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被洗脑的人才会认为自己是“同性恋”
分享到:
已有 1023 次阅读  2019-04-03 08:48


分享 举报
“同性恋”就像犹太人的大卫黄星标签一样,是一个界限。圈里的人别出去,圈外的人不进来。
但这道“界限”是由人造成,自然界是没有“同性恋”的。就像彩虹的颜色是人为区分的,没遇到白人之前的黑人不知道自己是黑人,刚出生的婴儿也并不知道什么是手,什么是脚。
为什么“同性恋”并不存在?
这得先看看我们怎么定义“同性恋”。首先,“恋”的事情属于思想范畴,没法下定义。但如果以现象譬如“自愿发生过一次同性性行为就是同性恋”的标准来判别,那么任何人都有一定的可能在一辈子中的某时刻产生跟同性或者异性发生性关系的意愿。这可能发生在过去,也可能发生在将来,也可能永不发生,但除非是已死的那一刻,我们无法确认这一点。
但是,性行为只是一种行为,不能决定一个人的本质。一个人第一次产生了跟同性或者异性发生性关系的意愿,这个人的本质就发生改变了吗?那么前三十年没吃过金枪鱼寿司的人,第一次吃了一口金枪鱼寿司,他的本质就发生改变了吗?其实就算一个人终身都没吃过金枪鱼寿司,也不能确认他不想吃金枪鱼寿司,很可能他只是没有遇到让他产生“吃金枪鱼寿司”意愿的环境而已——譬如他这辈子生活的地方,没有日本料理店;又或者他生活的地方没有金枪鱼;又或者他没遇到那个让他动心尝试金枪鱼的“正确时刻”;又或者他生活的地方吃金枪鱼寿司被定义为“精日”所以他不敢吃。人什么时候想吃金枪鱼寿司,看缘分。但那些说“你喜欢金枪鱼在家里吃不要出来吃影响别人”、“不要介绍给别人”、“不要带坏小孩儿去吃”的,必然都是想卖别的食物的商家,怕丢了老主顾罢了!
“同性恋”也一样,只是生活方式中可供选择的一部分。人有可能从小就选择了这种生活方式,也可能中年甚至婚后才选择这种生活方式,也可能终生都不选择。但即使如此,从出生到死,这个人仍然是那同一个人。
人群总喜欢给那些不一样的生活方式附加了一个深层次的定义,方便的把做这种选择的人界定为“非人他者”,这其实只是给党同伐异那种下贱的动物天性一种掩护罢了。
严打的时候,跳舞被定义成“流氓罪”,这个行为有这种属性吗?一个人跳了舞,就是流氓吗?这只是不跳舞的人为了把跳舞的人划分为“非人他者”的借口。我国多得是人二十岁没跳过舞,五十岁了去跳广场舞了,他就秒变“流氓”了吗?同样,一个男人前半生没找过男朋友,到了四十岁有了男朋友,他的本性就改变了吗?
所有人群认为“同性恋”特有的问题,其实都是“异性恋”早就遇到的问题。比如说所谓的同性恋骗婚,不就是为了把“与同性恋建立的无爱婚姻”从“无爱婚姻”中划出来、把“婚内对同性出轨”从“婚内出轨”中划出来另眼相看吗?又比如有人青年时结婚,但中年时确定自己喜欢同性而与妻子离婚,这不就是“婚变”吗?
这些事情不是很常见吗?到底有什么必要区别对待呢?异性婚姻中不存在这些问题么?处理异性恋婚姻问题的手段,不足以处理这些问题么?
我看并没有。只要把同性性行为也认定为性行为的一种,把婚内对同性出轨也认定为婚内出轨,就会发现一切婚恋中所谓“同性恋”独有的问题,异性婚恋中一样有。即使某权人士所鼓吹的生育问题,异性婚姻中不孕不育问题也比我们严峻得多。
老实说一句,我打心眼里,其实不认为我是“同性恋”。我相信不少“LGBT”在这方面的认知和我是一样的,我们只是坚持按照自己的需要过感情生活与性生活的那种人罢了。
说到底,今天我爱谁就艹谁,明天我没准爱谁就让谁艹,后天我搞不好就爱女人了,这都是完全可能的。这其中不管发生了什么,是好是坏,如何处理,只和我自己以及那个人有关系。干卿何事?
有趣的是,“同性恋”这个词是人们创造出来划分少数派的,但少数派也用这个界定来保护自己,于是这个界定就越来越不可动摇了。
比如一种支持同性恋的说法就是:“同性恋”是与生俱来的,改不了。
多可笑啊,与生俱来改不了的东西就是正确的么?那血友病也是正确的吗?换言之,如果性取向不是与生俱来的,那就是错么?那染发点痣也是错的咯?
我不谴责这种说法,因为这只是为了省事:行了我认了我是有病治不好了,你就放过我吧。不然就会有一大群人让你“从此可都改了吧”:你那女朋友不会做家务,你改了吧;你男朋友比你小那么多,你改了吧;你找那T都不养你,你改了吧;你选那专业不赚钱,你改了吧;……
奇了怪了,就算我能改,凭什么我就得改呢?
到底凭什么呢?
老子偏不改。
声明: 本文及其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飞赞网立场。不当言论请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