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是不愿还是不敢。自己已经三十二岁。
成长是如此不经意。“长大”一点也不痛呀,人家都说撒尿的时候一抖动身体那就是在长身体呢。呵呵。
我不显年纪,也不好看。没有成家,也没有成功。只有时忙于工作,有时怅然若失。有时沉迷,有时觉悟,还有的时候有闪念的幻灭感觉,不知所终,不知所以。
想好了不会结婚,因为女孩子于我和电线杆子没有任何区别。我如何能和电线杆结婚?可有时也想想伦理,父母将如何善终?
可我还是不会结婚。有人说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这话他们是不是也可以用在:我爱我妈,我更爱同性?唉。这爱哪有可比性。其实也不全是因为爱。太复杂了。若是从了伦理,也就是为了父母不伤心而结婚。那必将违反另一个伦理:异性恋的女孩子也是无辜的,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同性恋者娶了去。这不同样是在伤害人伦?
其实不论如何选择,在这问题上总有人要受到伤害,总有一个伦理要背违反。除非你是孙悟空,是从石头里迸出来的。多么荒谬:无论怎么选择都不对。那只能是我们现在的伦理观出了问题。是伦理落后了。还是我们太超前?都有。
其实伦理本来也是在变化的。古代时候三妻四妾八姨太并不违伦理。那是正常的,今天就不行,一夫一妻是伦理。可见伦理是动态的。只是它需要社会推动。伦理不是真理。高中的时候总有老师对我们讲,某某人物,他虽然有杰出贡献,但还是不能摆脱“历史的局限”等等。其实,当今的人又何尝不是历史人物?昨天的都是历史,我博客开头的时候是七点五十,我写到这里的时间是八点零三分。那开头的时候就是历史。
李白不可能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伦理去行事。他是出生在外国的呀。他的故乡已经是吉尔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凯克以东的托克马克市了。
如果所有的婚姻是为了让父母不难过。那祝英台应该嫁给马员外,那是她父母最喜欢看到的结果。可是祝小姐却非要嫁给自己喜欢的山伯兄。所以,所谓同性恋者结婚不结婚这个问题,绝不止是同性恋者才会面对。异教不通婚,异国不通婚,相爱却不被对方父母喜欢情侣不能通婚,本质上和同性恋者不方便和同性相爱结婚是一样难。也有异性恋为了违反父母之命而跳江服毒的。也有为了父母高兴而不得不和自己不喜欢的人结婚的异性恋爱情故事。这不是同性恋者特有的悲剧,悲剧应该看本质,而不是看形式。同志没必要过度强化自己的悲情。不幸的人何止千万。
爱情与国家,与政治理想,与事业爱好,与宗教信仰都可能发生冲突,进而导致不能和相爱的人结婚。同性恋者因为爱同性而不能和相爱的人结婚也不奇怪。人类社会远远地没有完成。我们正生活在这未完成的世界里。
戏剧是讲究冲突的。这世界就是这戏剧,还在上演,没有落幕罢了。
为父母也好,为爱情也好。不论做什么选择,值得尊重。不必强求统一。只是人人都要为自己选择付出相应的代价罢了。想清楚再选择。有的同志妈妈支持自己的儿子和同性恋人相处,比较开明。但多数做不到。所以,我不拿自己的妈妈做实验。可我也不会拿一个女孩子做实验。我哪个也不得罪。实在是因为我GAY了。不是因为我伦理比别人强。呵呵。到底是为父母更勇敢,还是为爱情更勇敢。我看,没得比。都很勇敢。还有的同志的爱人,觉得自己的情敌是个男人,至少比是个女人能接受。可还有的女孩子觉得,自己的情敌是个男人比是一个女人更加耻辱。看你运气有多好。
万事是有报应的。不应有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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