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这香港讨论同志婚姻的节目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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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已有 1125 次阅读  2013-05-08 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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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youtube.com/watch?v=3MIqOsoNH0M

节目名叫“放马过来”-同性婚姻, 国内朋友看不到可以自己搜一下标题。

首先先声明一下自己的底线:目前来讲,只要是不伤害他人的行为,我就算感觉不良好,但我也会尝试去尊重。

这个节目,说真的,给我这个不是法律专业的人来说是有蛮大启发性的。
虽然那个主持人长得还可以,但是给我感觉,他的理据在另两反对者面前似乎很老生常谈,而且有点虚弱。
首先要声明,那两反对同志婚姻的并不是反对同志。

那女的理据大概是:婚姻不是两个人的感情问题,而更多的是一个法律问题,反应的是主流价值观。
那男的提出了一个让人有所思考的假设:纯粹基于所谓的人权的话,如果你同意同志婚姻,那未来是否也会同意父女恋爱之类的关系? 

其实之前看了一部很唯美的巴西电影“from beginning to the end”,讲得就是同母异父两兄弟的爱情故事。而他们父母虽于心不忍,但还是尊重他们的自由意志。
这部电影的帅哥完全冲昏我的头脑,所以自那以后就认为一切伦理都是纸老虎,真爱才是皇道。

但扯到婚姻的话,我真有动摇了。之前真觉得反对者都很宗教,但是看了这节目,才觉得自己以前的想法多么局限!可能是因为本身处于这圈子的缘故,所以接受的信息也都有选择性,起码是被筛选过才流传到我这。 所以大部分都是说很多研究证明同志婚姻下的子女不比寻常的差之类的支持性理据。 而反对的理据一般都是被支持者转述,而且是在支持者的主观评论的文字中呈现的,而非直接引用。

这一刻我动摇了。 是否相爱就一定要结婚?  伦理真的可以不顾? 人伦如果被人权摒弃,那下一步,人妖恋?更重口的 “银 兽”, 还有 骨灰级的。。。不敢说了。  
我的底线也动摇了。。。

好多人都说“天”赋人权,但其实是法赋人权,人赋人权。天道就只是适者生存,人道如何也不能逆天呀!
不说了~凌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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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34 个评论) 发表评论

  • anstrom 2013-05-08 03:53
    甘当被洗脑的二等公民,我是该说贱呢还是贱呢还是贱呢
  • lzero 2013-05-08 04:37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生气也是伤自己身子,想说啥说啥吧~也没奢望大部分人会意见相仿。只是奉劝某些人学会多用脑思考,网络世界中修养就只能从文字中体现,粗言秽语还是少说的好。
  • tanburo 2013-05-08 07:50
    同问,同志婚姻和乱伦婚姻区别在哪里?
  • K6370 2013-05-08 09:28
    因为你被洗脑和混淆概念了。
    乱伦之所以被反对,更多是的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来看的吧,假如一个社会可以乱伦。那父母抚养子女的时候,由于有些乱伦想法的父母必然对子女会产生欲望,就可能给后代灌输乱伦的思想,或者怀着其他的目的来养育自己的儿女,甚至有可能侵犯自己的未成年儿女了。所以社会上,亲子之间的性关系都是禁忌。因为无法在亲情和爱情这两种性质不同的感情之间把握得当。如何防止这种事情发生?目前是看不到解决的办法。

    同性恋虽然违反了一男一女的原则,但大致还是在家庭模式这个框架之下,由于仅仅是同性恋的人,并不会对子女产生欲望,所以还是维持了上下代的良好关系。


    从另一个角度也能看到区别,就是同性恋无论在任何群落和物种都有着大致相当的比例,但是乱伦不是。动物界的兄弟姐妹在一般情况下也不会乱伦,说明乱伦不是一种生物本能。同性恋是一种性取向,是把某一类人当成性对象,而乱伦是把特定的人当成性对象。乱伦者并不是只有父母儿女或者兄弟姐妹可以当成性冲动的对象。很多情况下,乱伦是可能避免的。
    说得通俗点,同性恋是一种天性,无法“传染”,但是乱伦纯粹是一种道德观念,如果乱伦禁忌不复存在,乱伦的行为是可能会“传染”的。就好比一个“偷窃是不好的”道德观念不复存在的社会,大家都会去偷东西。
    放开同性恋并不会让直人变成同性恋。但如果乱伦不再是一个社会禁忌,那么应该很多人会就着“方便”原则,以身边的人做为性对象。所以结果是,繁殖和杂交的范围越来越窄。所以可以想见,乱伦至少在现在这种生物繁殖和亲子抚养的模式下,将会一直是一个社会禁忌。至于以后有没有可能放开,现在就不得而知了。
  • lzero 2013-05-08 10:17
    K6370: 因为你被洗脑和混淆概念了。
    乱伦之所以被反对,更多是的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来看的吧,假如一个社会可以乱伦。那父母抚养子女的时候,由于有些乱伦想法的父母
    看到这回复真是很开心哈!难得有人真的思考过才回应!非常感谢!希望多些像你这样的人啦! 不过人伦我更多指的是亲属间的,而非特指同志。  而且问题不是赞不赞成同志,我只是想大家知道反对者的理据。  对于同志婚姻,目前我只能说我是中立态度吧! 不过一切皆随时代潮流而动,顺着就好了。
  • lzero 2013-05-08 10:44
    tanburo: 同问,同志婚姻和乱伦婚姻区别在哪里?
    严重推荐《from beginning to the end》!  里边两男角耽美级了!
  • tanburo 2013-05-08 10:57
    K6370: 因为你被洗脑和混淆概念了。
    乱伦之所以被反对,更多是的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来看的吧,假如一个社会可以乱伦。那父母抚养子女的时候,由于有些乱伦想法的父母
    "乱伦之所以被反对,更多是的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来看的吧" -- 这个理由不够,手足之恋明显不包含在这个范围。

    “动物界的兄弟姐妹在一般情况下也不会乱伦,说明乱伦不是一种生物本能……很多情况下,乱伦是可能避免的。” -- 乱伦是可以避免,但问题是为什么有必要避免,为什么在法律上不予承认。你最后一段说得很好,说明了乱伦在社会发展中成为禁忌的因由。但我依然觉得这个理由不够。青梅竹马算不算“方便”?但这世上有多少青梅竹马修成正果呢?

    古时候人员稀少,一切不以繁衍为目的的婚姻都会受到责难,这个应该也是同志之爱被禁的因缘之一。但现在已非昔比,婚姻更多代表的是“爱”,而非保障人类繁衍的手段。如果同志之爱可以被接受,为什么手足之爱不可以(为了简化问题,这里忽略父母与子女的爱)?如果要避免近亲繁殖产生基因缺陷的儿童,可以单独立法禁止近亲繁殖后代。
  • tanburo 2013-05-08 11:04
    lzero: 严重推荐《from beginning to the end》!  里边两男角耽美级了!
    trailer 看上去挺美……话说我完全无法想象我和我哥这样
  • lzero 2013-05-08 11:27
    tanburo: "乱伦之所以被反对,更多是的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来看的吧" -- 这个理由不够,手足之恋明显不包含在这个范围。

    “动物界的兄弟姐妹在一般情况下也不
    爱死你了!竟然有我这么高的觉悟!哈哈哈哈!
  • lzero 2013-05-08 11:28
    tanburo: trailer 看上去挺美……话说我完全无法想象我和我哥这样
    我也无法想象我跟我哥,哈哈~  但是如果他是个肌肉帅哥,对我又关爱备至,那我就从了!!!!!
  • K6370 2013-05-08 11:45
    tanburo: "乱伦之所以被反对,更多是的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来看的吧" -- 这个理由不够,手足之恋明显不包含在这个范围。

    “动物界的兄弟姐妹在一般情况下也不
    立法禁止近亲繁殖后代在法律上不可行。现行的法律一般只限制他们结婚,也并没有明令禁止乱伦的性行为。假如法律修改,允许兄弟姐妹结婚,必然也会允许甚至鼓励他们发生性行为,那总会有人不小心生下后代的,难道又要强制堕胎?或者要求乱伦前必须避孕、结扎?这个如何操作?我个人认为这个立法在实操上很难做到。所以目前只是限制近亲结婚,至于性行为这些,就依靠道德去规避。
    乱伦是一个偶发的现象,这个世界上并不存在一类人,只有乱伦才能得到性满足。所以我认为伦不会成为一个群体的持续需求,所以自然也不会有力量站出来为他们推动立法了。只有一定规模的需求或者呼声表达出来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进入立法者的视野。至少目前几十年都看不到这样一种需求。至于将来更长的时间内会不会有,你我都无法预测。
    诚然反对同志的人也是拿繁衍这个来说事,但是同志只是不繁衍后代,并不会产下畸形的后代,在同志比例(总人数的百分之几)不增加的情况下,对整个种族的进化是无害的。
    另外还有一点,兄弟姐妹之间的乱伦行为,跟同性恋不一样,前者是一个可选择的。就是说,发生乱伦的多少跟道德文化和社会禁忌有必然的联系。一旦乱伦不成为社会禁忌,数量必然会增多。简单的立法禁止生育,目前看来是很难操作的。我认为等社会发展到家庭模式完全消解了,比如说像科幻小说里那样,人类完全不通过性行为来怀孕,繁衍抚养的任务全部交给机器,乱伦的禁忌才有可能被解除。
  • tanburo 2013-05-08 12:13
    K6370: 立法禁止近亲繁殖后代在法律上不可行。现行的法律一般只限制他们结婚,也并没有明令禁止乱伦的性行为。假如法律修改,允许兄弟姐妹结婚,必然也会允许甚至鼓励他
    一。我同意你说的立法禁止繁殖后代的难操作性。但如果医学进化到可以让近亲正常生育的地步,这个理由就不成立了。

    二。立法承认乱伦婚姻未必会增其数量,只是有这个可能性。一个不那么恰当的反例是荷兰合法化了大麻的公开买卖,反而降低了国内的成瘾人数。

    三。还有一点,就是“可选择性”和合法化没有直接关联。即使同性爱是可选择的,我也不认为其构成反对同性婚姻的理由。
  • hawkzero 2013-05-09 06:26
    其实一谈到同志婚姻就提出乱伦和人兽神马的才是老生常谈,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究竟是什么样的逻辑会让人把同志婚姻联系到乱伦和人兽?要知道无论是俄耳甫斯情节还是洛丽塔情节,说到底都是基于异性恋的甚至是病态的性关系,为什么不直接从异性婚姻中联想到这些呢?

    还有,乱伦这个概念本身就很难定义,而且往往随着社会的变动和变化,就拿《圣经》来说,《旧约》里所谓的乱伦屡见不鲜;就拿古代中国来说,很多人认为堂表结亲,亲上加亲,但现代很多地方则把这种关系认为是乱伦。

    所以说到底,这些看似与歧视同志无关,只是觉得同志婚姻不妥的人本质上来讲,不过是通过所谓的伦理为自己的歧视批上了一层伪装。因为如果认为同志和直人的差别就和左撇子和右撇子的差别一样,那何必要把同志婚姻和病态的性关系相提并论,就是因为在这些人得心中同志依然是病态的不是所谓的“正常人”。

    此外所谓的“社会的主流价值观”究竟是什么,如果立法的依据是“社会的主流价值观”,那就现要给出准确且无二意性的定义。还有“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很可能成为多数人的暴政,因为说白了主流的意思无外乎就是占了人口的大多数或者是社会的强势群体,所以少数民族和弱势群体的权益会很容易被所谓的“主流价值观”所侵犯,这也就是为什么美国很多人反对对同性权益进行公投的原因,就是因为少数派的权益很难会被多数派所重视或是接受。简而言之那就是真理、公平和正义并不一定会站在在占多数人口的所谓的“主流价值观”的那一方。

    最后我们之所以追求同志婚姻,同志平权,那就是因为这是个“法律问题”,法律给了我们相应的义务,也给了我们相应的权利,既然我们和直人无异,那就应该享有平等的权利。

    最后的最后我想说句脏话给这个节目中反对同志婚姻的人,那就是——去你f**king sh*t,歧视就是歧视,打扮的再漂亮也是歧视。
  • hawkzero 2013-05-09 06:39
    tanburo: 一。我同意你说的立法禁止繁殖后代的难操作性。但如果医学进化到可以让近亲正常生育的地步,这个理由就不成立了。

    二。立法承认乱伦婚姻未必会增其数量,只是有
    很赞同你的观点,尤其是第三点,深得我心,现在同志平权运动的核心就是先把自己可怜化——“我们是身不由己的,是老天爷让我们这样的”,这样本身就是在病态化同性恋,如果将来的科技可以做到所谓的“同性基因检测矫正”,那该怎么办?所以我认为同性恋是不是一种选择根本就无关紧要(虽然目前的科学表明是在子宫里就已经确定了),难道我选择了去爱同性,其他的直人就会也选择去爱同性?更何况爱本身就是人无法自已的事情,何谈“选择”。
  • lzero 2013-05-09 09:33
    hawkzero: 其实一谈到同志婚姻就提出乱伦和人兽神马的才是老生常谈,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究竟是什么样的逻辑会让人把同志婚姻联系到乱伦和人兽?要知道无论是俄耳甫斯情
    为什么恋母或恋父是病态?
  • hawkzero 2013-05-09 10:25
    lzero: 为什么恋母或恋父是病态?
    不一定吧,我的原文是“异性恋的甚至是病态的性关系”。普通的恋父恋母情结一般情况下应该应该没什么,但反对者肯定是把同性恋和最坏的那种病态的情况去等同去考虑的。
  • lzero 2013-05-09 10:42
    K6370: 立法禁止近亲繁殖后代在法律上不可行。现行的法律一般只限制他们结婚,也并没有明令禁止乱伦的性行为。假如法律修改,允许兄弟姐妹结婚,必然也会允许甚至鼓励他
    非常深入的探讨啊!  不过我在那个讨论中似乎隐约听到德国已经有人有诉求父女婚姻之类的。  好像是稍稍带过。
    不过,就算亲伦间恋爱的人没走出来说要立法保护他们婚姻什么的,我们是否可以忽略他们的存在?  这是否是说,有人诉求,政府就回应诉求,没人诉求,就算了?
    先撇去后代这个因素,假如我爱上的人是我的兄弟,不存在后代问题,那我跟他相爱,我们也是同志,我们是否该被婚姻法认可?
  • lzero 2013-05-09 10:50
    hawkzero: 不一定吧,我的原文是“异性恋的甚至是病态的性关系”。普通的恋父恋母情结一般情况下应该应该没什么,但反对者肯定是把同性恋和最坏的那种病态的情况去等同去考
    不好意思,有点凌乱了。请问你指的病态的性关系是什么?
  • lzero 2013-05-09 10:51
    感谢各位的有意义的讨论哈!
  • hawkzero 2013-05-09 11:05
    lzero: 不好意思,有点凌乱了。请问你指的病态的性关系是什么?
    精神疾病中的性变态范畴
  • hawkzero 2013-05-09 11:08
    lzero: 不好意思,有点凌乱了。请问你指的病态的性关系是什么?
    对不起,我发表的只是我个人的观点,如果你觉得我有所冒犯,或是有不妥的言论,我可以删掉我之前的回复。
  • lzero 2013-05-09 11:38
    hawkzero: 对不起,我发表的只是我个人的观点,如果你觉得我有所冒犯,或是有不妥的言论,我可以删掉我之前的回复。
    呃~ 没觉得你有冒犯啊?我说啥让你误会了?
  • lzero 2013-05-09 11:39
    hawkzero: 精神疾病中的性变态范畴
    你可知同性恋也曾是?
  • yswkong 2013-05-09 14:03
    让人有所思考的假设.......为什么滑坡推论可以畅行无阻,天天都有白痴在这边喊!
  • lzero 2013-05-09 14:16
    yswkong: 让人有所思考的假设.......为什么滑坡推论可以畅行无阻,天天都有白痴在这边喊!
    似乎知道些哲学逻辑啥的,不过这里的人只是在讨论,没说下定论。对不确定性的尊重是很多白痴都不会有的。
  • hwj 2013-05-09 14:38
    我贊的是,下文的評論。
  • hawkzero 2013-05-09 23:13
    lzero: 呃~ 没觉得你有冒犯啊?我说啥让你误会了?
    哦,那可能是我想多了
  • lzero 2013-05-09 23:22
    hawkzero: 哦,那可能是我想多了
    只要礼貌的表达自己的观点我觉得都没什么问题的
  • hawkzero 2013-05-09 23:24
    lzero: 你可知同性恋也曾是?
    曾经是,但现在不是了,关键在于同性恋和那些行为并没有直接的联系,适用于同性恋的维权的理论也并没有刻意要往那些地方延伸,所以我认为一旦提及同性恋就会往那些方面去想本身就是在带着有色眼镜来看待。当然伦理神马的是会随着社会和时代的变化而变化的,将来说不定人们也会接收,但那是另外一个话题了,和同性恋平权没有直接的关联。虽然这些行为本身可能会与同性恋有交叉,就如异性恋中的乱伦神马的,但就像A、B是两个独立事件一样,A的发生与B并无必然的联系,所以在讨论同性恋平权问题上是没有必要拿出那些事情来类比或是类推的。
  • lzero 2013-05-09 23:36
    hawkzero: 曾经是,但现在不是了,关键在于同性恋和那些行为并没有直接的联系,适用于同性恋的维权的理论也并没有刻意
    既然我们身为同志不喜欢听到别人说我们变态,那假如你是兄弟恋或者亲伦恋的人,你会希望听到人家说你病态么?我觉得,只要做到不伤害他人,已经很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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