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道德,常理等的一些讨论
热2已有 568 次阅读 2015-03-11 12:58
越长大觉得自己能接受的事物越多,特别是认同自己同志身份之后。
现在我有一个观点,任何道德观念都是人类长期发展过程中习惯成自然的一种约束,而并非所有的道德都是合情合理的。就像是审美,唐朝以胖为美,而现在大多数人以瘦为美。因此我认为,只要不影响社会和他人,一切都是可以允许的。例如一夜情,双方都有需求,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何尝不是一种快乐。甚至是乱伦,倘若双方都愿意,在不造成其他影响的情况下,也未尝就非要遭到人们的唾弃。
当然,这只是指别人做这种事情,自己可以理解或接受,但并不代表自己也会去做。我听说过一些例子,在一起很久的两个同志伴侣,他们会找第三个人一起玩。三者都同意,又没有危害社会和他人,为何就要判定为“聚众淫乱”呢。如果伴侣有一方不同意,那么这个活动不进行就好了。正如同学所说,“你怎么变态我不管,不影响我就行。我怎么变态无所谓,不影响你就好。”
不知各位对于我这种想法和观点持何种态度,欢迎讨论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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