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我最早爱上的他
最后一次和张明一起在一张床上,盖着同一床被子睡觉,是我们大一的那个寒假。
大学的寒假开始的很早,结束的很晚,就像我的初恋,漫长,延绵,从深冬延续到初春,有太多的青春可以荒废,也有太多的青春可以享受爱情的甜蜜,当然,也会有很多时光饱受相思之苦。
春节之前,我又像高中时那样,赖在张明家睡了一晚。
那天,大雪从白天下到入夜,雪霁之后惨白的月光洒在惨白的雪地上,万籁俱寂。我和张明躺在他的床上,彼此间隔着两厘米的空气,我想更近一点,我想拥抱他,如果不能拥抱,哪怕用我的身体贴着他的身体也好。
可是,我没有勇气突破这两厘米的距离。
我感觉我的脸发烫,说话的声音有些急促。
他问我怎么了,我说可能是暖气太热了。
聊着聊着,他突然压低声音,跟我说,我恋爱了,是我们班的女生,她是我初恋,嘿嘿嘿。
我的嗓子有点发干,张着嘴,发不出声。
张明见状,下床,摸摸暖气片,说,你扯淡啊,不是很热啊,你是不是生病了?
我终于发出了声音,说,哦,可能是喝水喝少了吧。
他又神秘兮兮地跟我说,你先别告诉我爸妈啊,不想这么早让他们知道。
哦哦哦,我知道了。
他说,你傻X啊?怎么一脸不高兴的样子?
啊?有么?我心里在替你高兴呢。
他说,哈哈,这还差不多,不愧是我的好哥们儿。
我的心明明在滴血。
我的初恋恋爱了。
我暗恋了三年多的男人有女朋友了。
我他妈的开心的心在滴血。
我他妈的真替他开心啊。
我自己都替他开心了,连个为我伤心的人都没有。
爱上直男的GAY真他妈的可怜。
第二年的暑假,我没有再去张明家。
某天,他打电话让我过去一起吃饭,我说我拉肚子拉了一周了,动弹不了。
从QQ空间动态得知他带女朋友回家的消息后,我整个人比拉肚子一周还不好了。
他说,好可惜,本来想让你见见我媳妇。
我说,以后会有机会见她的。
我才不要见这个女人。
最好这辈子都不要见到她。
明明是我最先爱上的这个男人,她却横叉一缸抢走了他,我嫉妒她,甚至有点恨她。凭什么是这个女人抢走了我的男人,而我还不能与她争抢?明明是我先占有他的。
即使我从来没有用公开的爱情的名义占有过他,但是他在我心里完全是属于我的。
他竟然被抢走了。
是的,我真的恨她。
恋爱不到一年,而后领女朋友回家见父母,光明正大的爱情,得到最亲的人的祝福,真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躲在角落里的暗恋,就像夏天背阴处腐烂的稻草,见不得天日,被湿热之气腐朽成又黑又烂的渣滓。
我没有见过不重色轻友的直男。
张明尤其如此。
那个女人,不仅夺走了我渺茫的爱情,连我的友情也夺走了。
想他的时候,我给他打电话,他没说几句话就说,别叨叨了,我要陪我媳妇去了,兄弟,赶紧找个女朋友吧,别整天闲着没事和我这大男人磨嘴皮子。
给他发QQ消息,他不再秒回我,甚至隔天才会敷衍回我一句,哦,昨天你发消息的时候我和我媳妇看电影呢,没有看到你消息。
热恋中的他,不仅不给我的暗恋一点喘息的机会,连我用友情的名义保持的彼此关联也渐渐稀薄了。
我第一次见到张明的女朋友是我们即将大学毕业的时候。
他们两个趁着写完毕业论文后的空闲时间来了一次甜蜜的毕业旅行,绕着绕着,他们就到了我上大学的城市。
我再也躲不过去了。
我尽地主之谊,请他们两个吃饭。
她真人比QQ空间美颜后的相片要普通很多,不是很美,也不丑,就是万千普通女孩中的一个。
她怎么能够配得上光芒四射的张明?我替他感到不值,而他却爱着她。
那么,我这替他不值他妈的连个屁都不算。
她的声音我早就听过了,声音要比长相有魅力多,是那种甜甜的感觉,确实容易招直男喜欢。
那天我突然接到一个陌生号码的来电,是她打给我的,她自报家门说是张明的女朋友,打电话的目的是希望我帮她排版毕业论文。
我真想拍死他。
她说,我看你给张明的论文排版排得很好,他就把你电话给我了。
给别人做嫁衣这种事,我好像做了不止一次了。
我说,没问题,你发到我邮箱吧,我给你排版。
我语气里带着温暖的微笑,心里是嫉妒的十万头草泥马奔腾而过。
吃饭的时候我点了一份宫保鸡丁,张明连忙阻拦,说,丽丽吃不了辣,我们不要点辣的。
我记得他最爱吃的菜是宫保鸡丁,原来爱一个人除了可以记住他的喜好之外,还可以因为爱她而放弃自己的喜好。
爱情的力量真伟大。
寡淡无味的一顿饭。
他们大学毕业后没多久就结婚了。
没有上演毕业就失恋的悲剧戏码,经历了四年的不算短的恋爱期,中间没有分手,没有出轨,没有各种狗血——这些事情好像我在大学四年都经历了——早早就得到了彼此家长的认可,结婚也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了。
作为张明最要好的朋友,我帮他筹备婚礼。
他整天乐得像条发情的公狗,我整天忙得像一条悲惨的单身狗。
我跑前跑后,打下手,做小工,听吩咐,得调遣,把义务劳动做到了极致。
婚礼前的那晚,我们几个老同学在他家喝酒。
喝着喝着就都喝高了。
张明搂着我的肩膀说,兄弟,我真的替你着急啊,我这都要结婚了,可是我从来没有听你说过你谈过恋爱啊,你这可咋整啊?
他咧着嘴,红着脸,真的像一条发情的公狗。
我真想吻住他这张满是酒气的嘴,对他吼,老子他妈的暗恋你七年多了啊!
祝你幸福。
说完这句话,我灌了一杯酒,心火辣辣的疼,满心冰凉的感觉。
窗外的雪停了,那一晚上没有惨白的月光,雪过之后刮起了北风,我听到了树枝折断的声音。
我连伴郎都没有做成。
相比接新娘这种轻松的活儿,我有太多的事情要做了,端茶倒水,接待宾客,还有杂七杂八的小事找我。
张明他妈乐呵呵地跟那些七大姑八大姨说,这小伙子是明明的同学,来忙前忙后的,我和明明他爸这几天可省心了。
我傻笑着,倒好茶,说,阿姨过奖了,大家喝茶,有事尽管叫我就好。
直到婚礼仪式举行的时候我才有时间站在角落里察觉到我也是宾客之一。
他穿着西装皮鞋,戴着领带,头发上喷了很多发胶,锃亮锃亮的,像极了一条被盛装打扮的公狗,依旧发着情。
他身边的女人穿着洁白的婚纱,化了浓妆,有了成熟女人的端庄,这样的媳妇能够带出门去,不丢脸。
我连穿西装的机会都没有,我穿着夹克和牛仔裤,像个民工似的,一点也不帅气,不正式。
这种时候哪有机会给我享受这幸福时光?
司仪说新郎新娘是彼此的初恋,有情人钟情眷属,大家鼓掌祝福他们一生一世,白头偕老。
我啪啪啪地鼓掌,手被拍地生疼。
即使我再嫉妒这个女人,即使他才是我的初恋,即使我心如刀割,在这样的时刻,我还是打心底希望他们白头偕老。
敬酒的时候,我说,哥们,祝你们幸福一辈子。
张明说,兄弟,你也必须幸福一辈子啊。
你们幸福一辈子就好,这是我真挚的祝福,至于我,就算了。
我原以为我会酒醉之后在心里咒骂她,甚至诅咒他们早点分手,愿这个女人今生不会幸福。
毕竟,她夺走了我的爱。
然而,因为爱他,我连一丝怨气都没有。
我喝了很多很多酒,奇怪的是,我始终没有醉意,头脑一直清醒着,即使我走路跌跌撞撞。是每喝下一杯酒,我都会在心里说一句:
我的初恋,祝你幸福一辈子。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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