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目的地
一、最后一眼的爱情
一天晚上,我与好朋友萨柯去目的地酒吧,见到了两个帅哥。我们俩都是第一次去这种gay吧。我们去得太早了,基本上没有人,我们两个坐在一起聊天,以至于看到一个男孩子竟然坐在那里睡着了,当然他的长相得是普通的。后来人渐渐多起来,我们所在的厅里来了一群男孩子,他们兴奋地点饮料,玩游戏,咋咋呼呼的。正好近水楼台,我们两个开始逐个评判起这一个个男孩子来。萨柯虽然还不满20岁,看帅哥的经验倒不少,最后我们公认其中一个男孩子是不折不扣的帅哥。他属于活波可爱型的,一点不娘,坐在沙发上,叉开双腿,欢快地叫着牌,旁若无人,我想他自己也知道自己长得帅,所以很自信。我笑对朋友说,人与人虽然境界有高下,但在越低的层次上,人越相通,帅不帅咱俩都一眼就看出来了。
我们又到另一间厅里,很快又共同发现了一个帅哥,他坐在高脚圆桌旁,长得很白,化了妆,五官很精致,在头顶光线直接照射下也毫无瑕疵。这一个是冷艳孤傲型的,旁边一个男孩子热烈地对着他跳舞,他很漠然地倚着圆桌,看着众人,感觉也瞥了我一眼。萨柯喝不得酒,晕了,又习惯早睡,可能也是不太喜欢这种氛围,就说要走,我有点猝不及防,挺依依不舍的,因为才十一点,人刚开始多起来。
回来的路上,我对萨柯说,要是能同这两个个帅哥搭讪一下就好了。实际上在酒吧里我根本就没有产生过这种想法,更何况去行动。哎,大都市的爱情,真的是最后一眼的爱情,在陌生的人群中擦肩而过,转瞬即逝,
以后再也见不到了!再也见不到了!!见不到了!!!见不到了!!!!
我想起了波德莱尔的诗《致一位交臂而过的妇女》中的几句:
“从她那像孕育着风暴的铅色天空
一样的眼中,我像狂妄者浑身颤动,
畅饮销魂的欢乐和那迷人的优美。
电光一闪……随后是黑夜!——用你的一瞥
突然使我如获重生的、消逝的丽人,
难道除了在来世,就不能再见到你?
去了!远了!太迟了!也许永远不可能!
因为,今后的我们,彼此都行踪不明,
尽管你已经知道我曾经对你钟情!”
二、生命中不经意的喜悦
与萨柯认识,是在他建的gay群上。怀着找男朋友的目的,我屡次申请加入,都被拒绝了,因为这个群主要针对本科生。后来我见到他也在另外一个群上,就主动与他聊天,尽量投其所好,以前我可是个比较关注自我的人,不太考虑别人的想法,却自以为少用心机,不琢磨人,为此挺自豪呢。从他的网名我发现他喜欢村上春树,也知道他对一个做女性主义研究的老师感兴趣,所以我就谎称自己是这位老师的研究生,主动告诉他这位老师的电话,他也很高兴我是群上第一个知道他网名来源的人,就把我加为好友。
我们是一个院的,他小小年纪,读了很多书,理论性很强,比同龄人成熟得多,但又有一颗纯真的心,也很孩子气,我们挺有共同语言。他特别喜欢古典音乐,已有很深的造诣,我也说自己喜欢,不过只是听着不至于打瞌睡罢了。我正想买副音箱,他正好有一副闲置的,说要低价卖给我,直接上他家去取。因为知道他有男朋友,所以我一身轻松地去了,拖着拖鞋,半路上发现太随便了,但也来不及换了。下车见到他,挺严肃的样子,一看就是个读书种子。走在一起,个子和我一般高,我心中暗喜。在他家本来想少呆会儿,但不知为什么总有点依恋的感觉,呆着不想走,竟然一坐三个多钟头,虽然我一直有点拘谨,但故作轻松,东拉西扯。
第三次见面就是我们这次同去酒吧。在我们讨论帅哥的时候,忘了聊到什么话题,他突然说,你是我第一个gay圈中的男性朋友。我知道“朋友”是在友谊的本原意义上用的。我笑说,你也是我的第一个。当时还没觉得什么,今天才突然发觉这句话的意义,因为大学毕业后,我就再没交上心灵上相通的朋友了,也是我太随性,没有刻意寻找,总是随缘。真是生命中意外的惊喜,谁能料得到。他做事积极主动,说干就干,而我被动又拖沓。
静静地喜悦,细细的喜悦。
三、三次搭讪
因为上次走的太早,没有过瘾,所以还想去,虽然我知道什么也不会发生,绝对不可能再碰上那两位帅哥。本来想保留点悬想岂不更好,何必兴尽,但到天黑下来,就蠢蠢欲动,再也按捺不住了,因为这天是酒吧六周年庆,会更热闹一些。没有找到同去的人,就自己直奔而去。果然人多,门口竟然要排队。进去后,只觉得无数的人,无数的目光。赤裸裸的目光,热辣辣的目光,在空中交错。很多相互认识的人兴奋地大声打招呼,相互拥抱,有的干脆用吻代替,仿佛宫廷舞会中的贵妇人。独来的人更多用眼神交流,肆无忌惮、火花四射。这里是我们的天堂,大家都很自如,所以感觉娘的挺多。我也逐厅穿行一遍,虽然有些不好意思,但也故作镇定,偷偷瞄了不少人。今天人多,帅的多,不帅的也多,反倒让人意乱情迷,没有一张记忆深刻的面孔。
饮料喝完的时候,因为放杯子,在一张沙发上坐了下来。正好旁边一个老外,他扬扬眉毛,眨眨眼,朝我一笑,我知道这是老外很常见的搭讪方式。他问我是否会说英语,我说会,于是就聊起来。他那边一大群男孩子在做游戏,我以为老外认识他们,让我不胜钦羡,也想凑上去,原来他们并不认识,虽然老外一直向他们搭讪。我喜欢的是那群男孩子,对老外不感兴趣,因此我说:“I admire these young boys.”老外说:“They can’t speak English. They are stupid.”我想老外喜欢那群男孩子年轻的肉体,只是又嫌他们层次低,内心深处可能还瞧不起他们。我说:“But I like their stupid.”老外说我幽默,说喜欢我。后来我们聊了挺久,我的英语并不好,老外误会了,弄清楚后,他非常遗憾,走时经过我身边,从我的手顺着胳膊一直捋到了肩膀。虽然我不是很反感,但回宿舍后还是好好洗了一把。这是第一个向我搭讪的人,虽然不喜欢他,但是很感激。后来又觉得挺逗的,平生与外国人说英语,这是最长的一次,谁能想得到是在这种场合。
我又穿行在一个厅里,突然有人朝我跑来,抬了一下我的下巴,我想谁这么大胆,我平时表情挺严肃的。我扭头看,一个挺帅的年轻男孩子,笑着说:“别怕,我们正在做一个游戏,能让我亲你一下吗?”我心里非常高兴。但我认真而矜持地说:“不行,从来没被人亲过”。他很扫兴地走了,他的朋友们大笑,他输了。但他哪里知道,我比他扫兴一万倍,我是多么想加入他们那一群啊,我一个人如此孤单地来回穿行,表面上兴致盎然,好像作家在观察生活,我这人到底是何心肝,竟如此装B,那男孩也挺帅,亲一下又何妨。我绝望地转向另外的厅,天呢,我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啊。这是第二个朝我搭讪的人,虽然我只是他们游戏中没有生命的道具。
在迪厅蹦累了,靠墙歇一会儿,旁边有人问:“一个来人吗?”我看了他一眼,更加认真的说:“是一个人来”。说完我把脸迈向另一边,再没回头,这个人年纪不小了,长得也不帅。这第三个朝我搭讪的人,是压垮我的最后一根稻草,我彻底绝望了,太晚了,酒吧快打烊了,我还没向一个心动的男孩搭讪,我这个被动而拖沓的人哪,我的整个人生也是这样拖过去的,一切都要结束了,结束了……
四、三次拥吻
酒喝完了,吧厅里人少了,都去了迪厅,我也到了迪厅里。刚一进来,就觉得人挨人,都在跳着,几无插足之地,猛烈撞击心脏的舞曲和鼓点,五色令人目盲的光线。高台上一个男孩围着钢管疯狂地舞着,矫健而妖冶,光着上身,上衣缠作一条,塞在腰带里,像一条性感的尾巴,在空中飞舞。我慢慢挤入迪厅中央,体会一下震荡的地板。周围很多人排成一排,搂着前面人的腰,紧贴着,摇摆着,他们认识吗,“四海之内皆兄弟也”。这时钢管前跳着两个男孩子,他们爬到钢管最高处,交替旋转着滑下来,引起大家尖叫,然后他们互吻,引起大家更热烈的尖叫。钢管旁一堆光着上身的男孩子,跃跃欲试,急不可耐,这是他们的舞台,但现在他们相亲相爱,互相搂着肩膀耐心等待着。DJ带着耳机,来回兜圈子,在高高的柜台后面,仿佛一切与他无关,又像困兽。
时间过去很久了,人们有些疲倦,舞曲也慢了下来。我看到旁边两个男孩子紧紧地抱在一起,其中一个瘦瘦的肩膀,细细的胳膊,紧紧搂着另一个的脖子,几乎把整个身体重量都压在对方身上,他应该喝了很多酒,他的脸是疲倦的,但他的表情是抛却一切,失去自我,完全投入到对方的姿态。我知道他深爱着,我为他感动。另有两个男孩子长时间地吻着,可能他们自己也有表演的成分,但这是两个非常年轻的孩子。旁边一个女气的男孩子简直比他们还兴奋,大声地呐喊助威,围着他们跳舞,还忽悠大家一起围着他们跳。我没有加入,我看着。有两个较胖而须毛浓重的男孩也抱在一起,其中一个外国人,在鼓点的间隙,因为离得近,我听到其中一个说:“咱们两个都是熊,这怎么可以?”但后来他们也吻在一起了,他们在一刹那的同情和谅解中暂时得到了慰藉吧。
两个女孩子站在钢管斜对面的高台上,各跳各的,互不理睬,高高在上,poker face。散场时,听到女孩子的声音:“哎,要是能带走一个帅哥该多好啊!”另一女孩子的声音:“这里有男人吗?”
五、大同社会
舞曲停了,摇曳的五色光线没了,只有一盏昏黄的灯还亮着,让我想起一盏四十瓦的灯泡,这种灯泡已有多年不见了。人们陆续散去,我留在最后,我还在等待什么呢,我知道什么也没有。光着上身的男孩,非常自然地解下缠在腰里的上衣,穿回身上,很平常地走了出去,他领了一夜的舞吗。迪厅门口一个非常帅的小男孩,初中生吗,在这儿干什么,让人心疼。一群大叔也站在门口,挺着啤酒肚,他们又在等待什么,我也快成大叔了。一位女保洁员非常从容地拿着笤帚穿过大厅,她应该是从农村出来打工的,这一切她都司空见惯了吧。我的家在农村的表哥表姐们也全都出来打工了,他们都在做什么工作呢。
出了院子,人已散去,只剩一些人在等待打车。我慢慢地向前走去,路边是夜市摊子,排了很长,是麻辣烫。回去宿舍也不开门,去哪里呢,去三里屯酒吧一条街看看吧。一群戴着黄色安全帽的农民工人走过,他们刚下班吗,啊,我们是一夜,他们也是一夜,他们一夜辛劳,我们一夜迷醉。经过工体的时候,突然远远地一个人伸出一只手,大声朝我说,朋友,请等一等。他的着装很正式,我很纳闷,他要干嘛。我等着,他走近来说,要小姐吗?我不禁哑然失笑,说不要,我还是学生。他说,哦,学生。就走了。我继续前行,在一个路口,一个人骑在自行车上,对我说,帅哥,要美女吗。我想我有那么猥琐吗,短短一段路就碰到两个拉皮条的。我说,不要,我还是学生。绿灯了,我向前走了一大段路,忽然听到后面有自行车的声音,不知为什么我心中挺高兴,回头一看,果然还是那人,他竟骑车追了上来,他说,学生也可以要嘛。我连声说不要不要,再不回头了。为什么我真的很高兴呢。
到了三里屯,一条街都是黑的,我想我真傻,那边都打烊了,这边怎能不关门呢。不过还是要看一看。只有偶尔几家酒吧还透着光,但也看不到人。一路的桌椅和酒瓶子,凌乱地扔着,满地的垃圾。没有了半夜时的光鲜亮丽和灯红酒绿,露出了灰秃秃的面目。我想起起了柳永的“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但我没有一点的凄清和惆怅,我想,这也是生活啊。有两个人围着像小山一样的一堆瓶子,一个人一边数一边装,他应该是收瓶子的,另外一个人专注的监视着。也太勤奋了,我想,天没亮就开始工作了。
在通宵营业的肯德基呆了一会儿,出来天已大亮,东方的高楼和大树后面一片火红,路上已有车声,人行道上有老头、老太在遛狗了,公交站台上站着一群戴着黄色安全帽的农民工人。啊,新的一天开始了。想起上次来酒吧,经过前海,水边一大群人,萨柯很疑惑他们在做什么,我来过,知道,我说,有踢毽子的,打陀螺的,抖空竹的,在地上练字的,跳舞的,反正都是不掏钱的,自娱自乐,附近后海的酒吧不是天天都能去的起的。我又说起我在重庆工作时看到,每天傍晚有近万人在人民大礼堂的广场上跳舞,老中青三代都有,每一片儿的舞蹈动作彼此不同,总能找到你喜欢的,政府只须掏个放喇叭的电费。
我想起了贝多芬《合唱交响曲·欢乐颂》中的旋律:
“你的力量能使人们
消除一切分歧,
在你光辉照耀下
人们团结成兄弟。
真心诚意相亲相爱
才能找到知己!
在这美丽大地上
普世众生共欢乐;
一切人们不论善恶
都蒙自然赐恩泽。
它给我们爱情美酒,
同生共死好朋友;
它让众生共享欢乐
天使也高声同唱歌。
亿万人民团结起来!
大家相亲又相爱!”
我又想起《中庸》:“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小德川流,大德敦化,此天地之所以为大也。”
天——下——大——同——
六、I come, I see, I go
本来对酒吧印象不太好。
(注:文章写到这里,思路没想好,打住了。没想到又第三次去了酒吧,发生了一件事情,让人难以承受,这章就更写不下去了。)
2010年9月。
评论 (20 个评论) 发表评论
其实酒吧的很多人跟我们自己一样,来酒吧就是为了消遣或者说是换一种氛围,而非露骨的419~~
只可惜并非酒吧中不存在真感情,而是酒吧的灯红酒绿很难培养出真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