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与道德滑坡论
热15已有 1078 次阅读 2012-10-24 12:32
想了想,这篇因为吵架吵输而写的产物还是转到这里来比较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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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婚姻的反对者们常用的一种手段,是列举出一系列同样不被当前社会认同的禁忌关系,表达出一旦开放同性婚姻关系,将会导致处在这些禁忌关系中的人纷纷要求平权,从而引起雪崩式的道德滑坡危机。从支持8号提案的视频里看,我们的对手主要有近亲结婚、多人关系和娈童癖问题。要理直气壮地争取自身权益,我们必须先把这些障碍扫清。于是下面我们来一个一个推倒。
首先倒下的是娈童癖,这个小受完全没有战力,我们还没开始攻它自己就倒下了。因为医学上仍然将娈童癖当做一种需要治疗纠正的性变态,要争取合法婚姻权益的话得先把自己洗白才行。多人关系的问题也很好解决。无论是同性恋还是乱伦,都是在单一伴侣的前提下争取自身权益。而多人关系挑战的是这个大前提,和前两者并不在一个层次上,所以放在这里讨论属于走错片场,请自行出门左转。
真正让人棘手的是近亲乱伦的情况。它和同性恋有着较高的相似性,很多用于支持同性婚姻的理由,同样可以移植到支持乱伦上,以至于之前我在某论坛上试图向别人阐述两者的区别时,发现并不能很好的说服自己。经过一段时间的思考,我想我现在已经得到了足够有力的答案。下面我来详细说明为什么我们不能用支持同性婚姻的理由去支持乱伦。我会先指出同性关系和乱伦在争取自身权益时的差异性,在这个过程中我会细数乱伦概念中各种可能的情况,一一推倒,最后简述一下引入同性婚姻后不会引起新的乱伦问题。在这里我主要以男同性恋为例,但对女同性恋也同样适用。
伦理本身是综合了血缘和道德的复合产物,血缘是硬性禁忌,而道德是软性约束。因此首先要排除掉的是会直接产生后代的乱伦关系,因为这违背了生物上的血缘禁忌,属于无法跨越的物理障碍,在挑战现行社会婚姻观念的道路上走的比同性恋深远得多。
那么,做好安全措施、不直接产生后代的乱伦关系又如何呢?这可真是个棘手的问题,因为我们突然发现,被很多同志用烂的“真爱是不分性别的”令箭在这里突然不灵了。既然真爱可以不分性别,那不分血缘听上去似乎也很合理——反正不产生后代,无需担心生物学上的禁忌,为什么不能想怎么爱就怎么爱呢?同样没有绝对的生物禁忌,同样是对道德的挑战,同样对他人无害,此时的乱伦看上去和同性恋是那么的相似。我能朦胧地感觉到“这是不对的”,但我并不能从顺位思考中获得有价值的结论。那么,我们是不是要将血缘禁忌拓宽到“不与近亲发生性关系”上来强行把这个对手踢出场呢?听上去也并不那么有说服力。
所以在这里我要祭出同志权益运动中久经考验的法宝——即性取向不具有高度可塑性的前提。注意,这和性取向天生论不同,它并不关注同性恋的成因,转而强调不论成因如何,性取向一旦形成几乎就无法改变,和前者相比回避了可能的争议,也更符合客观事实。还有一点需要指出的是,合法婚姻权益存在的意义在于维护关系的稳定,从而增加社会的稳定性。在这些前提之下,如果阻止同志间结合,那关系中的任意一方,要么去寻找下一个同志——他并不会就此转入异性婚姻的轨道;要么和异性结合——虽然转入了异性婚姻,但由于性取向不具有可塑性的前提,这个行为实际上引发了新的同妻问题;还有就是终身保持未婚状态——这看上去似乎倒是比较无害,但这是不人道的。因此反对同性婚姻不是一件有利的事,它并不能解决同性恋本身对于传统道德观念的挑战,并且有可能会引发出更多问题来。而反观乱伦关系,我们以兄妹乱伦为例,如果阻止近亲间的结合,那关系中的双方再分开后各自是可以各自寻找没有血缘关系新的伴侣、从而进入正常的异性婚姻轨道的——除非存在只针对近亲的性取向。这就有效地避免了对道德观念的挑战。所以,综合对社会的有利程度与提升个体的生活质量来说,支持同性婚姻要比支持近亲婚姻有价值得多。
于是解决了同性婚姻与近亲婚姻的差异性问题之后,我们来谈谈在同性婚姻得到承认后,是否会引入新的乱伦问题。不同于异性家庭,同性恋不会直接产生后代,血缘禁忌并不明显。不过,父母和子女间的问题可以参考异性婚姻中的领养家庭,而平辈间的问题则可以参考上一段的结论,全都有据可循。因此,同性婚姻的存在并不会引入更多的乱伦问题,在处理这类问题上完全可以参考当前社会中已有的范例。至此我们已经说明比起近亲婚姻等,对同性婚姻权益的争取有着更充分理由与更成熟的方案,因此并不能将这些关系捆绑在一起进行讨论,道德滑坡论是站不住脚的。
最后说点题外话。我对人类的下限永远不抱期待,再奇怪的事情都一定会发生。发生乱伦,尤其是长辈与晚辈间的乱伦,我认为这是长辈方的严重失格。但我没理由相信,这样的失格在同性关系中就会更普遍。即便同性家庭缺乏相同强度的血缘关系作为约束,但在家庭中,血缘在大多数时候都只是一个符号般的存在,真正构建起家庭的还是家人间的相处模式。同志想要走入家庭必须付出比常人更多的努力,我相信每一个走过这条道路的同志,都比一般人更能体会到家庭的本质,更加珍惜,因此,也会更加认清自身的责任所在。
附上相关参考论文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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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7 个评论) 发表评论
为什么你会吵架吵输呢?
为什么你会吵架吵输呢?
我認為你回應並非不能被質疑. 你的看法在於同性婚姻跟近親婚姻的 "可塑性程度"的差別. 你的論據是 ,同性戀轉入異性戀-難,但近親戀轉入正常的關係 - 較容易. 在以維護社会的稳定性下,應犧牲近親戀.
我的疑惑是,以這種論述作為進路,已經完全排除了自由戀愛的原則, 反而以"維護社會穩定" 作論證. 這不是正中反同性婚者的下懷嗎? 贊同者以社會穩定理由支持同性婚姻,為什麼反對者就不能以社會穩定理由反對同性婚姻呢?
更何況,一個人較難或較易轉入另一種形式的戀愛,是很主觀的感受(目前科學界仍在爭論同性戀可不可改變). 可問題是法律根本衡量不出一個人的愛有多強烈. 在平等原則之下,很難有恰當的理由禁止近親結婚
期待你有更好的解釋!
我們可以檢視那些已經實行同性婚姻的國家或是地區,例如2009年爱荷华州通过立法实现了同性婚姻合法化, 但只有2020对同性恋者登记结婚 (本州的只有815對) , 瑞典在同性伴侣登记法实施8年后,对进入登记伴侣关系的人数进行过统计,只有1526对同性恋者登记结婚. 荷蘭在經過同性婚姻合法化后,10年來有5751對.
我相信這些地區的同性戀伴侶遠遠超過這個數目. 但是肯互相委身的同性伴侶極少. 是否能說明極少數同性戀者相信婚姻會鞏固他們的關係? 請問同性婚姻究竟是成功了還是失敗? 它的合理性在哪裡呢?
要知道,婚姻不是人權 , 很多人誤解婚姻是人權的概念. 婚姻是一個制度. 為鼓勵,推崇某些美德 (如忠貞,家庭) 而設. 婚姻制度是失敗還是成功,得看看有多少人相信它提倡的價值關。
允許同性婚姻,等於說要把婚姻平等化. 在法律的層面來說, 日後若有其他形式的性關係爭取婚姻法,社會是很難不一視同仁. 我奇怪的是,為什麼你會對這局面不會發生有這麼強大的信心?
我們可以檢視那些已經實行同性
如果把婚姻的概念/属性想象成一堆参数,加入同性婚姻只不过是在某个参数上换了个值而已。不会影响其他的参数。
从这三个角度谈道德沦丧的人根本不可能有一个argument。
On a different note, 美国或者其他国家有规定不能近亲结婚么?
如果有人呼籲近親婚姻,自然說明有人需要。人家說"我們要結婚",你跑去大喊"其實你們不需要",請問這又叫個什麼事兒? 我不是開玩笑,馬來西亞不久前發生一宗父女亂倫案,女儿求政府放過她的父親,因為兩人真心相愛.
異性戀聯手同性戀打壓其他形式的婚姻, 難道又可以?
另一方面,近亲婚姻的实施方并不存在一个"只能对近亲才能产生性冲动"的道义问题。乱伦双方在合适的条件下,仍然可以对其他适当的人选产生感情。禁止其乱伦并没有阻碍到他或者她去爱人的天性。当然你可以说只有这份乱了伦常的感情才是真爱,别的都只是替代品。但是法律只需要对于一个群体的利益负责,个人的感情本来就不属于法律需要考虑。
所以我觉得,乱伦首先存在着先天的社会危害性,然后将它合法化的道德原则也非常薄弱,这两点都是同志婚姻合法化已经克服了的,因此将它摆上来与同志婚姻做对比并不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