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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有 481 次阅读  2019-11-11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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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恋群体也有建立家庭的需求,他们也渴望爱,渴望跟自己想要的爱人在一起。
如果他们被迫进入传统婚姻,跟异性恋结婚,不会真正的幸福,家庭也不会真正的和谐,社会也不会真正的稳定。被迫结婚的男同性恋,不得不在婚外寻求感情需求,有可能把男同性恋群体比较高的性病传染给同妻,加速HIV等性病在人群中的传播,并不是好事。如果他们跟自己想要的人结婚,这种风险就比较小。
中国人口众多,并不一定要求每个人都去生育。没生育的同性恋照样为社会贡献。而他们的感情需求、被认可的婚姻权利,也应得到照顾。
也有一些同性恋希望有孩子,将来的法制更加完善,也许在辅助生育方面会有进展。
根据我国宪法第四十九条对于婚姻、家庭的保护,和对“婚姻自由”的维护,同性伴侣的法系关系需要在婚姻家庭编中得到体现和保护。建议该编所有法条中的“夫妻”改为“配偶”,“男女”改为“双方”。以保障每位成年公民的平等结婚权。
台湾省已经实现同性婚姻平权,大陆如果也实现,有利于两岸交流。
感谢您的阅览!

PS: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法律草稿征求意见http://www.npc.gov.cn/flcaw/userIndex.html?lid=ff8080816e15a9a9016e168f5636005d,如果你想要同性婚姻的权利,可以在上面写下意见。也可以将意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邮编:100805。信封上请注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三次审议稿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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