。有几个周末他会整瓶红酒,我跟他喝,他说自己睡眠不好助眠,我们夹几块红方,然后就着大葱喝红酒,喝过酒没多久果真他就睡着了,我就安静躺在他身侧,牵着他的手入睡。
兴许是红方吃太多了,如今吃起来却也大口大口,这个曾出现在我生命里的男人,我是不是也能体会到大口红方的甘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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