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轨当然是错,你就算说出人黄来,出轨也是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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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已有 6443 次阅读  2013-06-17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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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朋友找到我,他对我说:“我结婚5年了,育有一儿一女,家里经济还过得去。不愁吃不愁穿。今年3月我出轨了。我妻子要和我离婚,认定我是过错方。”他顿了顿。

“继续讲。”我示意他。

“我不觉得我有错。”他有点犹豫地说。

我有些震惊,不过还是平静了下,问他:“为什么?讲讲你的理由。”

“如果我老婆是性冷淡,我能出轨吗?”他反问我。

“我一直觉得,感情是要处于一个平衡状态,两个人的关系才能长久。打个比方,你是个性冷淡,你就得找个性冷淡在一起。你喜欢乱搞,你就找个同样喜欢乱搞的女的在一起。或者婚前沟通好,因为她是性冷淡,所以不能阻止你出轨。这就是所谓的平衡。婚前就应该考虑好婚后的生活,了解彼此的生活习惯以及性格。然后再决定结婚与否,如果是草率地结婚,那这段婚姻本就是错误。如果你认为她性冷淡对你没有影响,你可以出轨满足自己寻求快乐的心理,那你有没有考虑过她?所以婚前沟通很重要,她同意,觉得无所谓,那别人无话可说。但是以你的情况,她认为你是过错方,你们应当是没谈过这个问题吧?”

他:“爱一个人,不就是希望他幸福吗?如果她爱我,就应该放手让我追求我觉得幸福的事。我认为出轨能让我感觉幸福。”

我:“那你爱她吗?”

“爱。”他说。

“那你有没有考虑过她的感觉,你爱她,但是你的出轨让她感觉不幸福。”我说道。

他沉默了一阵子,又抬头说道:“我觉得婚姻这个制度就有问题,它是将人物质化,消除了人的自由意志。外国很多人都是选择伴侣关系而不是结婚。”

我:“那你为什么不选择伴侣关系,而要选择结婚?婚是别人强迫你结的?谁强迫的?你父母,她?她父母?还是你自愿的?选择和她步入婚姻殿堂是你的自由意志吧。既然你不赞同,你就不走入这种制度模式。问题你走进这种模式了,反倒回来批判它抑制你了。这不是笑话吗?”

“如果我老婆和我都出轨呢?”他又不甘心地问道。

“你和你老婆都出轨,都寻找自己的快乐,都自愿,是吧?”我整理了一下思绪,问他。

“对!”他很坚定。

我一笑:“那有啥好说的,祝你们性福呗。你还没开窍,我们现在又回到我们的第一个问题了。恋爱关系中的平衡。两个人是平衡地才能长久在一起。既然两个人都热衷于出轨,那你们观念是相同的,在一起并没有什么问题。你乱搞我也乱搞。这有什么分歧?很和谐。”

“那要是我们一开始并没有想到这些,对爱情的认识也没有到这一步,无法从一开始达到共识,怎么办?像你所讲的,婚前沟通好,只是理想化的恋爱和婚姻关系,很多人做不到这样。我们也是做不到,像我现在,她觉得我出轨是过错方。”他说道。

“那就离婚呗,她不是要离婚吗?你买了一双鞋,觉得它不合脚,你可以退货,可以换,可以扔掉。既然当初选择错了,那就重来。”我觉得这根本不是一个问题。

“我又不想离婚。”他低头说道。

我:“你们之间关系已经打破平衡了。如果你认为出轨无错,那你就找一个认为出轨无错的人在一起。这样你们之间才是平衡的。你妻子认为出轨有错,所以要么你妥协于你妻子,不出轨。要么你妻子妥协于你,睁只眼闭只眼。”

“那意思就是,我和一个认为出轨无错的人在一起,那出轨就是无错的咯?”

我:“对,但是,如果你和你妻子这件事中,出轨还是错的。因为你妻子认为出轨是错,你出轨,已经对她造成伤害了,不管她是不是性冷淡,伤害客观存在了。所以这不仅仅是个选择问题,比如我选择出轨,你不选择出轨,只是个选择问题。但是你一个喜欢出轨的人和不能出轨的人在一起,本身就是错的。彼此观念就不同,能在一起多久?甚至我可以说,在婚前交流过这个观念,你们根本不会走进婚姻。但是你们没交流。”

“那她也没和我交流过出轨这个问题啊。”

“呵呵,既然选择结婚,就代表了要遵守夫妻之间共同的权利和义务。这也就是为什么离婚时也要将出轨的人判为过错方一样。普遍的观念不接受婚后出轨,所以就意味着你想婚后出轨的人婚前不提,就是默认婚后要忠贞,不出轨。”

“法律也有漏洞嘛,比如同性恋婚姻法,这还不是没立?”他道。

“立法本来就有落后性,同性恋婚姻法和婚姻法不可同日而语。别混淆概念。”

 

其实讲了这么多,所有的问题归结到一点,还是要回到观念问题。以及感情中的平衡。两个人选择厮守的一个前提,就是观念大概相同,感情平衡。前面已经举过例子,观念大概相同,就像出柜的同志,一般也是找出柜的同志作为伴侣;还有也是所谓的出轨问题,如果你伴侣是不赞同出轨的,你出轨难道不会对他造成伤害?如果他不能接受只是他的观念问题,那就说明观念已经不同了,当初为何在一起?观念不同又在一起,这本来就有错。你那么喜欢出轨你和他在一起前就应该告诉他,这也是一种观念的平衡。

419只是个人选择问题,反对别人约炮你是没有权利的。但是婚恋关系中,你是有权利反对的。特别是婚姻关系中,还有法律来保障你。还有一点要提出来说,一夜情和出轨,是两个概念,偷换概念的事,可做不得。说一夜情是自主选择也就罢了,出轨和一夜情概念可不一样。如果他要拿一夜情和出轨放在一起谈,说都是自愿的,看个人选择。那乱伦呢?也好像符合自愿原则。但是这一样吗?不一样?说白了就是在偷换概念。

其实爱情之初,很多人都许下很多承诺,我只爱你一个,我们身心属于彼此,我是绝对真诚认真的,绝对不会出轨。这,或许就是他们在一起前观念的交流吧。只是后来,有的人渐渐忘记了当初的承诺,出轨了,或者不爱了。既然这样,分开或许对彼此都好。而不是强迫别人必须接受你的观念。这对两个人都是痛苦。

至于感情平衡,已经不在今天讨论的范畴了。

最后再讲一下,密陶认为的,两个人在一起,可以各自出轨寻欢,这是爱对方的表现,这是超脱了肉体关系的爱,超脱了皮相。

一边在讲出轨无错,只是选择问题,一边升华出轨的两个人才是爱对方的。“你看,我们已经超脱皮相了。我们才是真爱。你们不出轨的不是真爱,不能接受对方出轨的不是真爱。”

密陶自己的生活方式就是你出轨我也出轨,他是没资格说出轨是对的的人。这就好比一个强奸犯说:强奸是对的。只能说他真的像我前面说的,彼此观念契合。所以如果一个很喜欢出轨的人,选择一个出轨的人在一起,这确实无错。因为你乱来我也乱来,你没资格说我,我也没资格说你,大家一个样,都没好到哪去。更让人气愤的是,你过你的生活也就算了,他还来鼓吹出轨,甚至让一些人拿蜜桃的借口作为自己出轨的理由。
    两个人如果不爱可以选择分开。既然选择在一起就要遵守彼此的诺言和承担责任。他多次说到反对出轨禁锢了人性,禁锢了自由。其实这是个很值得玩味的话题。人性中有一些不好的东西,是应该控制和禁锢的,这无错。所以我们有了法律。这是人类文明的进步。人类从最开始的性伴不固定,到一夫多妻,再到一夫一妻,这是人类文明的进步吧?

是吗?

是的。如果你能想通这个问题,他那些言论应该是影响不了你的。为什么法律规定出轨是错?为什么法律改革中对同性恋越来越宽容?而且同志也想争取同性婚姻的合法化。这是很好的一个对比。

 同志们,如果爱一个人是想方设法让他幸福,那他出轨了?那你幸福吗?他为什么不想着让你幸福?

你不出轨,他出轨,你想让他幸福,你不说。但是你痛苦,你不幸福。天平已经在这个时候坍塌。

以后大家会看到很多观念的冲撞,其实,保持自己就好,别太受别人不好的影响。别人那些观念,看看就好。

鸡生蛋,鸡也拉屎,但你肯定只吃蛋,不吃屎的。所以,自己学会分辨糟粕。希望同志朋友们都能坚持自己的想法和看法,尽量努力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坚持自己。


某位网友说:“我不知道赞成蜜桃那样的人是否是同志比例中的大多数。或者是有很多人已经通过蜜桃的说辞找到了滥交的理由。”

   我认为这是很重要的一点,都是值得思考的两个问题。但是我觉得就从我们的角度出发,应该尽量别受这些人的影响,坚持自己。这也是我写篇文章的原因。
    很多人观念太不成熟了,谈爱情,我谈过,受伤过,但是我依然没有拿这些原因作为放纵自己的理由。寂寞吗?单身的人谁都寂寞。受伤吗?谁没受过伤呢?别人嘲笑过你的坚持吗?当然有被嘲笑过。可是我还是在坚持自己,我觉得一个人守住本心守住自己的底线很不容易。但是你真正做到了你会很感谢自己的坚持。)
    写这篇文章无意和认为出轨无错的渣争论,只是想让更多好好生活,坚持自己,自爱的同志们知道,有很多人,和你们一样在坚持着。


PS:给鼓吹出柜的人送福利:你编出花来,出轨也有错。你骂出血来,出轨也有错。你喊出人黄来,出轨也有错。你学出龙叫唤来,出轨也有错。随你叫骂,我不生气。把脾气拿出来叫本能,把脾气压回去叫本事。今天是2013年6月18日,在这个2的日子里,我养的狗要出轨,说它没错,你说还有王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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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52 个评论) 发表评论

  • 落生 2013-06-18 13:54
    能看出来这个标题是反语吧。
  • 朝歌暮死 2013-06-18 13:55
    哆啦A熊: 相信退回去20年,没有人觉得同性恋是好的,也不会有人相信法律是向同性恋倾斜的,甚至那个时候的同性恋群体自身也子迷茫,也在质疑自己。
    你要偷换概念,OK,我陪你。
    也许再过20年,出轨,杀人,强奸,乱伦……都会是合法的。
  • 朝歌暮死 2013-06-18 13:56
    落生: 能看出来这个标题是反语吧。
    谢谢帮顶这么多。
  • 垣野 2013-06-18 13:56
    朝歌暮死: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我其实不太愿意和这样的人交流。
    我觉得这种日志你去评价他反倒火了,所以都是让他沉,但是有的人就会去评价,这次看到这个奇葩文章我也蛮
    我不知道赞成蜜桃那样的人是否是同志比例中的大多数。或者是有很多人已经通过蜜桃的说辞找到了滥交的理由。我观察这篇文章,看的人有686个,回复的只有寥寥几个。不知道说明了什么问题。
  • 朝歌暮死 2013-06-18 13:56
    LANLANER: 非常赞同你的看法~有心了
    看到有人发奇葩文,忍不住了,发个文回应下。
  • 朝歌暮死 2013-06-18 14:00
    垣野: 我不知道赞成蜜桃那样的人是否是同志比例中的大多数。或者是有很多人已经通过蜜桃的说辞找到了滥交的理由。我观察这篇文章,看的人有686个,回复的只有寥寥几个
    “我不知道赞成蜜桃那样的人是否是同志比例中的大多数。或者是有很多人已经通过蜜桃的说辞找到了滥交的理由。”
    这是很重要的一点,都是值得思考的两个问题。但是我觉得就从我们的角度出发,应该尽量别受这些人的影响,坚持自己。这也是我写篇文章的原因。
    很多人观念太不成熟了,谈爱情,我谈过,受伤过,但是我依然没有拿这些原因作为放纵自己的理由。寂寞吗?单身的人谁都寂寞。受伤吗?谁没受过伤呢?别人嘲笑过你的坚持吗?当然有被嘲笑过。可是我还是在坚持自己,我觉得一个人守住本心守住自己的底线很不容易。但是你真正做到了你会很感谢自己的坚持。
  • 哆啦A熊 2013-06-18 14:00
    朝歌暮死: 你要偷换概念,OK,我陪你。
    也许再过20年,出轨,杀人,强奸,乱伦……都会是合法的。
    首先,证实和证伪是不一样的,建议楼主复习一下逻辑学,其次,现在法律没有对出轨违法的条纹,只有强奸这些违法行为的条文,对于异性恋婚姻,出轨也仅仅是在财产分割等问题上偏护对方而已。所以也顺便建议楼主复习一下法律常识。
  • 舞灬天下 2013-06-18 14:02
    刚看到标题的时候还以为又是和蜜陶那个一样的帖子..
    看到一半才发现是正能量~
    和LZ想法一样..
    如果你没有恋人..没有选择在一起..
    那么你一夜情什么的都是ok的..
    如果选择在一起..那就是选择了责任..就应该要负责的..
    坚定地站在LZ这边~
  • 垣野 2013-06-18 14:04
    另外,我想说的是,这类赞成滥交的人似乎很活跃,将这种概念通过博客微博各种网站传播。并且把这种概念当成超前,却一点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学西方若干年前的“性开放”运动,这种已经被证实祸害无穷的糟粕。不愿意面对现实以及历史的教训。而且很多人在赞成这种观念。那么不活跃的同志人群呢,你们就被他们代表了。人们通过这些人的表达来了解同性恋,难怪很多异性恋者无法理解,并投以异样的眼光。用这种态度怎么争取同性恋权益?当我讲到这里的时候我估计又有一些人会说我是那些异性恋者歧视同性恋的代表了。他们或许遇到过歧视所以对自己不想听到的变得异常的过度反应。
  • 朝歌暮死 2013-06-18 14:05
    哆啦A熊: 首先,证实和证伪是不一样的,建议楼主复习一下逻辑学,其次,现在法律没有对出轨违法的条纹,只有强奸这些违法行为的条文,对于异性恋婚姻,出轨也仅仅是在财产
    财产分割上面的你所谓的“偏护”,便是一种立场。
    你不必执着于这方面的讨论,大家还是讨论观点上面的问题,转移话题是没用的。希望你对我的观点针对性的反驳。也好让我见识一下你这学过逻辑学的人,拥有怎样的逻辑。
  • 哆啦A熊 2013-06-18 14:06
    朝歌暮死: “我不知道赞成蜜桃那样的人是否是同志比例中的大多数。或者是有很多人已经通过蜜桃的说辞找到了滥交的理由。”
    这是很重要的一点,都是值得思考的两个问题。但
    指明楼主一个小问题,蜜桃和你所反驳的文章说的是出轨和感情的问题,确切说是开放关系的问题,这个和滥交是完全不同的。如果你觉得出轨就是滥交,,那么和那些用『今天能和男人做爱,明天就能乱伦、人兽、奸尸了』这样的借口去反同的人没任何区别了。如果楼主想知道这个命题中间的的错误之处,可以看看李银河的书,或者任何一本初级逻辑学。
  • 朝歌暮死 2013-06-18 14:08
    舞灬天下: 刚看到标题的时候还以为又是和蜜陶那个一样的帖子..
    看到一半才发现是正能量~
    和LZ想法一样..
    如果你没有恋人..没有选择在一起..
    那么你一夜情什么的都是ok的..
    恩,主要是坚持自己。一定要坚定自己,别受这些人的影响。说白了,你愿意出轨,你过你的生活。我们洁身自好有自己立场不愿意出轨的人,过我们自己的生活。就好了。
    但是他们这些人干嘛要跑来为自己的出轨反驳呢?因为心虚,想要大众认可他们的出轨行为。
  • 哆啦A熊 2013-06-18 14:11
    朝歌暮死: 财产分割上面的你所谓的“偏护”,便是一种立场。
    你不必执着于这方面的讨论,大家还是讨论观点上面的问题,转移话题是没用的。希望你对我的观点针对性的反驳。
    现在提倡让座,把座位让给老弱病残,只是对弱者的一种保护,难道年轻人犯法了吗?这种偏护基于的事实是,绝大情况下出轨的人(只说一方出轨)一般在感情/婚姻中是强势一方,很少看见弱势一方出轨,普遍强势的一方挣钱能力较强,所以在分割财产时候会偏袒弱势一方。这只是经济和社会问题的一个妥协罢了。
  • 朝歌暮死 2013-06-18 14:11
    垣野: 另外,我想说的是,这类赞成滥交的人似乎很活跃,将这种概念通过博客微博各种网站传播。并且把这种概念当成超前,却一点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学西方若干年前的“性开
    恩,你提到的这个事情也是很值得拿出来讲的。
    我认为大家作为同志,如果想获得平等的权利,一定要靠自己争取。
    异性恋不了解,很多时候他们歧视是因为不了解,觉得乱?为什么,就是你所讲的理由,这些所谓的“滥人”很活跃并毫无忌惮地宣扬和鼓吹自己的观点。
    而另一些心态很好,很规矩生活的同志,却又默不作声,所以大家看到的多是负面的东西。
    所以啊,一定要站出来,歧视是因为误解,但是误解却是因为你们的沉默。该发声的时候还是要发声。
  • 朝歌暮死 2013-06-18 14:13
    哆啦A熊: 指明楼主一个小问题,蜜桃和你所反驳的文章说的是出轨和感情的问题,确切说是开放关系的问题,这个和滥交是完全不同的。如果你觉得出轨就是滥交,,那么和那些用
    既然你们觉得出轨可以和一夜情等同。
    那我为什么不可以把出轨和滥交等同?

    看来你还是不懂我的意思啊,我这样说的意思就是,它们本来就不能等同,而是偷换概念。
  • 哆啦A熊 2013-06-18 14:14
    朝歌暮死: 恩,主要是坚持自己。一定要坚定自己,别受这些人的影响。说白了,你愿意出轨,你过你的生活。我们洁身自好有自己立场不愿意出轨的人,过我们自己的生活
    『但是他们这些人干嘛要跑来为自己的出轨反驳呢?因为心虚,想要大众认可他们的出轨行为。』

    那么楼主为啥要反驳反驳出轨的文章呢?
  • 哆啦A熊 2013-06-18 14:15
    朝歌暮死: 既然你们觉得出轨可以和一夜情等同。
    那我为什么不可以把出轨和滥交等同?

    看来你还是不懂我的意思啊,我这样说的意思就是,它们本来就不能等同,而是偷换概念
    好奇楼主哪里看出来洒家说『既然你们觉得出轨可以和一夜情等同。』?
    洒家的回复中全部采用的是出轨的概念,从来没有更换过其他的概念吧?
  • 朝歌暮死 2013-06-18 14:18
    哆啦A熊: 现在提倡让座,把座位让给老弱病残,只是对弱者的一种保护,难道年轻人犯法了吗?这种偏护基于的事实是,绝大情况下出轨的人(只说一方出轨)一般在感情/婚姻中
    这两个事情不能放在一起讲的,
    让座是涉及社会公德心,是一种提倡,你可以选择让可以选择不让。
    出轨,在婚姻法中,是过错方。
    但是你不让座,你不是过错方‘。你出轨,你是过错方。不可同日而语,OK?
  • 朝歌暮死 2013-06-18 14:19
    哆啦A熊: 『但是他们这些人干嘛要跑来为自己的出轨反驳呢?因为心虚,想要大众认可他们的出轨行为。』

    那么楼主为啥要反驳反驳出轨的文章呢?
    他们他们跳出来辩白了,我至然要反驳。你不为自己辩解,我也懒得说。
  • 朝歌暮死 2013-06-18 14:20
    哆啦A熊: 好奇楼主哪里看出来洒家说『既然你们觉得出轨可以和一夜情等同。』?
    洒家的回复中全部采用的是出轨的概念,从来没有更换过其他的概念吧?
    那也许是我看错了,但是蜜桃的观念中,这是可以等同的。
    我这文章主要是反驳他的一些观点。
  • 垣野 2013-06-18 14:20
    哆啦A熊: 『但是他们这些人干嘛要跑来为自己的出轨反驳呢?因为心虚,想要大众认可他们的出轨行为。』

    那么楼主为啥要反驳反驳出轨的文章呢?
    你的意思是说楼主害怕心虚了,想要大众认可他的不出轨行为?这个问题说明了问这个问题的人什么问题呢?这样的逻辑思考能力还建议别人学习逻辑学,说明了什么呢?难道你想代表学了逻辑学的人?好像侮辱了逻辑学吧。
  • 朝歌暮死 2013-06-18 14:21
    垣野: 你的意思是说楼主害怕心虚了,想要大众认可他的不出轨行为?这个问题说明了问这个问题的人什么问题呢?
    哈哈。
  • 舞灬天下 2013-06-18 14:21
    哆啦A熊: 首先,证实和证伪是不一样的,建议楼主复习一下逻辑学,其次,现在法律没有对出轨违法的条纹,只有强奸这些违法行为的条文,对于异性恋婚姻,出轨也仅仅是在财产
    亲..
    不知在多久以前是一夫多妻制的..
    而后慢慢发展到现在的一夫一妻制..
    法律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再来婚姻法的确现在没有说出轨会判刑..但是在经济上过错方是要承担主要责任的..
    如果你觉得经济上的补偿不算是惩罚..那么我就没话可以说了..
    出轨是2个人的事..但是牵扯到了另一个人..
    两人是自愿的..但是给第三方造成了伤害(甚至第四方小孩)..
    再换个角度看..
    如果在结婚时达成了双方是开放式的性关系..
    那么也就不存在出轨..
    出轨是双方应当相守但一方"违约"而造成的..
    自由是建立在一定条件之上的..
    绝对的自由是不存在的..
  • 落生 2013-06-18 14:22
    两个人如果不爱可以选择分开。既然选择在一起就要遵守彼此的诺言和承担责任。他多次说到反对出轨禁锢了人性,禁锢了自由。其实这是个很值得玩味的话题。人性中有一些不好的东西,是应该控制和禁锢的,这无错。所以我们有了法律。这是人类文明的进步。人类从最开始的性伴不固定,到一夫多妻,再到一夫一妻,这是人类文明的进步吧?
  • 哆啦A熊 2013-06-18 14:26
    舞灬天下: 亲..
    不知在多久以前是一夫多妻制的..
    而后慢慢发展到现在的一夫一妻制..
    法律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再来婚姻法的确现在没有说出轨会判刑..但是在经济上过错方是要
    亲,请自己上维基百科等网站查查人类历史上一夫一妻的法律是怎么来的,当时制定这个法律可不是为了道德上的需要哦,没有哪个社会的君主会限制自己的权利的。不过真相会很残忍的,当然也很简单。
  • 落生 2013-06-18 14:28
    哆啦A熊: 亲,请自己上维基百科等网站查查人类历史上一夫一妻的法律是怎么来的,当时制定这个法律可不是为了道德上的需要哦,没有哪个社会的君主会限制自己的权利的。不过
    看了你说的这么多,都是废话。
    还是拿点有力的反驳出来吧。
  • 落生 2013-06-18 14:29
    垣野: 另外,我想说的是,这类赞成滥交的人似乎很活跃,将这种概念通过博客微博各种网站传播。并且把这种概念当成超前,却一点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学西方若干年前的“性开
    赞一个。
  • 落生 2013-06-18 14:30
    舞灬天下: 亲..
    不知在多久以前是一夫多妻制的..
    而后慢慢发展到现在的一夫一妻制..
    法律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再来婚姻法的确现在没有说出轨会判刑..但是在经济上过错方是要
    赞一个。两个人选择在一起,也是当初自愿的,选择结婚或者在一起,就是自由的选择。所以是应该担负起在一起之后的责任的。比如忠贞,比如不出轨。
  • 哆啦A熊 2013-06-18 14:33
    落生: 看了你说的这么多,都是废话。
    还是拿点有力的反驳出来吧。
    这本来就是一个没办法反驳的问题,如同辩论,双方都想证明自己的正确和对方的错误,但是事实上辩论的命题本来就是这样的。

    不出轨是对的,出轨也是对的,看你选择那样的爱情。如果有的人的爱情是心灵上的有人的爱情是肉体上的有的人的爱情是精神肉体都有的也有的人的爱情是纯利益的。

    所以洒家的观点是试图反驳另外一方的观点的都是可笑的。洒家反驳的也只是原文作者行文中的逻辑错误和硬伤(比如对法律的错误理解)。
  • 朝歌暮死 2013-06-18 14:34
    舞灬天下: 亲..
    不知在多久以前是一夫多妻制的..
    而后慢慢发展到现在的一夫一妻制..
    法律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再来婚姻法的确现在没有说出轨会判刑..但是在经济上过错方是要
    既然选择两个人在一起,也是经过思考,经过磨合的。特别是选择要走入婚姻的两个人。你做一件事,相对的你就要承担责任。你选择结婚,选择和伴侣在一起,也就意味着你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不管是否是同志,都应该如此。
    你又想要,但是你又不愿意承担责任,这是不可能的。而出轨者大概就是这样子。不是说没有绝对的自由,而是承担责任。你有选择的自由,比如你自由的选择了两个人在一起。同样的,觉得不合适你有自由说分手。你甚至有自由出轨,但是你没有自由说出轨是对的。
    这个人反驳我的日志,从来没有针对我文章中哪一个观点进行反驳,全是在扯一些无关紧要的东西。你发现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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