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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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已有 1114 次阅读  2013-11-27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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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久以来,我们被告知,自己要做什么样的人,性格要怎样讨喜,外貌要怎样漂亮,身材要怎样性感。总之是要你扮成什么样才会有人喜欢,而不是什么样的人来喜欢你这样的人。

    想起最近开始关注并喜欢的龚琳娜,她做了一段时间的乖宝宝,主流,终于还是快快乐乐的选择做一个“小2B”。“识迷途其未远,觉今世而昨非”,紧接着脑袋里出现的就是这句话。可是真要我义正言辞的说我要过怎样一种生活,我要做自己,我还是没有这样的魄力。喜欢过人,一直被拒绝。不是因为外貌身材就是性格。现在终于可以说这些话题时候,却没有激动了,诚然那些人都是很好的,也是我喜欢的,但是真的不是让我为之疯狂的,改变自己的人,我也庆幸自己不是那样的人人,哭天喊地,自戕自贱都不是我,干嘛要对自己那么狠呢是吧,看着漂亮孩子们穿红披绿出入酒吧歌厅,不装逼的说我真不羡慕,因为我喜欢的不是这样的,这大概可以说我是过早的老了吧,每当那样的场合,我都早早退席,看不惯装腔作势,学不会假意逢迎,我倒真喜欢的是,拉着一个人的手,溜达在树林里,风吹过,万叶千声,松风阵阵,或者抱着毛茸茸的大狗扮鬼脸也好,至少那是真的我,真的让我快乐。

    男人啊,我喜欢,而想明白了,也真就是那么回事,好看的可能手感不好,肉肉的看起来也许不精神,高的未必帅,帅的也许穷,郭德纲的话是漂亮的看不住,看得住的没法看了哈哈。以前是不懂事,以为生活是可以遇见童话的,想找到一个完美的最好的男生,天长地久,轰轰烈烈天涯海角。现在更加功利一些,现实一些。安静从容远比激烈破碎的感情来的真实,长久。因为没有中心内容,就起名无题好了,但是说得很顺利不需要过多考虑措辞还是很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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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1 个评论) 发表评论

  • 愫愫 2013-11-28 15:11
    写的不错啊。你也说出了我一部分的心声,其实真的,恋爱的都分了,搭伙过日子的最后都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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