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需要从道德和法律层面提升公众对同志的认同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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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有 669 次阅读  2012-01-23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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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看过以前的一则新闻,说的某南京同志会所组织卖淫,警方和记者调查的现象。然后,电视台又解读了法律规定,说公安部的文件了对于卖淫的解读不仅包括异性之间,也包括同性之间。我在想,国家为什么对保障同志的权利没有法律解读,然而对限制同志的行为确有明确规定呢?

一种现象的产生,让要公对其理解和认可,既要从传统和现代社会的道德层面出发,看他有没有违反社会道德。中国社会,自古以来,就有同志方面的史料可查,我国的传统文化并没有把这种现象视为违反社会道德底线,并对这种现象严厉打击。在现代社会,人们只是还不能理解这种现象,这与政府、媒体的宣传、解读也有一定的关系。所以,对于思想观念比较开放的大城市,人们的认可度相对要高,氛围要相对宽容些。我们看过很多同志还是聚集到大城市,因为那里他们可以更自主的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从法律层面上,很多人都在回避这个问题。一个法治国家,法律有着如此的滞后性,这是值得深思的。法律不仅是要给人一定的约束,更是给人一定的保障。每个人都应该有获得保障的权利。所以像我刚刚所说的公安部的文件规定,只知道限制人的行为,而不懂得注重个人的权利诉求,这显然是非常不足的。

一个良性社会,需要同时发挥好道德和法律两个功能并使其相辅相成。希望整个社会能时刻反思,我们每个个体也应需要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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