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同婚成为现实 | 请签署中国同婚法制化联署声明
热35已有 1708 次阅读 2017-03-06 10:23
这篇文章来自“北京同志中心”微信公众号,我在网上没有找到,就全文贴在这里:
让同婚成为现实 | 请签署中国同婚法制化联署声明
2017-03-05 孙文麟、胡明亮
我们是“中国同性婚姻登记第一案”的当事人孙文麟和胡明亮。因为去年我们的案件已经接连被国内两个法院以“驳回诉讼请求”的方式判决,也就是说,我们没有走通司法的路,所以我们决定走立法的路。走立法的路不表示我们不承认自己的婚姻合法,我们自己以及我们的亲朋好友都认为我们的婚姻是合法的,只是国家不承认,所以我们决定走立法的路。
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会长夏吟兰在《婚姻家庭继承法》一书中写道:“婚姻家庭是一种社会现象,不是永恒不变的。它属于历史的范畴,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并且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 在人类历史上,婚姻家庭的法律制度既不是从来就有,也不是永恒不变的。随着人类社会的变迁,目前欧洲、美洲、非洲、大洋洲都已经出现了与异性婚姻完全平等的同性婚姻法律制度,亚洲的以色列也已经承认了在其国外登记的同性婚姻合法,而日本和台湾则已有部分地区的政府承认了同性伴侣关系,并印发伴侣证明给同性伴侣。
2016年12月28日,国台办发言人安峰山就日前台湾一读通过婚姻平权法案一事给出的回应是:“关于台湾的内部事务,我不做评论。”虽然这位发言人的后半句说的是“不做评论”,但前半句实际上已经将此事“评论”为了“台湾的内部事务”。目前,我们与台湾有各自独立的婚姻家庭法律制度(以下简称婚家法制),这是事实,而这个事实使得我们与台湾的婚家法制只能说是各自的“内部事务”,因此我们各自在同婚法制化的时间上也会不一致,但两岸之间同文同种,通婚也是常事,而且这种“台湾的内部事务”的评论在国家伦理上也难以自圆其说,因此这种评论的声音不会持续太久。我们跟台湾同样需要承认同婚合法,而且我们是共和制国家,不是联邦制,所以法律应该以国家的名义来承认,而不能推脱说这是谁的“内部事务”。
在目前的婚家法制上,我们与台湾不同的是,台湾现在只要修改《民法》就行,而我们除了修改《婚姻法》,还得修改其他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但最主要还是修改《婚姻法》,因为我们的《民法典》已经在起草中,到时候可以直接废除那一系列单行的法律中的一部分。我们希望现在先修改《婚姻法》的原因是,一方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还处于漫长的研讨过程中,没有理由让我们一直等;另一方面,虽然我们现行的《婚姻法》中并没有“一男一女”这个词,但《婚姻法》中的法律主体常被解读为“一男一女”的异性恋和顺性别,且我们拿到的法院判决书也反复地强调办理结婚登记的必须是“男女”。而这种解读方式使得异性恋、顺性别的公民在婚家法制中处于中心的位置,其余公民则因为被排除在外,而被婚家法制边缘化。为了在我国婚家法制中改变这种异性恋、顺性别处于中心,其余人被边缘化的不平等结构,实现同婚法制化,我们希望两会能尽快讨论并修改现行《婚姻法》中所有能被解读为异性恋中心、顺性别中心的用词,例如将“夫妻”改为“配偶”、“男女双方”改为“双方当事人”,“父母子女”改为“长辈与晚辈直系亲属”等。
目前我们已经完成了《婚姻法》修正案(草案)http://pingjia.lgbt/zh/?p=92,而且我们已经将此草案公布在微信、微博等国内网络平台上,并公开征集过网友的意见,有一定的民意基础,而不是我们两个人自己私下决定的。至于其他与婚家法制有关的法律如《继承法》、《收养法》、《民法通则》等,如有需要,我们也会基于“在婚家法制内去异性恋中心、去顺性别中心”的修法宗旨,一并修改,或等到《民法典》全部完成并正式生效的同时直接废除这些单行的法律。
现在因为代表们提案的动力不足,所以我们特发此声明,征集中国公民联署支持我们的同婚法制化草案,也希望社会各界都能发表原创的联署声明响应我们,用数字让代表们看见民意!
近日(2017年3月1日)刚刚正式承认同婚合法的芬兰,他们曾征集到16万公民联署支持同性婚姻。那14亿公民的我们又可以征集到多少人支持同婚?
请不要定什么小目标一个亿了,现在就加入我们的联署,用实际行动说话吧!个人联署网址是:http://pingjia.lgbt/zh/?p=108或http://lxi.me/b7vg4,可以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参与联署。如果您是组织机构的负责人且您愿意以您组织机构的名义发表一份新的联署声明的话,那么请您发邮件至pingdengjiating@gmail.com与我们取得联系,非常感谢!希望我们的共同努力能早日促成中国以国家的名义承认同性婚姻合法!
希望我们的共同努力能早日促成中国以国家的名义承认同性婚姻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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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联署文章原文,以下是两位网友的评论:
1. 目前不赞同。单说一点想法,权利义务对等,同性婚姻权利的合法化能否有着对应传统婚姻的两性义务? 不太清楚所谓同性婚姻追求的是什么?一个取向不同的群体,是否有必要追求异性恋的结合模式… 在更多有关同性恋群体生理 心理 家庭 法律 社会...问题彻底的研究透彻前,是否有必要支持其传统婚姻方式 ?
2. 修改婚姻法承认同婚必定是个漫长而曲折的过程,不可一蹴而就,国家现在不赞同不反对,也是个好事。
我的评论:
1.同性恋是否有必要追求异性恋的结合模式?首先,异性恋的结合模式就不光结婚这一种,少数异性恋选择同居,多数异性恋选择领证结婚,可能还有其它选择,同性恋也是如此。同性恋获得婚姻权后,并不是说所有同性恋都得去结婚。每个人的选择都应该被尊重。当你想要行使婚姻权的时候,它已经在那里了。这才是理想状态。
2. “国家现在不赞同不反对”?这个问题不用问别人,问问北京同志中心的工作人员好了。中国这么多各级政府,各级国家机关,根据我个人的经验,对LGBT群体的态度是不一样的。在上海,同性恋骄傲节一年接着一年办下来了,这说明了一些问题(当然,我没有内部渠道,不知道幕后故事)。在北京,斯巴达之后,政策明显收紧,在某些特殊时期(这个不用我说大家也知道),英语角,相亲交友这样的活动都被叫停了。在广州,某LGBT类的NGO曾被迫搬家,原因是某政府部门向房东施压。所以,我不认为“不反对”不存在。
3. 同性婚姻追求的是什么?我说一个发生在我朋友身上的真实的事情。一个美国小伙和一个中国小伙谈恋爱,这个中国小伙想在美国获得合法身份,然后和他的美国爱人在美国定居。对这个中国小伙来说,获得美国身份最便捷的途径是和男友结婚,但那时同性婚姻还没有在美国全境合法化。后来合法化了,他们顺利结婚,定居了,这就是婚姻权带来的好处。中国也有类似政策。比如,如果一方是北京人,另一方是其它省份的,符合一定条件后,户口为其它省份的那一方可以获得北京户口。没有同性婚姻,同性恋者就无法通过此种途径获得北京户口。(请不要和我说北京户口不重要,或者北京户口对你不重要。)婚姻带来的权利还有很多,我没结过婚,不大清楚,但我希望,当我想行使某项婚姻带来的权利来解决问题的时候,那项权利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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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109 个评论) 发表评论
10年前,2007年恰逢猪年,但是那年的春节晚会上,一个“猪”字都没有被提及;平面媒?
除非哪天美国的势力收缩退出东亚,不再给中国施加战略压力,否则,还是会
美国财政、?
另外,有关婚姻法,你有详细看吗?不管已婚未婚与否,那根本就是财产分割法。。。外带谁家老头老太太谁来照顾,特别是独生子女。。。从时间,到空间,各个层面等等问题的财产分割法。。。更有甚者,异性恋里不是大把女人借着婚姻法对于女性的偏袒(特别是国外),大肆敛财吗?嫁完一个又一个,财产跟滚雪球一样就越来越大,更有一夜暴富者,例如邓文迪(她的CV请百度,另外还有很多和她的同伙也请一并关注)。如果婚姻因为法律成为一些心谋不轨的人的敛财道具,那不是玷污爱情吗?那何苦结婚?!为什么要交个把柄到别人手上,来证明你对他的爱,又或者增加公共机构例如警察,法官之类的工作负担?!
说那么多,那张纸,真的有意义吗?除了仪式对于我来说意义更为重大。。。
另外,有关婚姻法,你有详细看吗?不管已婚未婚与否,那根本就是财产分割法。。。外带谁家老头老太太谁来照
还有可能啃老。
另外,有关婚姻法,你有详细看吗?不管已婚未婚与否,那根本就是财产分割法。。。外带谁家老头老太太谁来照
首先,我们的讨论要有一个基本前提:法律主要是要照顾到绝大多数人的基本权利和利益。
其次,婚姻、爱情和法律这三者的关系,不用搅和在一起讨论。
婚姻不等于爱情,爱情不一定导向婚姻,这个我们都懂。也正因此,婚姻法讨论的不是爱情关系,而是婚姻关系。作为社会关系中最重要的关系之一的“婚姻关系”,如果没有法律,你能想象会有多混乱吗?
对于你个人的而言,你可以不喜欢婚姻法。但是它是服务于绝大多数的普通人的。
我们普通人的“婚姻关系”确实需要婚姻法。不然财产、子女赡养、还有其他问题确实得不到保障。你不能因为婚姻法下的极端个例就反对婚姻法本身,就像我们不能因为你打呼就觉得要把你支气管割掉。
还有可能啃老。
叨逼叨了那么多废话,给你句有用的。婚姻并不是为了提升你的婚姻质量或者爱情关系而存在的,结婚并不能让你俩上天,婚姻法存在的目的仅仅是解决结婚,婚姻内和离婚后产生的“纠纷”而存在的。而对于爱情的升华之类,结婚仪式可能能起到一定的作用,再有就是邀亲朋好友来见证你们的爱情,和那张纸没有关系。
所以你对我回复的理解有误。
请先了解话题本身,再来讨论话题,以下是婚姻法全文链接,仅供参考:
http://www.66law.cn/tiaoli/1.aspx
首先,我们的讨论要有一个基本前提:法律主要是要照顾到绝大多数人的基本权利和利益。
其次,
婚姻还是基于爱情的基础上,在婚礼下见证爱情,获得各方的祝福的一件事,对于我来说。但是婚姻法真的仅仅是其内容所体现的。
而婚姻法的出台,更多的是为了保护我们认为的弱者——女性!在一个要求男女平等的社会下,另外又有那么多科技来辅助工作,我们真的可以接近100%地实现男女平等。我甚至觉得在不久的将来,异性恋的婚姻法都可能被废除。
另外,如果没有爱情的婚姻还是婚姻吗?还是变成了占便宜的一种手段,例如国外的夫妻纳税减免和小孩抚养费之类的问题。如果有人有这方面的需要,那我就不说了。
我觉得唯一可能出现的问题,就是社会舆论问题——无处不在的七大姑六大姨。虽然她们可能没有什么能力,和你也没有什么干系。但是她们看到没有到了适婚年龄还不结婚的,就会施展各种手段让你毫无察觉,还可以让你一事无成,而后结婚。我觉得面对这种压力,可以考虑结婚。
婚姻还是基于爱情的基础上,在婚礼下见证爱情,获得各方的祝福的一件事,对于我来说。但是婚姻法
婚姻法的目的不是为了让你分财产、推卸或者争夺抚养权。它只是保护你的婚姻,以及如果离婚了,让你分财产、抚养权都有法可依。
如果你否定这个的必要性,那我也没什么好和你争辩了。
另外,在我们探讨婚姻法之前,我不知道你了解不了解法律的定义。以下我普及一下:
法律通常是指由社会认可国家确认立!法!机!关!制!定!规!范!的!行!为!规!则!(不好意思,回复没法加粗画重点,就改用感叹号了),并由国家强制力(主要是司法机关)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社会规范)。
好了,行为规则!法律只是行为规则而已,婚姻法也只是婚姻的行为规则而已。而且大多数的婚姻法只是为了保护守法人,处罚犯法人而已。你犯法,国家就强制执行,仅此而已。
婚姻是主流,可能是因为人们的无知啊,或者人们以为的婚姻是爱情的见证。而且现在女性确实是弱者,需要保护。现在同性恋,双方都是男的,你要人保护你什么?
婚姻法的目的不是为了让你分财产、推卸或者争夺抚养权。它只是保护你的婚姻,以及如果离婚了,让你
以下是婚姻法,请先参考,后讨论:
http://www.66law.cn/tiaoli/1.aspx