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谈》:理解同性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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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已有 2190 次阅读  2011-12-30 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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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试想,在一个巨大的房间里,人声鼎沸、一片喧哗。时不时地会有人用尖利的声音喊出一个话题,人们便不由自主地重新站队,他们群集扎堆为了倾听他人的言论,当然,更多地为了自己的表达。这个喧闹不息的地方,就是2011年的中国,并不是说这个国家以往并不喧闹,而是话题的更替的速度、议论群体组织的效率、发言手段的特异甚至喧哗的“分贝”屡屡达到全新的高度。

    不同于那些加速诞生也加速死去的话题,一些伴随着社会思潮而延续的话题并未在这个众声喧哗的年份登上舞台的最前沿,它们在舆论房间里的各个角落潜滋慢长,它们并不是虎头蛇尾的“热点”,它们是相对更“冷”的话题或者是“待热”话题。然而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们抽身出来回望过往时也许会发现:这些“冷”话题的生长轨迹已经成为勾勒这个时代最强劲的几道笔触……

同志电影《蓝宇》剧照


    在中国,同性恋自古有之。但是,同性恋成为人们讨论的社会话题,却是近年来的事。诚然,中国社会对同性恋的宽容度正在一点点地扩大,但它依然是一个陌生而有着潜在禁忌的话题。在传统道德与世俗眼光的制约下,作为弱势群体的中国同性恋者正在为自己社会身份认同的构建而努力拼搏。

    同性恋:不容忽视的社会群体

    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同性恋者统计数量不断增长。一方面,社会多元文化的发展,单纯的性取向问题已不再是伦理学讨论的焦点而被视为个人隐私更多的得到保护和宽容;另一方面,教育层次的普及和提高,也让更多有同性性取向的人正视并承认自己的同性恋身份,特别是互联网的出现,更加速了同志(同性恋圈子中对于彼此的称呼)圈子的号召力和凝聚力,也让他们大胆地选择自己生活方式成为可能。有相当比例的同性恋者,是在上网时偶然接触到同志题材网页和其他资讯后,自己的同性恋意识才开始觉悟的。

    同性恋者刚进入到这个圈子里时,都怀着一种新生的惊喜与憧憬来规划自己的未来。在他们的主观愿望中,他们的未来是与同志爱人组织一个与主流婚姻一样的家庭,当然,在形式上可能会有些不同,比方由于没有结婚证而不受法律的保护、失去道德力的约束等。这些后来都成了同志爱情最不稳定的因素。

    1998年,著名社会学家李银河的《同性恋亚文化》出版。这部著作中指出中国同性恋者大约占成年人口的3%-4%,也就是说,约为3600万至4800万。而据2005年权威数据统计,中国约有3000万的同性恋。

    这个庞大的数字背后,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群体。一位同性恋者曾这样描述——“我们是人群中的少数,但只要每个人举起手,那将是一片森林。”原卫生部副部长殷大奎曾说,目前虽然没有我国同性恋发生的数据与正常性取向者的对照数字,但可以肯定,同性恋者人数惊人,但此现象一直没有引起有关部门和社会足够的重视。

北京同性恋酒吧

    走近同性恋

    限于中国传统习惯、民族风俗、社会开放程度等原因,同性恋的性倾向和性选择往往被人们视为是与传统道德秩序严重悖离的病态的性取向。社会的偏见和歧视导致了同性恋者多不敢公开身份,从而选择了违背自己性心理的所谓“正常人生活”,或是偷偷摸摸的进行“地下活动”。 多年来,已有不少同性恋者走入了异性婚姻。如今,他们面临疾病威胁与精神纠结的双重压力。

    凯西:90后女大学生,北京同志中心志愿者

    其实我一直都隐约知道自己好像和别人不太一样,但小时候不知道同性恋是什么,即使是在进入青春期我喜欢上了同班的一个女同学后,我也没有把自己跟同性恋这个词挂上钩。

    当时就是觉得:“我一定是搞错了,不小心爱上同性的”,“同性怎么能在一起呢,从来没听说过”,“我肯定不是同性恋,那不是变态吗”。正因为有这样的想法,我那时告诉自己:“就算爱她也不应该妄想和她在一起”。

    那段时间我非常痛苦,觉得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是喜欢同性的,也觉得没有任何人能理解自己的感受。

    阿强:同性恋亲友会联合发起人之一

    我应当属于早熟的那类人,小学二年级时就意识到自己对同性感兴趣,但直到青春期,当身边别的同学开始跟异性恋爱时,才突然意识到自己的幻想对像一直是同性。

    当你发现,身边的男生都在对女人评头论足,而自己根本就不会特意关注女人时,会有一些莫名的恐惧。这是一种只有作为少数派才能体会到的恐惧。

    可是,当宿舍里的男生聊起女人时,为了不被边缘和孤立,也参与其中,对女人品头论足假装出很感兴趣的样子,甚至靠想象来描述自己跟某女人如何如何。

    徐玢:70后,北京女同NGO同语负责人

    因为我是70后,从小到大对同性恋也没有了解。开始想这个问题是在九十年代,那个时候也没有互联网,一个是你不知道别的同性恋是什么样的,一个是你要想了解这方面的知识也没有什么途径。那个时候人们觉得同性恋是精神病,是流氓,那会儿还有流氓罪呢。

    然后觉得还是挺害怕的,万一我真的是同性恋,还是挺恐怖的一个事儿。我就想,我从小到大都是挺乖的一个孩子,虽说淘气吧,但也不至于一下子就变成流氓了吧?再说,家里从小都教育说你要好好做人,贡献社会,然后你忽然告诉你妈你是同性恋,然后她就发现这个家里出一流氓……心理压力特别大。我爸跟我说,美国这样比较开放的社会,还有人能因为是同性恋而被打死,多可怕呀。而我妈是特别大众的一个人。国家说什么是好的,她就觉得这个是好的。社会上说什么是好的,她就觉得是好的。所以她老担心我不被主流社会接纳。

    小海:86年生,男同,某反歧视网络组织创始人

   我小学的时候就有喜欢的同班男生,没有原因地就是有好感,那时候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同性恋。到了初中接触到网络以后才知道,原来自己是个同性恋。

    意识到自己是同性恋后,我很担心。然而,这种担心和压抑最初并不是来源于自己内心,而是社会对同性恋的看法。那个时候年纪小,书本和媒体的话对我来说就是权威,到处充斥着“同性恋是病态”的偏见,导致那些年我虽然表面上是一个学习成绩不错,人缘也很不错的好学生,但内心却一直抬不起头,不论和谁都保持一定的内心距离,包括父母。

    我也尝试过“治疗”自己,结果当然是越“治疗”越压抑。后来我看到美国心理学会的一项声明,指出人类不能选择作为同性恋或异性恋,而人类的性倾向不是能够由意志改变的有意识的选择。那些试图寻找转变疗法的人通常是因为社会偏见所造成的内在同性恋恐惧症所致。而我的亲身试验恰恰证明了这一点。

蔡康永微博截图

    吕丽萍反同论战:绕不开同性恋权利问题

    2011年6月26日,著名演员吕丽萍在其微博上转发一篇炮轰同性恋的文章,文章中某牧师以“羞耻”、“罪人”等词语描述同性恋,吕丽萍更写下“给力”二字予以支持,并附上“弟兄姐妹转起来”的评论,号召网友转发,旗帜鲜明地反对同性恋,在网络中引起轩然大波。

    蔡康永为代表的同志率先回应,立刻针锋相对,称其不懂做人道理关,关锦鹏表示不能理解。宋丹丹要求她闭上嘴,吕丽萍丈夫孙海英则表示支持爱妻,而宁财神指责“同志”不自信的言论则遭到杜汶泽与网友的怒骂。央视《24小时》栏目也批评了她的这一言论,并称名人应该反思自己的公开言论对社会造成的影响。

    就网络围观者而言,大多数人和宁财神一样,保持中间派,即“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搜狐网专题旗帜鲜明地表示,很多事情没有对与错的区别,争议也很难达到一个平衡,我们的视角不能再一元化,而应多元化,如此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才有可能。

    同性恋亲友会联合创办人阿强认为,同性恋在中国并不违反任何法律条文,而吕丽萍作为公众人物,传播不负责任的言论,用她自己的宗教信仰对全球数以亿计的同性恋群体进行私人审判,其言论对同性恋人群造成伤害,并可能加深大众对同性恋者的偏见,恶化了性少数人群原本就艰难的生存环境。

    就吕丽萍反同事件来看,争议的核心其实不在于谁对谁错的问题,也不是要求每个人的态度如何统一,而是在吕丽萍犀利的言论背后,有歧视同性恋之嫌。虽然只是转载,但其“给力”一词,已经诠释出吕丽萍其实赞同文章中某牧师以“羞耻”、“罪人”等词语描述同性恋,更何况,吕丽萍同时附上“弟兄姐妹转起来”的评论,号召网友转发,这等于是旗帜鲜明地反对同性恋。

    为对于公众人物来说,同性恋问题在西方早已是“雷区”。中国的情况实际上也十分相似,公众近年来对社会公平的要求越来越高,大家渐渐清楚了保障少数人就是保障多数人的道理,争取每一个人的基本权利不被抹杀。

    吕丽萍的炮轰言论和蔡康永的针锋相对,其实绕不过一个问题,那就是同性恋的权利问题。同性恋者作为合法的个体,其权利自然也应得到充分保障。吕丽萍有不认可同性恋的权利,但绝对没有歧视的权利。对同性恋而言,无论是吕丽萍这等明星还是大众,可以不认可他们,但必须尊重他们。

    我国对同性恋宽容度逐渐扩大

    不能否认的是,中国的同性恋权利保护却显得格外艰难,有关同性恋者权利保护尚未引起社会的足够重视,法律上的探讨也不多见。然而,这些都在悄然改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同性恋经历了“非刑事化——非病理化——逐渐人性化”的过程。社会宽容度越来越高,同性恋歧视的“冰山”开始融化。

    1957年我国的有关司法解释还明确规定同性恋构成流氓罪。

    1989年,公安部曾以批复的形式指出对同性恋问题在法律无明文规定情况下,原则上可不予受理,也不宜以流氓行为给予治安处罚。

    1997年,新刑法删除了过去被用于惩处某些同性性行为的“流氓罪”,被认为是中国同性恋非刑事化的重要标志。

    2001年4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把“同性恋“从精神病名单中删除,实现了同性恋非病理化。而此前,同性恋被归类为性变态。

    2005年7月中国官方首次向世界公布有关男性同性恋人数的数据,意味着政府对同性恋群体的确认。

    2005年,复旦大学为本科生开设有关同性恋的公共课,这全国高校中是史无前例的。这是大学教育对长期被忽视的社会群体的一种“反歧视呼吁”,更是对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一种呼吁。

    但是,社会的宽容度毕竟不够。2005年,第一届北京同性恋文化节可谓中国首次同性恋最引人注目的活动,但几经周折,最终夭折。

    6月24日,在美国纽约,一对同性恋人庆祝该州参议院投票通过同性婚姻法案。当天,纽约州参议院以33票赞成、29票反对的投票结果通过了该法案。此前,美国同性婚姻合法的地区还有:康涅狄格州、马萨诸塞州、新罕布什尔州、佛蒙特州、爱荷华州和华盛顿特区。新华社/路透

    何时走出“隐秘时代”——同性恋的“嫁娶”之困

    如果上天能够再给我一次选择的机会,我一定会和我爱的男人,相守终身,而不是目前纠结于对妻儿的愧疚……
                                                                      ———一位男同性恋者的心声

    虽然目前,中国仿佛是走出了“同性恋非病理化”这一步。中国的同性恋者能否得到公众认可和更多的法律保护?同性婚姻能否在中国出现?这仍是很多人期待的一个问题。可惜的是,在这方面,中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十分欠缺,同性恋者不受社会歧视、免于非人道对待、结婚和建立家庭等权利,还都无法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

    而多数与异性结婚的同性恋者,都不会公开其性爱倾向,潜在危险随之而来。中国协和医科大学流行病学专家张孔来教授说:“如果丈夫与同性恋者发生性行为而感染了艾滋病病毒,传染给妻子的概率就非常高。一旦病毒扩散,这就不再是单纯的同性恋问题,而演变成了社会问题。”

    因此,同性婚姻的合法化进入了专家的视野。从2001年李银河第一次托人向全国两会递交“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提案开始,已经过去了整整十年。在这十年中,她坚持向两会提交提案,只有一两年因错过时间没有提交成功。但2003年时,“同性婚姻提案”由于缺乏足够的附议人(30位代表)而未能成为正式议案;2005年,政协对该提案的答复是:要进一步细化,增加调查结果及实施方案的细则;此后的几年里,有关“同性婚姻”的提案提交后都不了了之,没有回音。

    到目前为止,已在全国范围实现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国家分别是:荷兰(2001)、比利时(2003)、西班牙(2005)、加拿大(2005)、南非(2006)、挪威(2008)、瑞典(2009)、葡萄牙(2010)、冰岛(2010)、阿根廷(2010)。美国、墨西哥等国家已实现部分地区的同性婚姻合法化;英国、法国、德国、瑞士、爱尔兰等多个国家已立法承认民事结合的同性恋伴侣关系,并保障双方享有近似异性婚姻配偶的法律权利和福利待遇。

    虽然目前我国法律界对于同性恋者的诸项权利还存在争议,但不可否认的是,一个人不应该因为其性取向偏差而失去基本人权。作为一个边缘化的特殊群体,同性恋者在社会生活中居于弱势,法律应当更加保障弱势群体的生存权、发展权和平等权。依法尊重同性恋者的人格尊严和选择自由,保障他们安宁、幸福生活的权利,是现代法治“以人为本”的基本体现。

    在同性恋者的权利保护中,最核心的一点就是法律能否认可同性婚姻。有人认为,爱是上天赐给世人的权利,同性恋者有权选择自己的恋爱甚至婚姻模式。这是一种基于法学理念同意同性恋之正当性的观点。但有人则持反对意见,认为不能因为同性恋者具有基本人权就必须接受其情爱模式,同性婚姻不能合法化。对于该问题的回答,显然是同性恋者权利保护的最大法律难点。

    此外,同性恋受社会歧视缺少法律禁止。当前,同性恋群体面临的生存困境首要来自于社会公众的歧视、排斥与不公正对待,而我国法律中并没有基于性取向歧视的禁止性规定。现代法治对人权的尊重和保障,特别是对那些社会弱势群体权利的尊重和保障,是解决少数群体免于歧视的根本。同性恋者也是为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现代公民,理应在人格尊严、福利待遇、就业机会等方面受到法律的公正保护。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也曾于1998年敦促各国政府废除有关歧视同性恋的法律,要求禁止将基于性别倾向的歧视制度化或写入法律之中。

    同性恋受到性侵犯的法律保护机制也尚未建立。有专家认为,我国现行刑法着重保护的是妇女、儿童的性权利,而同性恋者的性权利被忽略。《法制日报》曾报道过一起16岁男性少年被男老板强暴的案例,由于缺乏相应法律根据,最终法院未能对施暴老板以强奸罪论处。至于同性性骚扰或女性对男性的性侵犯,一般只能以治安处罚了事。而来自同性恋“圈内” 的性侵犯,就更难以寻求法律的保护了。这些都暴露出我国法律的盲区。

    从更加长远的角度看,同性恋者基于同居关系等产生的财产处分(包括继承、馈赠、转让)、子女收养及养老等问题,也尚无明文规定。一旦发生纠纷,将陷司法机关于无法可依的窘境。

    随着我国同性恋人数的扩大,其衍生的利益将更加复杂,立法需求将更为迫切,必须及时运用法律手段予以调整,这是社会不可回避的重要课题。

  (综合新华网 中新网 人民网 瞭望 民主与法制时报 网易新闻 《中国性科学》李银河博客等相关报道)

   本篇文章来源于http://www.banyuetan.org/
   原文链接:http://today.banyuetan.org/jrt/111229/61736_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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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34 个评论) 发表评论

  • seasnake 2011-12-30 00:31
    半月谈也有这样的文章!!太进步了。。
  • 晚风劲吹 2011-12-30 00:49
    觉得越来越乐观了
  • HappySteven 2011-12-30 01:01
    大家一起继续努力吧
  • 的卢 2011-12-30 01:08
    哇  多久不见半月谈  官腔换了不少
  • 大原耕二 2011-12-30 01:11
    我驚了!
    本月談也開始吹風了~
    雖然這是一點兒光,但是如同寒冬暗夜中的月光,雖不能取暖,但卻照亮心靈!
  • 一块纱布 2011-12-30 01:17
    关于婚姻合法化那部分,似乎“爱是上天赐给世人的权利,同性恋者有权选择自己的恋爱甚至婚姻模式”这种诉求好像恰巧不是从法理角度出发诶,从这个角度出发近亲结婚也是可以的了……
  • 辉煌 2011-12-30 07:43
    最近一期吗?我去买···
  • 辉煌 2011-12-30 07:51
    “随着我国同性恋人数的扩大”
    ========================
    常识性错误。同性恋在人口中的比例不受种族,社会阶段,社会制度等因素的影响,始终保持在3%-5%。只不过越来越多的同性恋者敢显露自己的性取向,变得可见了,让主流社会误以为“越来越多”了。
  • 樟树叶 2011-12-30 08:39
    真好。我没记错的话,半月谈是较强官方性质的。社会毕竟越来越进步了,让更多的人看到了希望。
  • 星光徒步 2011-12-30 09:49
    樟树叶: 真好。我没记错的话,半月谈是较强官方性质的。社会毕竟越来越进步了,让更多的人看到了希望。
    中共中央宣传部委托新华通信社主办。
  • 北京小壮壮 2011-12-30 09:52
    做这个的编辑应该也是gay吧
  • hey-囧囧 2011-12-30 10:16
    其实我所关心的不是社会的认可,而是家庭的认可...
  • 明明0 2011-12-30 10:16
    希望《读者》《人民日报》神马的,也有哦
  • 明明0 2011-12-30 10:17
    辉煌: “随着我国同性恋人数的扩大”
    ========================
    常识性错误。同性恋在人口中的比例不受种族,社会阶段,社会制度等因素的影响,始终保持在3%-5%。只不
    果然是很可笑的错误
  • 一个女的 2011-12-30 10:39
    越来越多倒也是一种趋势,毕竟男性缺口大
    既然世界上98%都有内在的双性恋倾向,爱情以性别来划分似乎也不是那么科学。观点是,一开始就不要植入异性恋或者同性恋的概念,自己去选择精神契合伴侣就好。
    但是这估计就和实现共产社会一样难吧…
  • 楚禾 2011-12-30 10:55
    的卢: 哇  多久不见半月谈  官腔换了不少
    经常看半月谈的人告诉你,你太乐观了。
  • tianchao 2011-12-30 12:47
    小时候家里订过半月谈,但是都不怎么看的。
  • 御宅 2011-12-30 12:50
    半月谈,不是新华社的么...
  • rmiuc 2011-12-30 14:08
    这篇文章信息量挺大,好文章
  • 171428724 2011-12-30 14:28
    一块纱布: 关于婚姻合法化那部分,似乎“爱是上天赐给世人的权利,同性恋者有权选择自己的恋爱甚至婚姻模式”这种诉求好像恰巧不是从法理角度出发诶,从这个角度出发近亲结
    这就是恐同人士反对同志的观点之一,他们认为,如果允许同性恋,那么下一步就该允许乱伦了
  • 樟树叶 2011-12-30 18:14
    是不是仅仅是“半月谈网”的文章,而非《半月谈》杂志?
  • 辉煌 2011-12-30 19:01
    一个女的: 越来越多倒也是一种趋势,毕竟男性缺口大
    既然世界上98%都有内在的双性恋倾向,爱情以性别来划分似乎也不是那么科学。观点是,一开始就不要植入异性恋或者同性恋
    “男性缺口大”是什么意思?
  • 狂狷 2011-12-30 19:19
    我们要求平等权利!
  • aseccha 2011-12-30 20:12
    这篇文章见于杂志了吗
  • 芒芒果 2011-12-30 20:26
    半月谈不是d的喉舌杂志么,这么牛的?
  • espanol 2011-12-30 22:40
    半月谈?瞎了我的狗眼。
  • 一块纱布 2011-12-31 01:25
    171428724: 这就是恐同人士反对同志的观点之一,他们认为,如果允许同性恋,那么下一步就该允许乱伦了
    允许和婚姻合法化不是一回事,我觉得这个理由可以作为允许的理由,不能作为合法婚姻的理由,更和法律理念毫无关系
  • 大概如此 2011-12-31 09:06
    一块纱布: 关于婚姻合法化那部分,似乎“爱是上天赐给世人的权利,同性恋者有权选择自己的恋爱甚至婚姻模式”这种诉求好像恰巧不是从法理角度出发诶,从这个角度出发近亲结
    近亲结婚更多是基于人口优生学的考虑而被禁止,因为近亲之间结婚所生的孩子很容易患先天性疾病
  • 一块纱布 2011-12-31 12:35
    大概如此: 近亲结婚更多是基于人口优生学的考虑而被禁止,因为近亲之间结婚所生的孩子很容易患先天性疾病
    这个我当然知道,我只是说这篇文章在乱扯法律理念
  • 夏天的流苏 2012-01-01 09:25
    影响确实很大,我们手拉手,相互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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