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同:我朋友玩 3p 被抓,判了4年6个月,这合理吗?
热149已有 18123 次阅读 2012-01-01 00:39
我朋友玩 3p 被抓,判了4年6个月,这合理吗?
和 我认识了6年多的一个朋友,因为前几个月在广州一家宾馆找人玩3p,后来查房被抓,现在广州市天河区法院以聚众淫乱罪一审判处我朋友4年6个月,罚金是5 万元,因为他还是在校大学生,现在学校开除了他的学籍。另外两个人一个是3年半,还有一个因为未成年判处劳教6个月。我想知道这样的判决是合理的吗?法律 上是否有同性聚众淫乱这一条?他的律师说花钱不可以减刑,因为不具备减刑的客观条件,我不懂这是什么意思,同性之间的聚众淫乱和异性是否可以用相同的法律条文呢?现在他爸妈都不管他,明确表示就是要让他坐牢。
(我觉得这个恶法不是把一个年轻人的前途毁了吗!!太愤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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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116 个评论) 发表评论
虽然我无法接受多P,但是我比较同意性的自愿原则。
咨询律师是上策。
另外,欧洲国家将“见死不救”入罪更是忍无可忍地道德专制吧……
再说了 有的地方查的不严 有的地方查的特别严格
总之 这种撞人品的事情 就是对大家的不公平
1,和未成年人发生关系
2,故意传播性病
3,聚众淫乱
4,公共场所性行为
1和2不用说了,3就是楼主文章描述的情况,虽然李银河等专家一直反对此项“罪名”,但是目前法律没有改变的情况下,大家还是要注意的,注意安全,一个是安全性行为的安全,一个就是隐私的安全。诚然,成年人之间自愿的性行为,别说3p,就是30p,法律也不该管,但是我们的法律都是慢慢改变的对么?想想原来还有专门针对同志们的流氓罪和鸡奸罪(文革时期),现在不是已经改变了么?所以,越来越自由的希望还是有,但现有条件下,还是要注意保护自己。
最后,非常不希望看到此贴中出现任何道德审判的内容,没有人是道德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