哟哟~~各位赞友怎么看待人民网的这篇5·17中国恐同日的文章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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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已有 3003 次阅读  2014-05-20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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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宣传同性恋,但请低调一些

刊载于人民网~甘肃频道~丝路时评


原标题:“不恐同”宣传还是低调的好

2014年05月19日17:14    来源:今视网  

   5月17日是国际不再恐同日,当天下午3时许,来自NGO组织“云南平行”的20多名志愿者,在南屏街与市民交流,宣传“国际不再恐同日”,并呼吁市民改变观念,不要“恐同”(指恐惧和歧视同性恋)。随后,志愿者又来到金碧广场用拥抱和热吻的方式,呼吁市民平等看待同性恋者。(云南网5月18日)

  同性恋现象从道德层面、法律层面一直都是个广受争议的话题。支持者认为他们有权利自由、公开地表达自己的倾向;而反对者则认为,同性恋者违背人类发展的基本规律,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虽然,鉴于各个国家法律和道德层面的包容度差异,有些国家对同性恋的合法性表示理解,但从我国的现实情况而言,同性恋似乎并不受“待见”,而像昆明“云南平行”组织如此高调宣传“不恐同”,自然也会受人非议。

  从道德层面而言,如此高调的同性恋宣传恐怕会适得其反。我们不赞同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去批评同性恋的问题,因为即使是异性恋者,也同样会做出违背人伦道德的事情,但我们至少可以这样认为,同性恋违背了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也违背了人类发展的基本规律,这是不争的事实。而基于同性恋取向的宣传,我们也有理由表示不认同。原因很简单,这种非主流,甚至是反主流的宣传,会在道德层面上挑战道德权威,会混淆传统道德的价值导向,不但起不到正面宣传的作用,反而会影响道德层面对同性恋的包容性。换言之,人们很可能因为这类宣传,反而会对同性恋现象更加排斥和计较。

  从法律层面,高调的同性恋取向宣传似乎也没有足够的法律支撑。法律虽然规定个人或群体可以公开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但要合理合法。相对于“公法”,“私法”确实有“法不禁止则自由”的法理解释和表述,也就是说个人可以表达自己的取向,甚至是性取向。我们在尊重法律权威性的同时,也要准确把握它的适用范围。同性恋者可以表达自己的取向和爱好,但作为公众宣传,那就已经突破了私人空间,如果放大个人权利而跨越到公共领域,那么显然忽视了法律的适用性问题。之所以说,“不恐同”如此高调的宣传,从法律的角度也是站不住脚的。

  客观而言,我们可以对同性恋现象给予法律、道德层面的包容,但我们不主张对这种非主流的取向高调宣传,否则,它伤害的不仅是主流权威,还会损害人们已有的包容,得不偿失。所以说,“不恐同”宣传,还是低调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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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82 个评论) 发表评论

  • nar 2014-05-21 15:32
    咱同志都够低调了,低调了几千年了,还没低调够么。
  • 星之契约者 2014-05-21 15:40
    leel: 【但我们至少可以这样认为,同性恋违背了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也违背了人类发展的基本规律,这是不争的事实。】

    “同性恋违背人类发展的基本规律”之类的胡言都好
    违背中国传统伦理道德还说得过去,因为中国的传统道德大都是老古董,新中国都建立了六十几年,大多不合时宜的早该被淘汰了。违背人类发展规律什么的简直就是放屁,世界人口以及人口大国已经给人类发展造成沉重负担,我认为同性恋基数的增长很大部分是因为人类不自觉地自我保护,以减缓人口爆炸式增长 所造成的一系列社会和环境问题,这是无法阻止的,更何况同性恋从很早就开始出现了。
  • R.J.S. 2014-05-21 16:06
    还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你怎么不去倡导三纲五常?你知道人类发展的基本规律吗?你家定的吧?我们非主流是我们的事,别狗抓耗子多管闲事,我们不需要成为主流,也别用主流的眼光看待我们。
  • 漂亮的大猫 2014-05-21 18:18
    一点不出我所料,果然会有人为这篇文章叫好。

    这种人活该一辈子躲在阴暗角落里面自撸,有句话叫做“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我觉得对这篇文章叫好认为“说得不错”的人,根本连被人哀其不幸的资格都没有,如此自轻自贱,如此自甘卑微,实在是无话可说。

    不是老有人担心同志们被代言吗?对于前排几个喊好儿的,我只能说,你们千万把好关,别让任何同志代言了你,你就是你,你只能为自己的卑贱代言。
  • jinaiqu 2014-05-21 18:19
    只能呵呵
  • 漂亮的大猫 2014-05-21 18:19
    leel: 【但我们至少可以这样认为,同性恋违背了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也违背了人类发展的基本规律,这是不争的事实。】

    “同性恋违背人类发展的基本规律”之类的胡言都好
    你看到有脑残喊好儿了么?呵呵。
  • to-u 2014-05-21 18:23
    都是人 为什么就不能够公平发声?归根结底还是有歧视 不够包容
  • leolca 2014-05-21 18:26
    狗屁不通!把无知当优越感的资本了!!!同性恋违背了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也违背了人类发展的基本规律?非主流就是是反主流?智商能再低一点吗?狭隘的心却要装作大义凛然,把自己的认知当做社会道德标准,除了无知、无耻不知道该怎么形容。
  • 等待你的出现 2014-05-21 18:27
    可以适当的宣传,过分的反而会适得其反,同志和异性没区别,主要是自己怎么认为。
  • 哇耶宝 2014-05-21 19:13
    真够神(经病)的文,通篇除了赤果果的歧视好像也没啥了。
  • 雨雪 2014-05-21 19:19
    那我就想问,奥地利选派25岁的男歌手莱维斯男扮女去参加欧洲歌唱大赛,算不算高调?奥地利或者欧洲有人说他损害主流权威了吗?还客观而言,我觉得客观这两字都是对日报智商的侮辱,“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这就是“客观”的日报率先提出来的。
  • 雨雪 2014-05-21 19:25
    纵观日人民报的历史,就是新中国成立后最完整“政治娼妓史”
  • lubricant 2014-05-21 19:28
    他是不是以为这么说能舔到老大哥的g点,他忘了当年自己这类人被叫做臭老九,绝大多数屁都不敢放半个的好日子,现在自己好过就尾巴翘了,忘了有句话叫不同意你所说的话,但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 阿温 2014-05-21 19:46
    魏镜明: 我也很奇怪为什么这种文章都能获得支持……我同样不赞成高调“宣传”,但是这篇文章的意思就是“你们同性恋反人类反道德别出来丢人现眼了”,这种论调在同志圈都
    唉,有多少的我们是希望很高调呢?
    正是因为某些“显性异性恋”端着道德高尚者、传统卫道士的姿态无尽地贬损、伤害我们的尊严,忍无可忍当然要反击!当然要争取权利!都如此高调了还是没有效果,要是默默无闻便不知要怎样被忽视了~
    其实同性异性都是平等的,我们也想平平淡淡。可是现在就算我们这么高调也还是惴惴不安地揣着“渴望被接受”的被动低姿态、与此同时,这些“显性异性恋”又采取“客观而言,我们可以对同性恋现象给予法律、道德层面的包容”的人上人语气,并且仍从骨子里认为我们是不正常的、恶心的。我们和异性恋这两个群体之间根本不是平等的关系,这才应感到悲哀。
    其实这种看似中立态度的人最讨厌,他们骨子里极其厌恶同性恋却为了博宽厚的高评价、好名声才表现如此,这样的虚伪才最恶心!
    而人民网刊登这样的文章想必也显示“主流态度”了,这才是最让人心寒的。
  • 辉煌 2014-05-21 19:56
    这篇文章的作者试图用“包容”来掩盖他对性少数人群的偏见,但狐狸尾巴是藏不住的。整篇文章归纳起来就是:同性恋们听好了,你们最好像阴沟里的老鼠一样,永远不要出来,自生自灭吧。历史的车轮不会倒退,歧视和偏见终将被消灭。
  • Ollie 2014-05-21 20:35
    这就是一篇露骨的恐同文章。
  • 纯牛奶 2014-05-21 21:04
    逻辑完全不对 什么跟什么都是 全篇都是从A得到2 B-¥=帝都的感觉
  • 橘子2012 2014-05-21 22:20
    狗屎一堆,那些说写的不错的真是脑子有问题
  • 漂亮的大猫 2014-05-21 22:49
    leel: 说明同性恋中也有很多恐同分子。
    这些恐同分子也是动物化生存的推崇者。这些同性恋恐同者们,阳光下的平等公民权利他们觉得不重要甚至不喜欢,只要在阴暗处让他
    嗯嗯,所以我说了,他们喜欢蛆虫一样的自撸随它们去吧。
  • 游离生物 2014-05-21 23:57
    “但我们至少可以这样认为,同性恋违背了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也违背了人类发展的基本规律,这是不争的事实”
    ——谁告诉这sb什么叫不争的事实了?!楼下回复说这文章说得没错的,更sb。
  • 彩虹の天空 2014-05-22 00:06
    在国内同志还有很长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反观其他国家有很多都是同性恋用自己的尊严乃至生命誓死捍卫自己的权利才得以有今天!
  • 溪夜 2014-05-22 00:15
    很混乱的逻辑。很多观点也是完全没有事实根据和缺乏逻辑的。
  • 溪夜 2014-05-22 00:17
    劫色之吻11: 看看脉动拍的一大堆歧视同志的广告吧,叫你一“瓶脉动回来”(这个高调啊,一个系列的连拍呀)。看了还你会觉得反恐同必须保持低调么?
    你一提醒我想起脉动了。下次不买了。
  • ft1989 2014-05-22 00:23
    LZ请注意。。这个说到底不算是人民网的文章。。只不过是个什么今视网还是云南网的文章。。不要去理他就好了。。
  • xyzh68 2014-05-22 00:30
    说什么不重要,只要你还开心的生活着,所谓的政府媒体是为所谓大众服务,你若想让他与一个调调不现实,过自己的生活,让他们痛苦去吧
  • 不正经先生 2014-05-22 00:38
    逗逼年年有嘛。
  • 小潇 2014-05-22 01:36
    ft1989: LZ请注意。。这个说到底不算是人民网的文章。。只不过是个什么今视网还是云南网的文章。。不要去理他就好了?
    人民网转载今视网的。这样的态度并不是沒有市场
  • Jetos 2014-05-22 01:39
    两个字,煞笔
  • john771 2014-05-22 09:02
    "但我们至少可以这样认为,同性恋违背了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也违背了人类发展的基本规律,这是不争的事实。"
    这话看起来貌似没错的样子,说白了你们丫的都是一群变态,整篇文件都是用来强调这个错误的理论,只能说现在还在拜读人民日报的人都是傻X
  • 城市之心 2014-05-22 09:09
    要我说,既然连他们都置同妻于不顾,那我们还有什么好滥施同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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