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取向不一定天生
热47已有 2284 次阅读 2015-11-13 00:59
半夜睡不着随便写写。
在知乎上看到一个问题:“男同性恋可以和女性结婚生子么?“
题主的纠结是建立在两个认识之上:一,同性恋是天生的;二,和异性结婚就是骗婚。
我个人觉得以上两点都是对性取向的误解。一些人宣扬同性恋天生,试图将同志置于无辜无奈之地,实际上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同性恋是天生的,于是同性恋和异性结婚便无法与之建立“正常”的亲密关系,于是造成某种意义上的”骗婚“,于是不道德了。坚持性取向天生就意味着同性恋要保持道德上的无辜和有利,就必须不和异性恋结婚,否则,自己建立的无辜形象会再次遭人唾弃。事实上没必要这样做。因为性取向不一定是天生决定的,并且,和异性结婚也不一定就不道德了。
首先,学界对性取向是否由先天决定还没有一个共识,我们只能说性取向存在先天方面的成因,也存在后天方面的成因,至于哪种成因占分量更多,还是一个谜。虽然历史发展到目前,我们是处于人类文明的巅峰时代,但是从宏观上来看,我们的科学水平可能没想象中的那么高,具体关于性取向方面的研究更可能只是处于非常粗浅的阶段,只能得到一些还十分简陋的认识。因此我觉得对同性恋是否先天这个问题,暂时存疑,不要给自己限定在某种成因的范围内。作为一个心理学生,我根据自己的经历,越来越觉得性取向的后天因素不容小觑。说童年经历、同性伙伴经验、生活环境、偶然因素等不会影响我会不会爱上一个男人,我是不信的。况且”厌恶疗法”什么的,虽然都说没用,但是我查过一些这方面文献(在宿舍气哭了,舍友都很懵),大部分研究者都称其使用的疗法对改变性取向有效,或者有一定程度的效果。这些论文很可能有虚假的成分,但是说它们都是虚假的,也是没有道理的。真相有时候就是残酷的,理智的说,拒绝厌恶疗法应该是基于它不符合伦理道德和行业规范,而不是基于它无效。所以行为主义对性取向的这种可能产生的干预(虽然不妨碍性取向的先天成因,但)也许可以表明一些后天因素对性取向的影响。
其次,和异性结婚就是骗婚,骗婚就是不道德,这种想法可能是比较朴素直观的。实际上如果同性恋能和异性建立良性的亲密关系,应该就不存在骗婚和不道德的说法了。我觉得同性恋里的一部分,是完全有条件做到这一点的。有抽样调查说大部分同志都结婚了,他们组成的家庭,不也泯然众异性恋家庭了么。上面已经说到,我觉得目前学界对性取向的认识还是比较初步的,我自己的一个想法是,不应该把性取向划分为同性恋、异性恋、双性恋等等,性取向的划分显然比这复杂的太多太多(甚至是流动的),贸然把自己划进同性恋的范围内,可能会带来不必要的烦恼,也失去了其他可能性。喜欢过男人,不代表就不能喜欢女人了。一个基友说,“若我们认定爱是奇迹,则爱情会发生在它该发生的地方”,大概就是这个意思。有些同志觉得他能和女人好,只要是慎重的选择,我觉得都是可以的,甚至是勇敢的。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给女方造成伤害(隐瞒性取向这一点不能算作伤害),就不存在不道德的问题。当然,可能确实存在恶意骗婚的情况,这种不在我讨论的范围内。况且大家都知道,婚姻和爱情不是一定要捆绑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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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性恋者中,有三分之一的人是纯同性恋者,这一部分人,完成不了夫妻之事,所以,是不会去和女人结婚的。在剩下的三分之二的“双性恋”者中,也分三类,分别是偏男型,中间型和偏女型。但不管是属于哪一种类型,这一部分人中的大多数,在社会的强大压力下,最终会选择和异性结婚以躲避世间异样的目光。
引用一下《东宫西宫》精彩对白:
(你到底是男的,还是女的?)这不重要,当你想爱的时候,你就是男的。当你想要承受爱的时候,你就是女的。没有比这更不重要的事情了。我为什么要是男人或是女人?我可以是你喜欢的任何人,也可以是男人也可以是女人。你可以践踏我的一切,只要你允许我爱你。
至于为什么现在的男同婚后和对方发生性行为这么困难,可能是因为他们婚前有很明确的取向,甚至在婚前与同性有过性行为,所以不管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只能接受同性。
除非是“太阳不一定从东边出来”这样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