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启示录
分享到:
4已有 598 次阅读  2014-06-08 00:41


分享 举报
前几天看完了闫妮和胡歌主演的《生活启示录》。
自己平时其实很少关注国产电视剧(包括港剧),只有自己喜欢的演员参演才会特意去看一下,比如宋丹丹或者罗仲谦。追这部剧就是因为比较喜欢闫妮,而且胡歌也比较帅,所以就决定跟下去。
追的过程中就不得不佩服蓝馨的饰演者刘敏的演技(《武林外传》里她演赛貂蝉),能把一个卑劣的第三者演的让人恨的牙根痒痒。看搜狐视频的评论也确实很多人在骂她,也从侧面看出她确实演的很传神。

在追这部剧的过程中,自己当然也得到一些“启示”:
第一,算是更加坚定了我“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观念。
正因为爱你,才不希望你像一个寄生虫一样活在这个世界上。
于小强离婚前就是全职家庭主妇,没有工作,才会给自己爸爸买了一辆车还要看婆婆和丈夫的脸色,还被他们误以为是在转移家里的财产。整部剧后半部分小强自己工作养活自己了以后,明显有了自尊,在前夫面前说话也有了底气,当然有一部分也是归功于她掌握着前夫孩子的抚养权。
不管是恋爱中的女人,还是同性伴侣中的恋人,一方不能在经济上完全倚靠另外一方,这样势必造成心理落差,在感情中就不可能平等,更遑论尊严。

第二,要珍惜眼前对你好的人
电视剧毕竟是虚构的,但是艺术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
于小强离婚前一直是“五好儿媳”的典型代表(我也不知道哪“五好”……),深爱丈夫,孝敬婆婆,勤俭持家,有什么委屈都自己咽肚子里。后来因为丈夫有了蓝馨这个第三者不得不离婚。离婚后婆婆怎么看蓝馨怎么想念小强,但时间无法倒流。
很多时候我们都是不知足,明明对方已经对自己很好,却要么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要么这山望着那山高,到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
珍惜眼前的,不要等失去了才懂得珍惜,那时候一切都晚了。

第三,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全剧的前半部分,蓝馨是典型的反面人物,做第三者拆散了别人的家庭,还对小强恶言相向导致其早产,自己看的时候真恨不得跑到屏幕里扇她个嘴巴子。
但是后半部分,蓝馨也试图讨好自己的婆婆,想为丈夫生个孩子,但是一切都显得那么力不从心,让人又心生怜悯。这一切能怪谁?都是自己造的孽,和老天对她开的玩笑吧。
剧里刘光耀对她说的一句话让我很有感触,当时他和蓝馨正准备离婚,蓝馨质问他为什么都不试图挽回这段婚姻,他回答说:
“我挽回了,我也努力过,但我无能为力。可我又不愿意看你这么痛苦,如果离婚能够让你解脱,那也好。”
这句话里的“离婚”换作“分手”,感觉就真真的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

这算是《生活启示录》的观后感么?浓浓的小学生气息有木有~

P.S.想记叙几件无关的事儿

1.《生活启示录》其实剧终已经有几天了,之所以今天才写这篇日志是因为自己的奶奶要回韩国去。
老人家在那边打工已经差不多20年,这次回国算是看看自己的儿子们都过的好不好。20年的生活已经让她适应了那边的气候和环境,结果回来以后就呼吸系统感染,住院打针。病好了又各种闲不住,在我家住的几天每天都要干点儿家务活儿,看到不干净的地方就心里不舒服,必须弄干净。而我好久没吃到奶奶做的饭菜,她这次回来也犒劳了我的胃。
这次回韩国原因有二,一是环境和气候实在不适应,二是八月份的时候我姐姐(我姑姑的女儿)要生孩子,她打算回去帮忙带孩子。
今天(具体说是昨天了)送她去机场,能看出要分别了她心里很不好受,在车里眼圈都红了。虽然奶奶在我家只住了不到一个月,我回到家里还是觉得少了点儿人气儿,显得空落落的,心里面也像是少了一块儿,有点儿难受。——估计我爸爸更难过吧。
操劳了一辈子,到老了也不想享清福,连我爸都说:“就是操心的命”。
期待下次能见到老人家吧……

2.我从小生活在东北的一个三线城市,没见过什么大世面。小学时候才第一次吃上肯德基,还记得那时害羞的都不敢去点餐。
前两天入手了两条Hollister的内裤。这东西在我看来是很稀奇的,因为我们这儿不可能有卖他们家的东西,我穿的内裤都是在超市里面二三十块买的。我又是个穷屌丝学生,这两条总共两百块的内裤在我看来确实是稀奇玩意儿。
于是我就po到了相册里,但是评论还是很让我惊讶的。有一个评论已经恶意到让我觉得这人精神有问题,不得不删了他的评论。
我也不想多说,如果我在秀优越,有的人就是在秀自己“渊博”的学识,别以为自己眼界多开阔,网络时代你那点儿眼界算个屁。

写完了看又是一篇流水账,想贴个图片骗点儿点击。一犯懒想想还是算了。睡觉。
声明: 本文及其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飞赞网立场。不当言论请举报

评论 (2 个评论) 发表评论





涂鸦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