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补上的,其实是我与Y之间的故事。
我在2012年的春节,按照往年惯例,与K跑去泰国度假,当时我的“label”还是Y的男朋友。出发前一天,我在Y家和他两番亲热后,一起看了《杜拉拉升职记》,我告诉他这次我也去芭提雅,他说,在那边要洁身自好,不许勾三搭四,不许做“one night stuffs”.我提上裤子,说:好,爱你,你放心。然后我就随着K一起飞向了曼谷和芭提雅。之后在泰国的放肆生活:boytowm,Tiffany, go go boy, Jupitor,hero,大家都懂,这里省略一万字。
从泰国回来后,在K的怂恿下,我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和Y分手——不是他不好,是我不习惯就这样轻易被贴上一个标签:某某男朋友。也许就像欲望都市里Samantha对他的完美小男友说的:"I love you but I love me more, I've been in a relationship with me for 27 years, and that’s the one I need to carry on." 可是当时还没出正月,算起来还是春节,又赶上Y的生日,我实在不忍给他孤身一人飘在北京的春节再泼上一瓢冷水。于是我送上大礼,还给他的形婚女友,和女友的女友一一奉上见面礼,然后烛光晚餐,一个完美的birthday rendez-vous。
之后的一周,我有意疏远Y,他也有所察觉。我没再给他打过电话,QQ上也只是轻描淡写应付了事。2月13日的晚上,Y给我打来电话,问我最近是不是有心事。我想,right timing!于是就把分手的事情说了。电话那边Y哭的很伤心,我一再解释,“not you, it’s me”,于是在我不厌其烦的安抚与祝福下,算是和平分手了。我躺在床上,歪头看表,2月14日凌晨1点,好吧,不管自己愿不愿意,这次都要被贴标签了——在情人节甩掉男朋友的混蛋。各种愧疚让我不敢再面对Y,在QQ上也选择了对他永远隐身。
人们说的对,时间会冲淡一切,这句话在我身上也适用。虽然一个月并不能算是多长时间,但是对于快餐式的同志恋情,已经足够在结束一段感情后开始另一段,然后再脚踏两只船与甲乙丙丁玩儿暧昧了。当我用四周时间把Y从我的“EX”降格为“the one I might use to date”时,一个熟悉的“宝贝儿”声,把Y的形象又拉回了我的脑海——确切地说,是他的形象又出现在了我的眼前——而且是在我的办公室门口。Y说,以后就是同事了,还请多多关照,然后带着微笑从后门走进了我的办公室,并且在一张空办公桌边坐了下来。从此之后,在这个办公室东南和西北对角线上的两张办公桌就成了我能想到的可以保持的最远距离,而办公室的那扇后门也成了我再也没有跨过的一道门槛。
好吧,我只能说,下次约会,千万不要约你的同行,因为当狗血过后,你以为你们会老死不相往来,你以为没人会审判你犯下的错误,你也以为没人会鞭笞你所剩不多的良知。但是请记住,事实证明,说不准哪天,他就会出现在你的办公室门口,告诉你,“以后就是同事了,还请你多多关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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