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的一切开始于学长把那人的照片发给我看的那一刻。
或者可以再往前追溯,从我决定把在这个学校第一次线下见面的机会给学长而不是给一个油腔滑调自称帅哥的男人开始。因为后者极其不靠谱,所以始终没有见成,如果先见了他,或许就没有任何心情见任何人,也就不会和学长谈得那么开心,学长也就不会给我看那人的照片了。
学长说,这是我刚认识的朋友。却没说是哪种朋友,所以我疑心是那种朋友。
我说,不错。
学长说,他住在你们的宿舍区啊。
我说,哦。
学长说,他和咱们在同一个群里啊。
我说,呵呵。
大概两个小时之后……
我和学长撒谎说我睡了,实际上在群里找到那人的QQ号,加了,通过了,然后问好,问情况,问学院,交换照片,象征性地再看一次照片,约见面,兴奋得去睡觉。
次日中午,我洗得干干净净,穿了一套还算干净的居家服,傻乎乎地就去赴约了。他倒是罩了件牛仔服,看着比照片顺溜许多。我猜,互相的印象都是很好的。我们在宿舍区的草坪上坐下,又踩了踩公共的运动器械,忽然好热,他脱去外衣,我才看到他T恤的后背上写着个大大的“壹”字——他是故意的,绝对是故意的!宣布自己是攻,我以后只好做万年受。
好感一下子都没有了。
然后,各自回宿舍上网、午睡……
真正的开始大概在见面的两星期之后。
那天本来是没有课的,但我要勤工俭学,就去了教学区。中午在食堂吃饭时,居然迎面遇到他,这让我非常奇怪,差点相信这是所谓的缘分,因为我吃饭的食堂比较固定,却一次都没有遇到过他。后来经过证实,他彼时出现在那个食堂,总体来说也算是意外的,因为在这两周的时间内他与人交往未遂,却陪人家在这个食堂吃过几次面,觉得好吃便再来了,没想到这次会遇到我。其实这两周里,我也与人交往未遂……
下午继续勤工俭学,却接到他发来的短信,问我是否有兴趣逛街,我说去吧,正好买鞋。
到了商业街,他问看哪间店。我说,去安踏吧,再看看361。他笑得像什么一样,说,童鞋,你可以不看童鞋吗?
于是我又非常火大……
他说,至少去李宁看看吧,那里的童鞋好看许多。
持续火大中……
走着,他忽然说,不好意思,惹你生气了,请你喝烧仙草去火。
我说,过分,这里的烧仙草比学校里贵一块钱呢!
他说,我认了,谁让我惹你生气了。
我说,为什么故意惹我生气?
他说,对喜欢的人才开这种玩笑。
我又重新对他有好感了……
此后……
答应他一起去自习。
答应他一起去食堂。
答应带他在我勤工俭学的地方转悠。
答应他可以去我寝室睡午觉,当然是在舍友不在的时候。
答应抱着他睡……
怎么办?怎么办?
这个人可能是学长的BF,或者学长培养中的BF。
我这么做非常不对!
不过,管不了那么多了,我真的喜欢上了,毕竟学长住的宿舍区和我们的宿舍区之间隔着一座山呢。
但是,我还是受不了良心的谴责,某个晚上,在QQ上试探着问学长,那个,那人和你还在一起吗?
学长问。在一起?我什么时候和他在一起了?只是见过面的网友,和你一样。
哦,呵呵,哈哈哈!
第二天,我如释重负地对他更肆无忌惮地动手动脚起来……
于是……
2007年4月9日晚9时许,我们从图书馆出来,说去我宿舍坐坐。舍友恰好不在,开了门,屋里面黑黑的。我先进来,让他随手开灯。他当然没有开,而是从后面抱住我,说,和我在一起吧。
我忘记自己当时说的是“嗯”还是“好的”还是“我愿意”,还是干脆用肢体语言表达愿意了。
总之,那天起,我们在一起了。
他说,谢谢你,今天是我生日,你就是我最好的生日礼物。
我说,你骗人,我偷看过你身份证,你生日过去好几天了。
他说,今天是农历生日……
我完败?还是完胜呢?
好久之后,他问我是不是早就看过他的照片,是不是早就喜欢他了。我知道学长出卖了我……
他问,既然早就喜欢了,干嘛见过面也不再联系了,一点点表示也没有。我说,讨厌你T恤背后划分角色的“壹”。
他又笑了,告诉我,那是几个同班同学一起订制的,每个人背后都有个字,他刚好轮到了“壹”字。
吼吼,我们之间的巧合和误会还真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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