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时时刻刻都会被难以忍受的大主义道德绑架。记得知乎上有一个问题:你在中国听到最不喜欢的话是什么?答案中一句话让我印象深刻。
“既然你这么不喜欢中国,为什么你不滚出中国”
这样的道德绑架让人窒息。
一 大主义道德
不知道为什么,向来对【美德的人】这样的词语有很强的警惕感。
也因此对【道德】这样的词语身怀芥蒂。
也往往遇到一个道德的人,好人,善良的人,礼貌的人,有信仰的人等等,都会退一步观察。
看他们是否【有趣】,有趣往往比道德来得重要而舒服。
而道德的人,好人,善良的人,合符世俗的人,高情商的人是一些需要被重新审视的人。
而往往这样的人最多
对于某些群体而言,最能充分体会什么叫“大主义道德”
“尽孝道就是满足父母的要求结婚生子”——这样的大主义道德明显且深刻。
而与之相似的大主义道德还有很多。被众人认为理应如此。
比如“爱国”“敬业”“礼貌”“善良”“孝敬”“得体”“付出”“牺牲”等等
这些看似道德的东西如果强硬地绑架往往让人全身反胃,甚至窒息。
某帅哥斯文老师开了一门政法学,上课的形式类似于《Justice》,分析政治与法理基本的逻辑关系。
其中,有一个命题很有意思:“福祉,自由与美德这三个现代“正义”法理的基础能相容吗?相容性为何?”
老师抛出例子,比如美国的枪支法,迎合自由,违背福祉(每年因枪击,导致美国死亡率颇高,治安欠佳)
美国的认罪协商制度甚至福祉,自由与美德三种都违背。但依然废除不了,因为是一个不好的纳什均衡,却是个保守主义。
怀疑主义的人认为这个社会,每一样东西都是可以被讨论与怀疑的。
不管是福祉,自由还是美德。
也因此,美德似乎是一个在“功利主义”下被重新检视的话题。
中国人应该“爱国”吗?
我想大多数人的脑袋里浮现的就是“应该”。
如果小我和爱国发生了冲突,为了爱国,应该舍弃小我吗?
我想这个时候就会有不少人犹豫了。舍小家顾大家说得容易,做起来多难。
也因此,“爱国”这个道德便有了可辨性。
道德具有可辨性的原因在于道德与自我之间是有矛盾的。
自我主义的人与个体自由主义的人与道德之间是有一定脱节的,
很多人羡慕日本的礼节,其实那种礼节客套多于交心。
夫妻间举案齐眉那能让人舒服?
朋友间点头之礼也只是浅尝辄止。
日本熟人间礼节形式完全不同,礼节只是陌生人或者非亲密之人之间的距离制约。
这就是“礼貌”。
不过对于中国而言,各个地方的族群不同,礼貌本身就应该有很多元的不同向度。
因为不同地区对于亲密距离生疏热情冷淡的表达方式都是很不一样的。
香港冷,上海冷,北京相对热一点
南部委婉,西部爽快,北部直接。这些映射到人际礼仪上就变得多样而多元。
这也是该有的中国未来常态。
在这种多元的礼仪背景下,什么又是该有的“礼貌”呢?
二 道德的基础
道德是一种相互之间的约束,很少是单向能长久存在的,因此道德所界定出的“善良”“孝顺”“得体”之流便非常地“畸形”。
向来不觉得“善良”是一个多好的词。
“人善被人欺”,那是懦弱。
“你真善良”,那是好人卡。
如果善良是建立在不纯洁的动机上,需要相互往来的,那叫虚伪。
当然,也有那种至善之人。往往让人声泪涕下,让人敬佩。
可大多数人的善良,只是偶发多于持久,或者包装多于真实。
也让人心怀芥蒂。
而与善良相伴的“得体”,就更加让人踹踹终日不得安宁。
如果说“得体”是一个人或者一个成熟的人该有的品质,我只能说:呸
“学会做人”这个词远没有那么的重要。只是在中国这样的社会里越来越畸形罢了。
为什么说畸形?因为“不会做人”这个词所形成的基本想象是要放弃一些可贵的东西的。
要学会做人,要放弃“刚正不阿”要放弃“诚实如一”甚至要放弃“做你觉得应该的自己”
也就是说,在中国的“做人”二字偏离了传统或者说其他国家“做人”二字的正常轨道。
中国的做人绝不是做自己,也不是讲礼貌树新风。
而是“类厚黑学”,不是说不好,而是不要任何人都觉得他是对的。而以之作为基础。
如果是这样,那社会抹杀的可能性太多了。
至于“孝顺”这个词,谈多都是泪。
三 该有的道德
道德是约束自己和他人的基本规范。但是具有很强的可变性以及适宜性。
不管是“要不要扶起摔倒的老人”
或者“我爸是李刚”
在现行法律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该出现那样的道德是合情合理的。
老人讹人没有任何机会成本,说个道歉就完事了,不能以欺诈罪判处,那么活该老人没人扶。
因为不对等的权利关系,必然导致不对等的道德关系。
同样,同性恋没有法律社会保障,那么那么多同性恋和直人结婚虽有道德审判,却是合情合理。
因为本身社会就给了不对等的压力和权利。
这样的压力和权利自然会转嫁,形成新的不合理的纳什均衡。
建国初期到文Ge时期社会道德日趋败坏,那是制度的问题。在生命权和道德面前,优先选择必然是生命权。这时候的道德审判必然有点强人所然。
法律或者制度不能制定超越人能力范围的事情。
比如一定要有什么样的信仰绝不动摇,一定要走什么要的道路。
这样的法律必然滋生不合理的社会现象。
前社会主义时期便是如此。也难怪那时的道德败坏。
而后社会主义时期法律制度不完善,也难怪现在的牛鬼蛇神。
只是,两者相辅相成。道德本身是一个很大的界定,被各种不存的动机与现实所包被。
但是它毕竟是社会的基本需求,终究会推动法律不断地完善。
而法律的完善也在一定程度上辅佐应有的道德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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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不对等的权利关系,必然导致不对等的道德关系。
分析的很好。点个赞。
因为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