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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个体,心存拉拉和同妻

    指男针 2012-10-11 08:50
          虽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写的是我的名字,但是这个山东老家卖女裤的店是爸爸妈妈出资的,是我们家里的店,不是我个人的店。在筹备开店的过程中,也没有掺杂太多我的个人意见。但是做了这一行,也是有某种意义的,从同志的角度。
          一是女裤可以说是一种女装中偏男性化的服装。在很多国家的历史上,女人是不能穿裤子的,只有男人才能穿。女人穿裤子,是“女权运动”的产物。而女权运动和 同志是有些关系的。很多男同志都有女性化的一面,而很多拉拉都是女权运动的先锋。所以说,我这个同志来卖女裤还是有点社会意义的。
          二是其实作为男同志,卖男士服装似乎更合适,更何况我开的第一个同志博客叫《霓裳》,尤其是对于喜爱“变装”的朋友。但是我总觉得拿自己的同志博客去叫卖不太好,我想“避嫌”。所以没有选择男装。
          三是除了拉拉,和同志有特别关联的女性还有同志的母亲和“同妻”,而我卖的女裤也大多是适合这个年龄段的女士的。所以这也有特别的意义在里面。
          我的一个心愿是通过卖女裤,能抚慰同志母亲和“同妻”受伤的心灵。当然,我是做买卖的,我要生存,不是做慈善。只是暗暗有这样一个心愿在心底。
          以前没有把这些话说出来,也是怕炒作,现在店铺打算租出去了,我准备转行了,说出来也无所谓了。
          在当今国内,做个体还是个不够体面的工作。我妈都先不让我跟她的同事、朋友说自己是在做个体卖服装,要等赚了钱以后再说。今年5月回武汉去同志组织做客, 志愿者找我做艾滋检测填表的时候,问我的职业。我说是“个体”,他还说“怎么不是个更好的职业呢?”我当时回答说:“我觉得做个体挺好的啊!范晓萱有首歌 里面就唱‘个体’唱得挺带劲儿的!”
          我们同志自己就是弱势群体,是受歧视的,如果我们自己还带着歧视的眼光去看别人,岂不是很可笑??让我们跟着范晓萱一起带劲儿地唱吧!——

    范晓萱&100%乐团-《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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