哟哟~~各位赞友怎么看待人民网的这篇5·17中国恐同日的文章哟~~
分享到:
95已有 3005 次阅读  2014-05-20 08:59


分享 举报

 

你可以宣传同性恋,但请低调一些

刊载于人民网~甘肃频道~丝路时评


原标题:“不恐同”宣传还是低调的好

2014年05月19日17:14    来源:今视网  

   5月17日是国际不再恐同日,当天下午3时许,来自NGO组织“云南平行”的20多名志愿者,在南屏街与市民交流,宣传“国际不再恐同日”,并呼吁市民改变观念,不要“恐同”(指恐惧和歧视同性恋)。随后,志愿者又来到金碧广场用拥抱和热吻的方式,呼吁市民平等看待同性恋者。(云南网5月18日)

  同性恋现象从道德层面、法律层面一直都是个广受争议的话题。支持者认为他们有权利自由、公开地表达自己的倾向;而反对者则认为,同性恋者违背人类发展的基本规律,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虽然,鉴于各个国家法律和道德层面的包容度差异,有些国家对同性恋的合法性表示理解,但从我国的现实情况而言,同性恋似乎并不受“待见”,而像昆明“云南平行”组织如此高调宣传“不恐同”,自然也会受人非议。

  从道德层面而言,如此高调的同性恋宣传恐怕会适得其反。我们不赞同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去批评同性恋的问题,因为即使是异性恋者,也同样会做出违背人伦道德的事情,但我们至少可以这样认为,同性恋违背了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也违背了人类发展的基本规律,这是不争的事实。而基于同性恋取向的宣传,我们也有理由表示不认同。原因很简单,这种非主流,甚至是反主流的宣传,会在道德层面上挑战道德权威,会混淆传统道德的价值导向,不但起不到正面宣传的作用,反而会影响道德层面对同性恋的包容性。换言之,人们很可能因为这类宣传,反而会对同性恋现象更加排斥和计较。

  从法律层面,高调的同性恋取向宣传似乎也没有足够的法律支撑。法律虽然规定个人或群体可以公开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但要合理合法。相对于“公法”,“私法”确实有“法不禁止则自由”的法理解释和表述,也就是说个人可以表达自己的取向,甚至是性取向。我们在尊重法律权威性的同时,也要准确把握它的适用范围。同性恋者可以表达自己的取向和爱好,但作为公众宣传,那就已经突破了私人空间,如果放大个人权利而跨越到公共领域,那么显然忽视了法律的适用性问题。之所以说,“不恐同”如此高调的宣传,从法律的角度也是站不住脚的。

  客观而言,我们可以对同性恋现象给予法律、道德层面的包容,但我们不主张对这种非主流的取向高调宣传,否则,它伤害的不仅是主流权威,还会损害人们已有的包容,得不偿失。所以说,“不恐同”宣传,还是低调的好。

声明: 本文及其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飞赞网立场。不当言论请举报

评论 (82 个评论) 发表评论

  • simon419 2014-05-22 09:15
    大家以为我们在向全世界炫耀同性恋,但异性恋的百人结婚,情人节啊,何尝不是一种炫耀呢?谁能做到恋爱只是两个人的事呢?
  • 一碗黄凉粉 2014-05-22 09:19
    什么是主流,又为什么一定要主流?
  • hedol 2014-05-22 09:21
    我也觉得他们宣传活动有拥抱就好为什么要有热吻,这真的会适得其反,目前中国估计真的还不能接受这样的视觉冲击。不过这个作者有点毛病,他根本就是绕着圈子恐同,人民日报这些报纸总变相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去自作多情的以为能为天朝声张正义,殊不知最违背道德和自然规律的就是他们,动物里都有同性恋呢,怎么不见你们写文章去抨击甚至去阻止它们呢?真恶心,总有些道德缺失的人打着拯救世人的名义去伤害他人。
  • 小坚 2014-05-22 09:37
    同性恋本身是特殊的,但同性恋现象的出现是正常的。
    这里有一篇日志,貌似挺有道理的
    http://bbs.news.qq.com/t-192063-1.htm
  • Ashor 2014-05-22 09:47
    写得跟初中议论文一样,估计也就42分
  • stoneju 2014-05-22 09:47
    這文章的作者,既不了解所謂的中國的道德倫理傳統,也不懂法。濃濃的維護主流意識令人不無鼓勵他移民朝鮮民主主義共和國的衝動啊
  • stoneju 2014-05-22 10:01
    星之契约者: 违背中国传统伦理道德还说得过去,因为中国的传统道德大都是老古董,新中国都建立了六十几年,大多不合时宜
    只能說,你和作者都不了解中國的傳統。大體來說,在傳統中國只要完成了傳宗接代的工作,那你的性取向就基本不成為問題了,當然有時更寬容有時稍緊張,但是基本不被認為是只能放在陰暗處進行的活動啊。。。更何況,按照朱維錚的看法,在中國是否存在所謂傳統還是個需要商榷的問題
  • Mercury5040 2014-05-22 10:46
    根本就是恐同的代表文章
  • 凌海 2014-05-22 10:53
    写的不错,有理有据,可惜都是伪言论,没啥价值
  • 阳光体校生 2014-05-22 11:25
    同意,想要争取认同,就要符合多数群体的固有价值观
  • valar_morghulis 2014-05-22 11:38
    一贯的愚昧自大,不过政府开始不高兴也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他们不能再假装看不见了
  • terrance211 2014-05-22 11:54
    虽然我觉得中国的同志文化也要融入中国的主流文化,但单就这篇文章,逻辑基础与过程都太文科了~~比如把这篇文章的主题改为丁克,无性婚姻,代孕,甚至讨论高房价拜金等都可以。虽然什么私人问题,个人观点,但是用来宣传就是不好的…这样论述太乏力了
  • 树上 2014-05-22 13:07
    煞笔言论
  • LOVEBELONGS 2014-05-22 13:13
    人民日报向来都是自欺欺人
  • mr小肥 2014-05-22 13:15
    大笔吃
  • 许未然=小威 2014-05-22 13:16
    我感觉在看高考范文
  • 苏民 2014-05-22 13:18
    法不禁止即为允许,法律不是指导性的,而是禁止性的,拿法律未支持来做论据是不合逻辑的。没必要回应他,这是篇没水平的文章。
  • 苏民 2014-05-22 13:22
    从人民网上次对地沟油错报的事情,可见它没什么权威性。
  • 天星 2014-05-22 13:24
    看到内涵好么?其实就是说:知道你们也挺不容易的,不过小心太高调中央一个不高兴连原来的稍微容忍空间都不给你们了。好意啥的收下了,至于文章嘛,真心不咋样。
  • 梦GM 2014-05-23 12:32
    其实没有什么好说的,只是觉得这是在自取其辱。真的不相信所谓的官方,从他们的嘴里说出的真话,用一只手都能数清。反而为他们感到了丝丝的悲哀。他们的可信度到底还有几分。




涂鸦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