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英文名叫kevin或者eric的。
2、 商场里上电梯时用电梯侧面当镜子照的。
3、 上公共厕所从来只用关门间不用小便池的。
4、 吃饭时点一堆东西只为摆拍却吃不了多少的。
5、 没有胸肌也喜欢穿深v领衣服的。
6、 不喜欢打篮球却喜欢看篮球比赛的。
7、 异性普通朋友比同性多的。
8、 美瞳+耳钉+修眉的。
9、 法令纹深或者下巴前突的。
10、 手机上有陌陌却从来不用的。
11、 浅色边框眼镜+暖色调衣服的。
12、 参加“中国好声音”进不了16强的。
13、 最貌似无懈可击的好男人的。
14、 新浪微博上关注夏河、毛毛迅之类的。
15、 出门必带挎包的。
16、 手机铃声用ladygaga的。
17、 帽子超过5顶、鞋子超过7双的。
18、 知道至少一名男模特名字的。
19、 买只铅笔也会关注外形好不好看的。
20、 喜欢zara胜于阿迪的。
21、 智能手机只用苹果的。
ps:鉴于疑问,有必要解释一下,阿根廷作家博尔赫斯在《约翰·威尔金斯的分析语言》一文中提到,弗朗茨·科恩博士研究了一部名为《天朝仁学广览》的中国百科全书,书中对动物这样分类:(a)属于皇帝的,(b)涂香料的,(c)驯养的,(d)哺乳的,(e)半人半鱼的,(f)远古的,(g)放养的狗,(h)归入此类的,(i)骚动如疯子的,(j)不可胜数的,(k)用驼毛细笔描绘的,(l)等等,(m)破罐而出的,(n)远看如苍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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