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最经典的三段论是:
大前提:人都是要死的;
小前提:苏格拉底是人;
结论:所以苏格拉底是要死的。
然而试着以这种三段论去看问题,就容易使自己陷入非此即彼的状态,也就是快乐或不快乐,幸福或不幸福,而不可能会出现一个中立的模糊选择,因为即使你在大喊“老子就是可以活在模糊中立之间”的话,在外人看来,你这种不确定的状态,便就注定是一种不快乐不幸福的状态,于是你便成了不快乐不幸福的那一个分子。因为三段论不允许有模糊的结论,大前提限定了后边推论的基础,小前提是对大前提给定范围的验证,结论因之也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产物了。
让我们再试着以这个角度去看待“幸福”,要说幸福,就得先想到不幸福,大多数人觉得自己不幸福,无非就是三分事业爱情缺失的乏味,再加上七分目睹他人事业爱情成功的妒忌感,搅和搅和便成就了自己不幸的感官。用三段论分析便是,因为有事业爱情的人是幸福的,所以没事业爱情的人就是不幸的;因为我没有事业爱情;所以我是不幸的。
对大前提盲目迷信,加上对小前提的过于执着,就会把人逼进死胡同,也会让人丧失捕捉快乐的能力。
还是那句话,你认为对于别人是幸福的东西,未必真是幸福,你没有这种所谓的幸福,也不意味着你就是不幸。
《浮生六记》里转述了一个故事,有一个寡妇,每到夜晚天黑的时候,就将布袋里的铜钱抖落满屋,然后再一枚一枚地去寻找,等到全部都找到的时候,天就亮了。初看这个故事的时候,我所感受到的是这个寡妇在黑夜里深刻的孤独。但再多想想,我所认为的孤独只是我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所进行的价值判断。当我真的去做过类似的在外人看来寂寞无比的事情的时候,我所感受到的,其实是一种填满空虚的满足感。
昨日读到一句话,顿有豁然开朗的赶脚:
“这个世界上,不会事事都好,都令人满意;但无论如何,它不会,也不应只是让你失望。”
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子非我,焉知我不知鱼之乐。
因此,不要总是以别人的眼光来看自己,也不要总是用别人的标准来定义自己的不幸。因为你不是别人,所以你看不到别人的痛苦,因为别人不是你,所以别人看不到你的幸福。
《活着》里,哪怕只是几头黄牛,也能给年迈孤寂的福贵带来平静和快乐,你生命中就连一头牛也找不出么?
你没有别人的幸福,并不证明你就是不幸的。不能让你快乐的,也不应只是让你失望。所以,不要轻易述说自己的痛苦,因为这样只能加强关于被害者的自我暗示。即便通向一种幸福的大门已经死死地关上,也不要紧,走别的路罢了。只是坐下来哭,从来是没有用的,要是哭坏了眼睛,那就更难以在崎岖难行的道路里找到出口。
你在抱怨别人朋友多,不费多少工夫就能揽到一群质高且优的伙伴,说说笑笑,推杯换盏。殊不知亲密圈子自有自己的团结凝聚力之所在,一言以蔽之这种团结性就依赖于各分子间都拖欠着未了的人情。在我们社会里看得最清楚,朋友之间抢着买单,意思是要对方欠自己一笔人情,来来往往,维持着人和人之间的互助合作。如果将这些关系的维持以这么功利的方式捅出来是否会过于失望。但换个角度看,抛开形式上的往来,这些过程大多还是让人很愉快的,它创造了一系列叫做记忆的东西,人的“当前”是整个靠过去记忆所保留下来的“过去”的累积。这个过程幸福快乐与否,全然在你。人不应该把自己的幸福快乐建立在别人的基础上,这样只会让自己在脆弱的阴影里恳求着几缕罕有的阳光。
就算与爱情绝缘,就算你的灵魂只能归宿于半规冷月,斜阳照水,只要你能坦然的走过去,那里也必然存在着幸福。
关于幸福,没有人能告诉你怎么寻找,但我可以很肯定地说,对每个人来说,幸福,一定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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