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时今日,何为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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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已有 2457 次阅读  2011-04-07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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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读瞿同祖先生的《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书中讲到古代中国法律里子女与祖父母、父母的法律条文,让近代人读起来也不得不后脊梁冒汗。

例如,几千年来,子女是作为父母财产来看待的。我想,看惯了古装电视剧、电影的朋友对此并不陌生。我们也不会觉得父母把子女卖给别人是非法。我们几千年来,一直就不提倡所谓独立人格:


原书P.17

如果这些还没什么好诧异的,接下来就有些不可思议,不可想象了。作为父母的财产,父母打骂甚至杀死自己的子女,要么不受罚,要么也是轻罚,但总不至于死刑。而作为子女,即便是骂父母,在法律上,仍然要死刑,甚至极刑,如凌迟处死


原书P.30

子女骂父母尚且如此,如果子女打父母甚至把父母致死,就更是十恶不赦了。而且,最关键的是:即便是误伤,例如别人打自己的父母时,为了救父母而误伤了父母,仍然要死刑。因为,作为子女,在任何情况下(即便是父母的错)都不能让父母受到伤害


原书P.33

上面所说,看起来是旧时的法律了。如今,父母和子女的关系已经有了很多进步,至少在法律角度上,是平等的。现在的人,也越来越知道尊重个性与人格。

但是,有时候仔细想一下,那绵延几千年的孝道(现在看来很多是愚蠢的),我们在骨子里又继承了多少呢?

为了不伤害父母的感情,子女们又做了多少自己不愿意做、甚至可能伤害其他人的事情呢?

为了心中的孝道,我们失去了多少独立人格、个人价值呢?

如果说,很多古时孝道的糟粕,我们已经剔除,那么,我们又该建立怎样的新孝道呢?

千百年之后的今时今日,何为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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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63 个评论) 发表评论

  • 鸡大米小 2011-04-08 07:19
    何必为千年后担忧,我死之后,洪水滔天,无所谓。
  • 凌绝顶 2011-04-08 08:46
    鸡大米小: 何必为千年后担忧,我死之后,洪水滔天,无所谓。
    我这标题有歧义了,我的意思是,现在已经是现年之后了,今天的我们如何定义孝道。改标题~
  • 北京小壮壮 2011-04-08 09:37
    虽然我是学法律出身的,但是从法理上来讲,还是得分恶法和善法。不过说来说去,看这些东西我真的会蛋疼,好深奥的lei。
  • 鸡大米小 2011-04-08 09:48
    凌绝顶: 我这标题有歧义了,我的意思是,现在已经是现年之后了,今天的我们如何定义孝道。改标题~
    形式很多,内里不外正直的做人,早一点独立,先从精神上,继而经济上,少走弯路,过上体面的生活。不愚忠,不欺骗,爱护好自己。其间遇水见桥,遇山见路,见佛杀佛,见祖杀祖。
  • 凌绝顶 2011-04-08 10:29
    鸡大米小: 形式很多,内里不外正直的做人,早一点独立,先从精神上,继而经济上,少走弯路,过上体面的生活。不愚忠,不欺骗,爱护好自己。其间遇水见桥,遇山见路,见佛杀
    好牛掰~
  • 鸡大米小 2011-04-08 10:50
    凌绝顶: 好牛掰~
    其实很简单,画一个同心圈,把自己放在圆心。父母情人在第一圈,其后三六九等类推。凭心量力而为,第一自己不委屈,第二他人不受伤害。
  • 江傲岩 2011-04-08 11:46
    好学术的东西,讨论不来
  • MiLD7skyb1uё:. 2011-04-08 13:17
    leel: “既是注定的事就无所谓利弊福苦,这个简单的逻辑不知你能理解否?”——这个逻辑可不简单。苦与乐都是客观的,你这是想以扭曲主观意识来无视客观事实。

    “你可
    你错了。苦与乐 苦难都是人类对客观事物的主观感受,它们本身并不存在,是人类的主观意识赋予它们定义,于是它们依附于事件存在于头脑中。

    你丢了¥100=客观事实,你觉得是苦难=主观意识,∵他不觉得那算苦难  ∴苦难、苦、乐=主观意识≠客观事实

    这就是为什么有的人会被挫折完败,有的人受挫后愈战愈勇直至成功。

    你懂的。
  • 安如雪 2011-04-08 13:46
    道无道。
  • 轩谨 2011-04-08 13:54
    缘分在
  • 天使or恶魔 2011-04-08 19:15
    (漫画《恐怖宠物店》第5卷里有这样一句话“听说在人世间中,每年都会举行庆祝孩子生日的宴会,但其实在这一天,真正要感谢的是生下他们的母亲哦!”)我经常因为顶嘴被我父母骂不孝,我以前也恨过他们。我也曾经因为太孤独而崩溃过,甚至后悔被父母生下来。但现在的我却不会后悔来到这个世上,就算时而跟父母吵架也不会再痛恨他们,反而我要感谢他们能让我来到这个世上。怎么说呢,就是那痛彻心扉的孤独让我是多麽的渴望被爱,也让我明白被爱对自己来说是多麽幸福而奢侈的事。我也要感谢那种孤独,因为有它所以我才能想明白许多事。我相信鬼神之说,所以我觉得是我自己选择来到这个人世。“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不管这个世上有多少痛苦与悲伤,但就是这人间之情让我如此深深的迷恋。如果我没被生下来,我就不会经历今天的一切,也不会遇到我的朋友,甚至会错失许多美好的东西。所以就算我此生会孤独终老,那种痛苦一直围绕着我,我也感谢我的父母让我来到这个世上。只是我有自己的活法,可能会一直被他们骂不孝吧O(∩_∩)O~人是自私的,所以我们才需要为那些被我们伤害过的生命赎罪。我现在一直想辞职去儿童基金会或者动物保护基金会这些地方,但我的能力有限,缺点又一堆,所以只有想法没有做法(迄今为止我所做的只是去年给中国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艾滋病儿童捐了1000),不过一有机会我一会去实现我的诺言O(∩_∩)O~[因为文笔太差,想说的有太多,所以看起来有些混乱,请多包涵,不好意思了哈^_^]
  • JerryTsai 2011-04-08 19:16
    聽說在民國的時候,還有家法大於國法一說,家長要你死,你都別想逃。
  • 凌绝顶 2011-04-08 19:20
    天使or恶魔: (漫画《恐怖宠物店》第5卷里有这样一句话“听说在人世间中,每年都会举行庆祝孩子生日的宴会,但其实在这一天,真正要感谢的是生下他们的母亲哦!”)我经常因
    慢慢做
  • 天使or恶魔 2011-04-08 19:25
    凌绝顶: 慢慢做
    嗯嗯 谢谢了哈
  • 小粉粉 2011-04-08 20:09
    总之我肯定是不孝了。
  • moon 2011-04-09 08:48
    父母如果没有尽到做父母的责任,
    子女完全可以跳起来扇他们大嘴巴
  • 北京森林 2011-04-11 22:45
    本来无所谓什么时候什么国家都应该爱护儿童孝敬老人的,似乎这个现在是很严肃的学术问题了,讨论这个事情本来就是一件悲哀的事情。但是就有人要政治化这个,那还能够说什么呢?简单地归于简单。
  • 拉美西斯二世 2011-07-22 22:46
    我可不可以用“断章取义”四个字来形容楼主的帖子。中国的学者注重总结,于是常出现从部分现象推导出一个以偏概全的结论的情况。英美文化重分析,习惯先提出假设然后找出理据支持或者否定。我认为楼主或者作者提出的观点过于叛逆,还有很多学者的著作是支持和赞同传统孝道的,我认为应该广泛阅览各个作者从不同角度解析这个问题的著述,然后再下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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