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飞赞红人蔡军睿:你就是负能量的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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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已有 14719 次阅读  2014-05-15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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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军睿不用我介绍,大家都知道,飞赞的老红人,热门日志的常客,正能量的宣传大使。之前有位赞友已经致过一次蔡军睿了,楼主盗用一下这位赞友的标题。楼主和这位赞友一样,都是被蔡军睿拉黑了。但是我比他还惨,我被蔡军睿删了两次评论,拉黑。但是直接导致我发这篇日志的起因是蔡军睿把我请出了“法律专业交流组”。下面楼主就分成三个部分,说说这件事情的经过,事实怎么样,大家自己评论吧。

一、“清华门”

很多赞友应该还记得,蔡军睿去年和前年一段时间内,个人资料中的学校一栏写的是“THU”,就是大名鼎鼎的五道口男子职业技术学院。他以前的日志中写自己的经历是北交毕业以后,被清华大学法学院刑法专业录取。楼主当时非常祝福他。但是楼主后来发现,蔡军睿比我低一级,却在去年就参加工作了,比我先毕业。楼主当时很诧异。清华的硕士时间是短,只有两年,但是也不能一年就毕业了。楼主虽然好奇,但是也没问过,毕竟不是自己的事情。


但是在前两天,蔡军睿发表了日志《毕业这两年及未来的生活》。其中提到他2012年4月进入安邦资产管理公司实习,之后在7月入职公司人事部。楼主看了以后,就在下面随手回了一句“原来你没去清华啊”。没过多久蔡军睿就把我的这条评论给删除了。

现在大家看不到蔡军睿在清华经历的内容了,他修改了自己的个人资料。再想看到蔡军睿以前写的日志也不行,因为他大量删除了自己的日志,蔡同学作为法学科班出身,销毁证据的意识还是有的。当然我觉得他更有可能是为了洗白自己的形象,像舒掰掰一样有一个新的开始,而不是只针对学历造假这个问题。大家会说,你这是口说无凭啊,我们怎么信你?然而,楼主本人也是法学科班出身的,楼主搜集证据能力还是有的,感谢伟大的百度,楼主找到了蔡军睿之前的日志(是的,没有错,楼主就是如此的炫酷狂拽屌炸天,此处应有尖叫声)。

蔡军睿在2012年8月17日在法律专业交流组内发表话题:《即将进入清华法学院,如何度过我的研究生学习生活?》里面清楚的提到自己被清华大学法学院刑法专业录取,并详细介绍了自己的考取清华大学的经验。同时蔡军睿在该日志中还提到,自己同时收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的offer。围观群众可能对德恒不了解,我来介绍一下。我们中国律师界中的一线内资律师事务所虽然不能完全达成共识,但是主流认可是“金君海方中”五家,德恒是二线内资所中排名非常靠前的。举个例子,前两年,德恒律师事务所和通商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合伙人,联合代表前总理,在纽约时报上发表律师函,就国外媒体报道温总理及夫人与戴梦得珠宝资产的问题作出回应,可见此所的高霸上。此日志的百度快照,楼主没有保存,但是楼主存下了另一篇于2012年11月2日发表日志《准备参加央视社会与法频道节目采访,此刻兴奋又紧张》的百度快照,里面清楚载明上篇文章为蔡军睿所写。同时该日志最后还写到,蔡军睿的老师和他一样紧张兴奋,结合之前的日志,我们更容易联想到这应该是他在清华的导师,而不是本科的老师,因为研究生导师的关系比本科老师的关系更亲密,时间上也符合。这也是蔡军睿曾经说过自己在清华读研的旁证。

蔡军睿对法学和律师行业的热爱从他的其他日志和人生规划中可以看出。如果他之前所说为真,那么放弃清华法学院和德恒律师事务所,而去安邦资产管理公司人事部,我只有“呵呵”两个字作为评价了。

蔡军睿虽然删除了我的评论,但是感谢飞赞,在我本人主页动态中依然可以找到线索,我评论的时间是2014年5月8日23点1分,大家可以在我主页和前述蔡军睿日志中查证。


二、“剽窃门”

之前蔡军睿学历造假和他删除楼主评论的事情,楼主没有在意。说实话,楼主也不是事儿精,心里也有点内疚,毕竟是人家的事情,虽然知道是假的,至多是他虚荣,楼主这样做是拆人家台,不给人家面子。然而在两天之后,我在法律专业交流组中,发现蔡军睿发表一个关于合同撤销的律师实务话题,其中有案例,有自己的分析。不过楼主觉得眼熟,因为因重大误解导致合同撤销和变更,是合同法的重要内容,这个案例我以前也看过,其中的分析我也看过。楼主就回复说“这个是转载的吧,我貌似以前看过”。蔡军睿隔一天以后就承认了。然后我又回复他说“既然这样,还是把‘我的观点’去掉吧,我看过原文,一字不差。”蔡军睿把文章中标注的“我的观点”修改为“律师观点”,但是又把我的评论删除了。



蔡军睿此话题也已经被他删除(really?again?此处用升调),但是楼主找到了原文。此文为2007年5月31日番禹日报报道,其中蔡军睿标明为自己观点的讲解部分,实为广东明盛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柱龙的观点(http://pyrb.dayoo.com/html/2007-05/31/content_28731731.htm),一字不差。





三、“群组门”

前面说了楼主也是法学科班出身,楼主也崇尚言论自由,楼主也在飞赞中受了大家熏陶。楼主第一次被删评论还有些许愧疚,但是第二次楼主自问没有做错什么,你敢抄就不要怕别人发现。事是不大,但是楼主心里还是有些膈应的。特别是蔡军睿整天宣传正能量,昨天还发表了《渴望男人什么?正能量》这样的文章。楼主就在自己的记录里吐槽“ 某人真是有点虚伪,删除不利于自己的评论,还到处宣传正能量 ”。楼主自觉这么说不过分,我还是用了副词进行前缀限制的,况且楼主不是红人,主页根本没人看,截止目前为止只有神叔还有另一个赞友回复而已。但是昨天晚上蔡军睿看见了,随后他给我打了个招呼,然后拉黑了我。楼主理解,被人指责,恼羞成怒了嘛。However,蔡军睿接下来干了一件令我非常气愤的事情:

他把我从“法律专业交流组”里给踢出去了!!!!

这是多么心胸狭小的人能干出来的!言论自由呢!秩序正义呢!请问蔡军睿,飞赞群组是你家开的吗?这个群组是 @流云若雪 创建的,你只不过后来有了管理权限,就这样肆意删除成员吗?原因是什么?因为我发现你抄袭,觉得你虚伪吗?你的正能量呢?你的有责任有担当呢?

有正能量的人会伪造自己的学历吗?有责任的人会把别人的文章当成自己写的发表吗?有担当的人会在别人发现以后公报私仇吗?

只有没有正能量的人才会爱慕TOP2学校的虚荣,只有没有正能量的人才会抄袭,只有没有正能量的人才不敢承认自己的错误。

四、总结

乐嘉在非诚勿扰评论一个男嘉宾的时候说,花大量时间发微博的人,内心深处都渴望得到别人的关注。这在飞赞上也适用。蔡军睿是“高产作家”,写这么多无非就是想红,从他的高产和他日志下面一半都是自己的评论回复,并靠着这些将日志推上热门日志就可以清楚的看出来。千万不要拿什么我只是和大家分享自己的生活,传播正能量之类的话来搪塞,大家都是成年人了,谁信谁就傻。抗木昂,北鼻!而且蔡军睿找了个好切口,别人红靠得是色情软文(其实他之前也写过,删了),蔡军睿则是宣传正能量,要做同志中的灯塔,人生导师。

但是自古身教重于言传,人生导师都是用来倒掉的。

你删了日志评论,说过的做过的,总有人记得。你三年中我有印象的就换了四个男朋友,还有一个念念不忘,回国以后还激情滚床单的“军睿”前男友。每一个交往的时候都大晒特晒(可参考《激情周末:和BF两晚4次》),您的正能量还真是博爱。(围观群众:这有点扯远了吧,卤煮人参公鸡了。 楼主:有吗?楼主我这用的叫品格证据,懂吗?)

学历造假、爱慕虚荣、气量狭小、公器私用,你以后还是别宣传正能量了,是在没有说服力。(围观群众:这帽子扣得太大了吧。  楼主:楼主我这叫定性准确!)

另外,楼主发现在蔡军睿优秀的充满正能量的简历中,还有一件事情的真实性很值得怀疑。这件事情的难度很大,结合他以前日志就会发现时间、程序不合理。楼主是学法的,讲究证据确凿,虽然有怀疑,但是没有确凿证据。但是相信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我说的是什么。楼主现在只是怀疑,没有说是假的,楼主也没说是什么事。

所以,没有金刚钻就别揽瓷器活,专心干好你的公务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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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378 个评论) 发表评论

  • Andyrod 2014-05-15 12:26
    本来也不怎么样。
  • ansheng 2014-05-15 12:26
    搬个马扎,带包瓜子,坐观撕逼~~
  • 开灰机 2014-05-15 12:27
    雷霆万钧: 被他删掉了
    是谁?私信说一下呗。好有兴趣。
  • fyz123 2014-05-15 12:28
    不只是吃饱了撑的,而且闲的蛋疼外加装B。
  • uable 2014-05-15 12:30
    撸主说的人我也有印象,当时觉得好厉害的赶脚,立马就关注了~~~这世界真复杂~~~
  • 开灰机 2014-05-15 12:30
    FAL: 还要请教一个问题:“兖州公安”日前行拘一骂交警“孬种”的网民5天,然后又迫于舆压于5.13道歉“经复查,认为对当事人行政拘留处罚不当,决定:撤销该行政处罚
    没关注,我也不是学行政法的。刚看了下新闻,没有提到行政处罚的依据是什么,行政处罚决定中应当载明处罚依据,如果没有就是违法行政。其他的不好评论。
  • jamdg@163.com 2014-05-15 12:31
    他是哪个庙的和尚,没听说过。
  • 开灰机 2014-05-15 12:37
    FAL: 之前说是侮辱交警造成恶劣影响遵《治安管理处罚法》(具体说不准这名)行拘。要不是你专业也罢。
    是这名字不错,但是处罚的时候要载明具体条文,才能知道处罚的依据。只说符合《行政处罚法》是不行的。
  • 辉煌 2014-05-15 12:42
    哆啦A熊: 哈哈,终于有人发现了,感谢伟大的百度快照。有兴趣的可以看看:http://cache.baiducontent.com/c?m=9d78d513d9d431af4f9ce5690c66c0166e43f4122ba0a7020cd5844
    想起去年年初那件事了。
  • 菜小恩 2014-05-15 12:43
    文章内容就不说了,说点别的。如果楼主有认识的飞赞后台工作人员,可以让他们从数据库里面找到楼主需要的证据,这些可是实实在在的数据哦,他在飞赞上说过什么,干过什么事,都会有记录,当然百度也是个不错的方法。
    另外,已关注楼主
  • 马达加斯加 2014-05-15 12:45
    来看看。。。吓尿了
  • legendary 2014-05-15 12:48
    真真假假,假假真真,何必那么在意
  • benfenyoudu 2014-05-15 12:48
    louzhuhaodiao
  • domino_1991 2014-05-15 12:51
    至于么。。。其实热门就那么回事,都没必要当真,况且多少垃圾在热门挂着呢。。。另外,此帖回复中目测不少红人,想采访一下他们作为红人的感受。。。
  • RAYREX 2014-05-15 12:52
    啊,我觉得传递正能量没啥坏处,学历是啥?能吃吗?
  • 云天青 2014-05-15 12:52
    过气红人吧 现在武林至尊东方叔叔必上热门啊
  • Emmett 2014-05-15 12:52
    原来他是这样一个人啊。昨天看完他的日志还觉得这种人太优秀了,在南昌年薪十五万,还有优秀的男友。原来一切都是骗人的。哎。飞赞啊飞赞。
  • Emmett 2014-05-15 12:54
    开灰机: 我也是最喜欢,八卦本性

    以前肯定是搬小板凳嗑瓜子,前排围观

    现在第一次做主演,伦家好紧张
    我来晚了,做了后排。不过我带上望远镜了。
  • 靠谱小痞 2014-05-15 12:54
    Pidoudahui de ganjiao
  • 开灰机 2014-05-15 12:54
    FAL: 别见怪,我再追问一句,那他骂交警在该法中有相应的处罚条例吗?如果有是不是可认为处罚没错,就不该道歉呢?我总觉得使用侮辱字骂人是违法的,只是轻微很多人不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有侮辱他人的规定,但是怎么构成情节严重要看具体的手段影响,由行政机关自由裁量。
  • Emmett 2014-05-15 12:54
    开灰机: 哈罗,神叔,身体健康,吃嘛嘛香
    记得神叔去年扒了甜品店店主。彼时我还有男友呢。哇哇,想念往昔啊。
  • 海边吹风 2014-05-15 12:56
    我读书少,你们不要骗我
  • hivictor 2014-05-15 12:58
    哈哈哈哈撕得一手好逼~
    此文有理有据,有条不紊,图文并茂,字体运用自如,观念表达清晰,也反映了LZ的为人处事之道,可谓是撕逼界的范文。
  • 开灰机 2014-05-15 12:59
    RAYREX: 啊,我觉得传递正能量没啥坏处,学历是啥?能吃吗?
    可惜他没什么正能量好传递的
  • 曾经单纯 2014-05-15 12:59
    开灰机: 是啊,没想到。果然是同志中的撕逼大战最能引起大家的兴趣
    撕逼大战 ..
  • 鱼香肉丝 2014-05-15 13:00
    好屌的样子
  • 开灰机 2014-05-15 13:00
    domino_1991: 至于么。。。其实热门就那么回事,都没必要当真,况且多少垃圾在热门挂着呢。。。另外,此帖回复中目测不少红人,想采访一下他们作为红人的感受。。。
    请看第一段,因为他踢人,才惹毛我的。他的事情我都知道一年多了,要不是因为公器私用,我才懒得管。
  • 哆啦A熊 2014-05-15 13:01
    辉煌: 想起去年年初那件事了。
    嘿嘿,所有想做婊子又立牌坊的,总有一天会被自己的牌坊砸死的。
  • 檀郎 2014-05-15 13:04
    你们在飞赞那么红,你们的爸妈亲朋和领导同事知道吗?
  • 开灰机 2014-05-15 13:04
    FAL: 怎么貌似兖州公安并没错,可为何要道歉呢?最多是有处罚重了(原5天呆了3天就放了)。
    如果依据42条确实是有错。因为就一句骂人的话,实在够不上情节严重。我骂别人一句傻逼就要进看守所,也太夸张了。况且行政机关本身就应该接受群众的监督,对于这种事情要有容忍。行政处罚既要坚持合法性原则,也要坚持合理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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